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石家莊中考取消兩個加分項
近日,石家莊市招生委員會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中考加分項目的通知》,取消了兩項中考加分項目,2015年3月7日起(即2015年中小學春季開學起),此后獲得相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均不再具備中考加分資格,保留“現役軍人子女”等4類加分項目。
高水平運動員獎
科技創新獎加分被取消
據介紹,2015年石家莊中考將取消初中階段高水平運動員加分項目。在初中階段獲得國家二級(含)以上運動員等級證書、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前六名、省級中學生體育比賽單項前六名或集體項目前三名、市級體育競賽單項前五名或集體項目前三名的考生,均不再具備中考加分資格。
2015年3月7日之前獲得初中階段高水平運動員加分資格的考生,經市教育局組織測試認定合格后,考生中考成績總分由增加10分投檔調整為增加5分投檔。
取消科技創新加分項目。在初中階段參加由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學技術協會聯合舉辦的石家莊市中小學科技創新大賽獲得一等獎的學生,不再享受中考加分政策。2015年3月7日之前獲得該項賽事一等獎的學生按原有加分政策執行。
保留四項中考加分項目
石家莊市行政區域內接受教育的現役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的子女;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籍青年及僑眷高知子女;農村戶口獨生子女(在市區參加中考的除外)以及少數民族考生四項加分仍保留。
《通知》要求各縣(市)、區招生委員會要按照“誰主管、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中考加分工作責任制,加強加分考生資格審核,凡享受優惠加分的考生,一律由招生部門負責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廣泛監督,切實做到“陽光操作”,同時對弄虛作假、騙取相關加分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取消其當年參加中考報名、考試和錄取的資格,考生的違規事實記入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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