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省教育廳發布2016年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通知規定明年河北省聯考單招范圍擴大到學前教育、醫藥衛生、制造等10個專業類。
2016年河北省高職單招考試繼續實行不同院校按專業類聯合組織考試(以下簡稱“聯考單招”)和院校自行組織考試兩種方式。聯考單招范圍擴大到學前教育、醫藥衛生(臨床醫學類除外)、制造、電子信息、土建、財經、農林牧漁、旅游、交通運輸和藝術設計傳媒等10個專業類。
高職單招考試內容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其中文化素質考試科目統一為語文、數學、外語。中職學校(含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文化基礎與職業技能相結合的測試,如考生有對口專業成績,可替代職業技能成績,如考生不使用對口專業成績或跨專業類報考,需參加招生院校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測試成績作為終成績計入總分。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文化基礎考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參考綜合素質評價,其中文化基礎考試成績可以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進行折算,具體折算辦法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規定,如考生不認同折算成績,需參加招生院校組織的文化考試,考試成績作為終成績計入總分。
此外,對于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術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可由高職單招院校免試錄取。
河北省教育廳關于2016年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
冀教學〔2015〕25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各有關高校: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13〕3號)精神,加快推進我省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改革,經研究,現對做好2016年我省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工作(以下簡稱高職單招)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對象、院校及計劃編制
(一)招生對象。2016年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對象為取得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考報名資格的考生。
(二)招生院校。依據學校申請情況,2016年實施高職單招的院校共計65所(名單見附件1)。
(三)招生計劃。各單招院校單列單獨考試招生計劃,原則上不得突破本校2016年專科招生總計劃的60%,具體計劃數額由院校自行確定,上報省教育廳審核。各單招院校計劃總數經審核并向社會公布后,不再做任何調整變更。要嚴格執行單招計劃,禁止超計劃錄取,對超計劃錄取的學生,省教育考試院一律不予錄取備案;生源相對不足的專業計劃可在征集志愿時調整至本校生源相對充足的專業使用,對未完成的單招計劃可以轉入普通高考招生。
各單招院校要根據自身辦學定位和專業培養目標,制定本校2016年單獨考試招生簡章、實施方案、招生專業及計劃,明確招生專業及專業類、考試科目、考試范圍、成績要求和錄取規則等相關內容(招生簡章及實施方案有關要求見附件2、附件3),并于2015年12月25日前將以上材料(一式四份)報至省教育廳,同時報送電子版,經省教育廳審核后,方可向社會公布。
二、考試組織
(一)擴大按類聯合組考專業類范圍。2016年我省高職單招考試繼續實行不同院校按專業類聯合組織考試(以下簡稱“聯考單招”)和院校自行組織考試兩種方式。聯考單招范圍擴大到學前教育、醫藥衛生(臨床醫學類除外)、制造、電子信息、土建、財經、農林牧漁、旅游、交通運輸和藝術設計傳媒等10個專業類。聯考單招各專業類實施統一命題(含文化基礎和技能測試)、制卷、組考、試卷評閱、成績登統、成績報送等考務工作,成績供所有聯合組考的單招院校使用。具體聯考實施方案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制定。
(二)考試內容。高職單招考試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其中文化素質考試科目統一為語文、數學、外語。中職學校(含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文化基礎與職業技能相結合的測試,如考生有對口專業成績,可替代職業技能成績,如考生不使用對口專業成績或跨專業類報考,需參加招生院校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測試成績作為終成績計入總分。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文化基礎考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參考綜合素質評價,其中文化基礎考試成績可以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進行折算,具體折算辦法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規定,如考生不認同折算成績,需參加招生院校組織的文化考試,考試成績作為終成績計入總分。
三、志愿填報及錄取方式
逐步改變“一生一校”的志愿錄取方式,增加高校和學生雙向選擇的機會。2016年高職單招志愿填報及錄取方式,采用以下兩種方式:
(一)實行單考單招的專業實行兩輪志愿填報和兩輪錄取的方式。一志愿設一所院校,考生參加該院校組織的考試,各單招院校按考生考試成績進行首輪錄取備案。二志愿填報采用公布缺額,向考生征集志愿的方式,方法與首輪相同,首輪未錄取的考生可填報缺額院校的二志愿,由院校審查錄取。參加征集的院校需認同他校成績,并在征集計劃中注明。鼓勵實行單考單招的院校按專業類招生。
(二)實行聯考單招的專業實行平行志愿錄取方式。考生可填報同一專業大類的5個志愿,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時允許院校在專業大類范圍內調整計劃。
已被單招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錄取。
四、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
對于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術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可由高職單招院校免試錄取,具體備案辦法由省教育考試院制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責任落實到人。各單招院校要成立2016年單招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本校單招工作的統籌研究、協調部署等事宜。單招院校校(院)長為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單招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要建立健全相應的招生管理制度及責任追究制度,明確分工,責任到人。院校紀檢監察部門要全程參與單招工作,加強對考試命題、制卷、評閱、錄取等環節的監管力度,確保考試的安全及保密工作。
(二)拓展宣傳渠道,加大宣傳力度。要進一步加大高職單招工作宣傳力度,省教育考試院將統一編制、印發高職單招招生簡章,并在官方網站(http://www.hebeea.edu.cn)發布單招院校相關信息。河北單招網(http://www.dkdzw.com)作為全省高職單招網絡宣傳平臺,也將統一發布各單招院校招生簡章、方案等內容。各設區市教育局要不斷開拓思路,切實加強對轄區內高中段學校師生的政策宣傳和政策解讀力度。各單招院校也要積極配合,主動與各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和宣傳媒體聯系,通過多種渠道對招生簡章、招生專業和計劃等內容進行宣傳,為高職單招營造良好的氛圍。
(三)嚴格招生紀律,加強監督管理。各高職單招院校要進一步規范考務管理、信息公開等招考行為,嚴格執行教育部“26個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切實維護招生錄取公平公正公開。要加強學校招生委員會建設,在制訂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充分發揮招生委員會作用。要進一步加大監督處罰力度,各單招院校紀檢部門要全程參與考試錄取,加強對報名、考試、錄取全過程監督,對違規違紀的相關人員,嚴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處理,追究直接責任人和領導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責任。如考試期間發生考場管理混亂、有組織舞弊等重大違紀舞弊行為,除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外,還要取消有關院校單招資格一至三年,并縮減統招計劃。各單招院校要在高職單招工作全部結束后,于2016年9月15日前將工作總結報省教育廳學生處。
請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將此文件轉發至轄區內所有高中段教育學校。
河北省教育廳
2015年12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