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中考生和家長注意了 高中招生教育局這些提醒很重要
近日,為貫徹落實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幾項規定(修訂)》文件精神,石家莊市教育局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緊急通知》,對外地市民辦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進行了規范,特別提醒廣大初三考生及家長注意以下十點:
提醒1
未填報石家莊市中考志愿而又未被外地市民辦普通高中錄取的中考生,我市任何普通高中學校和外地市公辦普通高中不予錄取,一律不得建立普通高中學籍。
提醒2
參加石家莊市中考并被我市志愿學校錄取的考生,應在收到錄取通知書后5日內(以錄取通知書日期為準)持錄取通知書到我市高中學校報到并辦理入學相關手續,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且未向錄取學校紙質說明原因的視為放棄就讀機會,由志愿學校匯總名單報市教育局并上報省教育廳,其他任何普通高中學校(含外地市民辦普通高中)不得錄取,一律不得建立普通高中學籍。
提醒3
任何外地市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到我市招生,都不得以入學保證金、押金等形式向學生收取與錄取有關的費用,或提前簽訂協議錄取學生,一經發現并核實,不予辦理這些初中學籍轉移。
提醒4
中考分數低于我市規定的普通高中錄取低控制分數線以下或沒有中考成績的考生不得報考外地市民辦普通高中,否則一律不得建立普通高中學籍。
提醒5
除在我市備案的24所外地市民辦高中學校外,石家莊市以外的河北省境內的任何一所公辦高中和民辦普通高中不具有在石家莊市招收中考生的資格。
提醒6
外地市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按照省教育廳門戶網站公布的分市招生計劃數執行,學校不能隨意增加招生計劃,不得超計劃招生,校際間不得調劑使用招生計劃。凡學校突破招生計劃錄取的學生,將無法進行學籍注冊。
24所外地市民辦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計劃分別是:秦皇島市私立渤海中學10人、南宮市第一中學40人、臨城實驗中學220人、定州市第一中學60人、定州市建元中學50人、河北邯鄲外國語學校5人、邯鄲市冀南中學10人、河北峰峰實驗學校5人、保定一中實驗學校4人、安國興華中學60人、辛集市信德中學70人、衡水第一中學205人、衡水志臻中學5人、衡水英才學校25人、衡水桃城中學185人、衡水市匯龍中學10人、衡水陽光中學40人、冀州市第一中學60人、冀州市信都學校17人、棗強縣董子學校80人、武邑宏達學校25人、安平縣啟蒙學校45人、安平縣同華學校35人、故城縣成龍學校20人。
提醒7
河北省6所外地市民辦普通高中與2015年相比減少招生計劃470人,其中衡水第一中學由2015年570人減少到205人、衡水志臻中學由2015年90人減少到5人、冀州市第一中學由2015年的200人減少到60人、冀州市信都學校由2015年61人減少到17人、武邑宏達學校由2015年的50人減少到25人、辛集市信德中學由2015年的150人減少到70人。
提醒8
外地市各民辦普通高中學校于2016年9月1日前將符合省廳文件要求的錄取名單報石家莊市教育局審核,按照相關政策審核通過的學生予以學籍放檔,違規招生的不予學籍放檔。外地市民辦普通高中2016年9月1日以后報給石家莊市教育局的錄取名單不予學籍放檔。
提醒9
外地市民辦普通高中錄取的中考生經我市教育局核準其報備的招生人數和低普通高中控制分數線后,由錄取學校統一發放制式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須加蓋學校公章和校長印章或簽字,否則錄取無效。未經石家莊市教育局核準的學生將無法完成學籍注冊時電子檔案轉移。
提醒10
對外地市民辦普通高中違規招收的學生,不予建立學籍,并由違規招生學校及時予以清退。由于學生本人或其監護人故意隱瞞真實信息所產生的不良后果,由學生本人或其監護人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