為做好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各項工作,河北省教育廳日前出臺了《關于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的研究報告》,報告中對考試招生辦法,人才培養模式,教育管理模式的創新等做出了相應的探索改革。
改革考試招生辦法 中小學試行九年一貫對口招生
在考試與招生的改革中,河北省教育廳表示,義務教育以后將免試就近入學,試行學區制和九年一貫對口招生。健全科學明晰的小學升入初中制度,逐步推行學區化辦學,按照地理位置相對就近、辦學水平大致均衡、初中容量和小學畢業生基本相當的原則,將初中和小學結合成片進行統籌管理,構建九年一貫學區管理模式,學區內小學畢業生以對口直升的方式升入學區內初中。合理劃定招生范圍,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所在學區、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學原則為轄區內每一所初中合理劃定招生范圍。
推行初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河北省今后將探索高中招生依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由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辦法。調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形式與內容,將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兩部分,為高校招生提供更多詳盡有效的錄取依據。改革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的評價方法和結果呈現方式,提高評價的公平性和可操作性。
探索高考文理科考試設置 高職與普高分類考試、分開錄取
深化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按照“推進素質教育、堅持公平公正、加強統籌兼顧、確保積極穩妥”的原則,建立健全招生和考試相對分離、學生考試多次選擇、高校依法自主招生、專業機構組織實施、政府宏觀管理、社會參與監督的運行機制,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基本模式。
普通高校本科考試招生在全面實施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的基礎上,逐步減少統一入學考試科目,探索不分文理科設置考試科目,探索外語試行一年兩次社會化考試。制定河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外語科目考試成績在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中的基本使用辦法。建立普通高等學校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機制。進一步完善省級網上考試招生服務平臺,逐步縮減并取消招生錄取批次,探索依據考生志愿將考生檔案同時投放多所高校的辦法,建立考生可多次選擇的錄取機制。
推進職業院校分類招考或注冊入學。建立高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校本科分類入學考試、分開錄取制度。建立我省高等職業教育以“文化素質+職業技能”入學考試為主渠道,高等職業學校單獨招生、對口、推免、注冊入學等靈活多樣的考試招生錄取制度。繼續完善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辦法,職業技能測試主要考查考生通用技術、職業傾向和職業潛能等。實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建立并完善河北省中高職貫通培養的升學考試辦法。
改革人才培養模式 以重點學科建設帶動知名大學建設
在人才培養模式上,教育廳將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統籌中等職業學校布局和專業布點,優化整合區域內各種資源,形成匹配區域產業結構的專業布局,建成一批支撐區域經濟轉型和產業升級的優質中等職業學校。
舉辦中職學校“五年一貫制”培養、探索中高職“3+3”分段培養模式改革。加強中高職與本科銜接。改革對口升學考試制度,擴大應用型本科招生規模。試點舉辦中職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高職與普通本科“3+2”“5+2”分段培養,由對口試點的中高職學校和本科院校,共同制定對口專業理論知識課程和技能訓練課程銜接貫通的教學體系,系統化培養本科層次高端技能人才。大力推進職業教育制度創新,建立產教融合制度,實施行業指導制度,強化企業參與制度,推行集團化辦學。
重點推進應用科技大學建設,以重點學科建設帶動知名大學建設,探索研究生培養制度改革,實行導師培養準入制度。試行普通高校、高職院校、成人高校之間學分互換等。
推進教育管理改革創新 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
在教育管理模式創新的改革探索中,河北省教育廳提出,要深入推進管辦分離,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進一步擴大省級政府統籌權,形成統籌有力、權責明確的教育管理體制。加快完善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在高校科學選拔學生、優化調整學科專業、自主開展教育教學活動、深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自主開展科學研究、提高高等教育國際化水平等方面給高校更多自主權。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制定和修訂大學章程,建立基層教授治學機制,改革基層學術組織形式與運行機制,深入推進內部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建立健全理事會(董事會),不斷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
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省、市、縣三級財政逐步設立民辦教育專項資金,主要用于民辦教育創業輔導和服務,資助民辦學校的發展,引導民辦學校為社會提供更多的優質教育資源等方面。積極推進政府購買服務,逐步建立政府購買教育服務機制。以當地同類公辦學校生均教育事業費為基準,建立政府向民辦學校購買服務的經費投入制度。
對登記為民辦事業單位法人的民辦學校,以落實教師工資待遇和社會保障政策為前置條件,根據民辦學校在校生人數,按當地上年度生均教育事業費標準給予一定的補助。加大財政對民辦教育事業的支持力度,積極穩妥推進助學貸款工作。民辦學校學生納入學生資助體系,就讀于民辦高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與公辦學校享受同等待遇。
完善督學制度,建立省市縣三級督學體系。市縣級全面實施中小學校掛牌督導,制定本地掛牌督導的措施和辦法,建立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