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是非題:
1.(√)2.(√)3.(√)4.(√)5.(√)6.(√)7.(√)
8.(√)9.(√)10.(√)11.(√)12.(√)13.(√)14.(√)
15.(×)16.(×)17.(√)18.(√)19.(√)20.(×)
21.(√)22.(×)23.(√)24.(√)25.(√)26.(√)27.(√)
28.(×)29.(√)30.(√)31.(√)32.(√)33.(×)34.(√)
35.(×)36.(×)37.(√)38.(√)39.(√)40.(√)41.(×)
42.(√)43. ( √ ) 44.(√)45.(×)46.(×)47.(√)48.(√)
49.(×)50.(√)51.(√)52.(√)53.(√)54. (√)55.(√)
56(×)57.(√)58(√)59.(×)60.(√)61.(×)62.(√)
63.(√)64.(√)65.(×)66.(×)67.(×)68.(√)69(√)
70.(√)71.(×)72.(×)73.(√)74.(√)75.(√)76.(×)
77.(√)78.(√)79.(√)80.(√)81.(√)82.(√)83.(√)
84.(×)85.(√)86.(×)87.(×)88.(×)89.(√)90.(×)
91.(×)92.(√)93.(√)94.(×)95.(×)96.(√)97.(√)
98.(√)99.(×)100.(√)101.(×)102.(×)103.(√)
104.(×)105.(√)106.(√)107.(×)108.(√)109.(√)
110.(√)111.(×)112.(√)113.(×)114.(√)115.(√)
116.(×)117.(√)118(√)119.(√)120.(×)121.(×)
122.(√)123.(√)124.(×)125.(×)126.(× )127.(√)
128.(×)129.(×)130.(√)131.(√)132.(×)133.(√)
134.(√)135.(√)136.(√)137.(×)138.(√)139.(×)
140.(√)141.(×)142.(×)143.(√)144.(×)145.(√)
146.(√)147.(×)148.(√)149.(√)150.(×)151.(√)
152.(√)153.(×)154.(√)155.(√)156.(√)157.(×)
158.(√)159.(√)160.(×)161.(×)162.(×)163.(√)
164.(×)165.(×)166.(√)167.(√)168.(√)169.(√)
170.(×)171.(√)172.(√)173.(√)174.(√)175.(× )
176.(√ )177.(√ )178.(√ )179.(×)180.(× )181.(√ )
182.(×)183.(×)184.(√ )185.(√ )186.(√ )187.(×)
188.(×)189.(√ )190.(√ )191.(√ )192.(√ )193.(×)
194.(×)195.(√ )196.(√ )197.(×)198.(√ )199.(√ )
200.(×)201.(√ )202.(×)203 (√ )204.(√ )205.(√ )
206.(√ )207.(√ )208.(×)209.(√ )210.(√ )
二、填空題:
211.(侵占或者破壞)
212.(必須)
213.(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214.(權利)、(義務)
215.(教育)、(督促)、(如實告知)
216.(記錄)、(及時處理)、(校驗、檢修)、(記錄)
217.(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
218.(全面)
219.(2000元以上2萬元)
220.(緊急措施)、(報告)、(向有關部門報告)
221.(安全防護設施)、(檢查認可)、(試驗無關)、(停留)
222.(液壓試驗和氣壓試驗)
223.(不得)
224.(1.25)、(1.15)
225.(安全閥)、(壓力表)、(測溫儀表)、(安全聯鎖)
226.(聯鎖控制)、(聯鎖聯動)(聯鎖聯動)
227.(強制性)228.(《容規》)
229.(屬于)
230.(同時具備)、(0.1)、(標準沸點)
231.(逐只)、 (氣體) 、(嚴禁)
232.(助燃氣體)、 (不相容氣體)、 (公稱工作壓力)。
233. (二) 、(三) 、(五)、 (三)、 (五) 、(三)
234.(2/3)(五層)(車廂)
235.(拋、滑、滾、碰)
236.(三)(三)
237.(安全教育)
238.(大于70%)
239.(0.015)、(40℃)、(8)
240.(40℃)
241.(固定式)、(移動式)
242.(球殼板)、(支承結構)、(人孔)、(管件)、(安全附件)
243.(筒體)、(封頭)、(法蘭)、(密封元件)、(開孔接管)、(支座)(安全附件)
244.(手提)、(立)、(臥)、(臥)
245.(小),
246.(8%~10%);(12%~15%)。
247.(常用)
248.(墊圈)
249.(整體補強)(局部補強)
250.(破裂)(過量塑性)
251.(形狀)
252.(壓力試驗時)
253.(空氣)
254.(可燃物)、(助燃物)、(著火點)。
255.(火源)、(泄漏)。
256.(著火點除必須達到溫度外,還要有足夠的能量)
257.(空氣)
258.(氣體、蒸汽、霧、煙或粉塵)
(1) (Ⅰ級)
(2) (Ⅱ級)
(3) (Ⅲ級)
(4) (Ⅳ級)
260.(呼吸道),(皮膚),(消化道)
261.(及時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
262.(沖擊韌性)、(即冷塑性變形能力和可焊性)
263.(不破壞)
264.(短時強度性能);(長時高溫強度性能)。
265.(σb)
266.(σs)
267. (10萬)
268. (10萬)
269.(容易)、(很低)
270.(脆性)
271.(腐蝕環境)、(腐蝕介質)、(防護表面)、(保護設備)
272.(1)(滯靜區)、(2)(縫隙)、(3)(縫隙)
273.(但能保持)
274.(拉應力)
275.(金屬內部)
276.(生產第一線的人員)、(專業人員)、(校準合格)
277.(自動泄壓)、(自行關閉)
278.(液體介質)、(氣體、液體介質)
279.(非重閉式)
280.(不得超過)
281.(100mm)。
282.(停止)、(轉動與波動)、(旋塞)、(每年)
283.(凍堵和產生假液位)
284.(膨脹式、壓力式、熱電偶式、電阻式)
285.(測試壓力、溫度和液面)
286.(罐體)(底盤 ) 、( 單車式) 、(半掛式)
287. (0.1MPa)、 ( 鋼制)
288. (1.05~1.1 )、(定期校驗) 、 ( 一次)
289. (油壓式)、(機械式)、(閉止)
290.汽( 0.5%)、(100kg)、( 0.05 )
291. ( 消火裝置 )
292. (高液位處)
293. (使用)、 (準運)
294. (空氣)
295. (接地鏈)、 (接地線)、 (鐵鏈)
296. (大充裝量)、 (復查) 。
297. (移動式)、 (防波板) 。
298.由(清洗、置換) 、 (同時進行校驗 ) 。
299. (內壓) 、(移動式壓力容器)
300.(火焰)
301.(安全閥) 、(防爆膜)、(液體緊急排放閥)、( 壓力表)_、 (液面計)
302.(水分)、 (潮氣)。
303.(每月)、 (0.1),
304.(小于)、(一)
305.(安全)、(安全)
306.(重量法)、(測試法)、(濾紙)
307.(凍傷)、(燃燒)、(爆炸)
308. (真空)
309. (粉末真空)
310. (多層真空)
311. (真空多屏)
312. (液氮、氦氣屏)
313. (99.99%) ;(99.999%)_
314. (99.999%)
315.(99.5%);99.7%
316.(99.5%)
317.(98)
318.(0.1013)
319.(0.098MPa)、(133.3)
321. __0.07_
322.(流體)
323.(燃燒性)、(毒性),、(氣體狀態)、(腐蝕性)
324.(傳導)、(對流)、(輻射)。
325.(永久氣體)
326.(4)、(75)、_(4_)、(95)_
327.(5.3)、(14)
328. _(0.1)__、(_0.15_m)
329.(三_)
330.(攝氏溫標)、(溫標)
331.(不同的)、(松動)、(再次擰緊)
332.(上下)、(平衡)、(上)、(下、(平衡)
333.(干燥空氣)、(干燥氮氣)、(濕氣)、(0.2)
334.(19)、(23)
335.(干加熱)、(40~50)
336.(降溫)、(上進液)(下進液)、(頂噴淋落下)、(平衡)、(上升)、(上進液)、(放空)、(放空)、(停止)
337.(進液)、(放空)、(殘液)、(殘液)
338.(油脂)、(火花)
339.(明火)、(15~20)
340.(19)、(缺氧)、(窒息)
341.(阻汽疏水)
342.(不得超過)、(減壓閥)
343.(到位);(及時檢修或更換);(同步轉動);(不可)
344.(及時更換新密封圈);(修整密封圈的結合面、并著手訂制高質量的密封圈);
(采用填補磨平或其它方法消除刻痕或溝槽);(在關閉釜蓋時檢查兩接觸面并清除雜物)
345.(是否靈活)、(有無下沉)
346.(壓力或重量)、 (0.05)、 (0.5%~1.0%)
347.(充裝量)、(復稱者)
348.(倒裝)、(殘液)
349.(1.5-3.0)、(一次)
350.(首次)、(首次)
351. (多孔填料)、 (溶劑)
352.(2只)、(1只)
353.(大于70%)、(銀、鋅、鎘)
354.(0.015m3/h·L)、(40℃)、(8小時)
355.(逐只)、(12)
356.(三年)、(三年)
357.(不超過40℃)、(遮陽或噴淋)
358.(輕裝輕卸)、(拋、滑、滾、碰)
359.(分開)、(同室)、(直立)
360.(不低于0.05MPa)
361.(操作和焊縫的檢查)
362.(護罩)、(底座)
363.(永久性的打印在瓶肩或不可卸附件上)
364.(4)、(3)
365.(外觀檢驗、壁厚測定、水壓試驗或殘余變形率測定瓶閥檢驗、氣密性試驗)
366.(15)
367.(1/10)
368.(2/3)
369.(連接的有效螺紋牙數和密封性能)
370.(為2.1MPa)
371.(《液化石油氣鋼瓶定期檢驗記錄》)
372.(飽和蒸汽壓力)
373.(按規定先置換去除瓶內的空氣)
374.(專業培訓和考核并持有上崗證書)
375.(5人)
376.(壓力容器、鋼瓶、罐車檢查人員和附件修理人員)
377.(2000t)
378.(GB5842或GB15380)、(GB8334)
379.(安全閥)
380.(不得改裝使用)
381.液(低)、(燃點)
382.(高熱值)、(低熱值)
383.(輕)、(重)
384.(半拖掛式槽車)
385.(15)
386.(應設放空管)、(喉頸 )、( 2米 )、(5米)
387.(常溫)
388.(排污)
389.(一年)
390.(壓扁)、(鋸開)
391.(液態)、(氣態 )
392.(2%~10%)
393.(液化石油氣 )、(沼氣)
394.(丙烷)、(丁烷)
395. ( 1.5~2.1)
396.(2~10%)
397.(管道底部)、(排污、排水)、(凍堵)
398.(實體防護墻)、(不發火花)
399.(三)、(一級)、(二級)、(三級)
400.(過流閥和緊急切斷閥)、 (止回閥)
401.(耐壓試驗)、(氣密試驗)
402.(中心線移動)、(切斷,也可粗略調節流量,但不能當節流閥使用,因為形成狹縫時,高速流體會使密封面沖蝕磨損,失去效用)
403.(容積型)、(速度型)
404.(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405.(15年以上)
406.(充氮置換法)、(充水置換法)
407.(竣工驗收合格或檢驗合格,并經過置換的儲罐)
408.(六個月)、(氣密)、(1.5)
409.(壓力表)、(溫度計)、(液位計)
410.(壓縮空氣)
411.(化學)、(化學反應)、
412(壓力)、(量)、(火源能量)
三、選擇題:
413.( D )、( E )、( F )
414.( B )、( A )、( C )
415.( B )
416.( B )、( C )、( A )
417.( B )、( D )
418.( C )( B )、( B )
419.( A )
420.( B )、( A )、( C )
421.( A )
422.( D )
423.( B )
424.( A )
425.( A )、( D )
426( A )
427.( C )、( A )、( B )
428.( A )
429.( D )
430.( B )、( A )、( D )、( C )
431.( C )
432. (D )
433.( C )
434.( A )、( C )、( D )
435.( B )
436.( B )
437.( C )
438.( A )
439.( B )
440.( D
441.( C )
442.( B )
443.( A )
444.( B )
445.( D )、( C )
446.( D )
447.( B )、( A )
448.( ABCD )
449.( C )
450.( C )
451.( ABD )
452.( A )
453.( B )
454.( A )
455.( BC )
456.( AD )
457.( B )
458.( ABCD )
459.( A )
460.( B )
461.( C )
462.( AB)
463.( AB )
464.( ABCE )
465.( ABCD )
466.( D )
467.( A )
468.( C )
469.( B )
470.( A )
471.( C )
472.( C )
473.( B )
474.( A )
475.( C )
476.( A )
477.( B )
478.( C )
479.( C )
480.( C )
481.( A )
482.( A )
483.( C、D)
484.(A.B.C.D.)
485.( C )
486.( C )
487.( A )。
488( A.C. )
489.( A.B.C.D. )
490.( A.B.C.D.E.F.)
491.( A.B.C.D.E.F.)
492.( A.B.C.D.E.F.G.)
493.( A.B.C.D.E.F.G.H.)
494.( A.B.D.)
495.(一般為 A)、( D)
496. ( A. )、( A. )、( C )、 ( C )
497.( A.B.C )
498.( A.B C )
499. ( A.B.C )
500. ( A.B.C.D. )
501.(A.B.C.D.E.)
502.( C )
503. ( A.B.C.D )
504. (A.C.)
505.(.B.C.)
506.( B )
507.( C )
508.( A )
509.( A )
510.( A.B.C.D )。
511.( 60 )
512. ( A )
513.( C )
514.( D )
515.( A )
516.( A )
517.( A )
518.( A )
519.( C)
520.( C)
521.( B )
522.( C )
523. ( A.B. )
524. ( A )
525. ( B )
526. ( B )
527.( D )
528. ( B )
529. ( C )
530.( D )
531. ( B )
532.( C )
533.( D )
534.( B )
535.( A )
536.( B )
537.( C )
538.( D )
539.( B )
540.( D )
541.( C )
問答題:
四、
542.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
543.安全監察是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的政府行政機關為實現安全目的而從事的決策、組織、管理、控制和監督檢查等活動的總和。
54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違反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或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的,由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給予批評教育、處分;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于重大責任事故罪或其它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45.壓力容器用的安全附件一般有安全閥、爆破片裝置、緊急切斷裝置、壓力表、液面計、測溫儀表、快開門式壓力容器的安全聯鎖裝置等。
546.嚴禁超溫超壓運行:避免誤操作、防止加料過量或加料中含有雜質(由化學反應而產生壓力的)、防止超量充裝或意外受熱(液化氣體)等;
(1) 操作人員應精心按操作規程操作(工藝和安全操作規程):
(2) 運行過程要平穩操作(緩慢地進行加載、卸載、運行期間要保持載荷相對穩定、升降溫也要緩慢);
(3) 帶壓時不拆卸壓緊螺栓;
(4) 換熱器操作時應先引進冷流后進熱流,同時引進的冷熱流速度要慢;
(5) 堅守崗位,注意觀察工藝參數變化;
(6) 堅持運行期間的巡回檢查制度。要求在工藝方面檢查操作條件(壓力、溫度、液位、介質的化學成分及無聊配比、投料量等);在設備方面檢查設備狀況(各連接部位有無泄漏、滲漏;設備有無塑性變形、腐蝕以及其它缺陷或可疑跡象;容器及管道有無震動、磨損);在安全裝置方面檢查是否狀態完好,是否在檢定或校驗有效期內。巡回檢查要定時(定間隔時間)、定點(關鍵的設備、管線、機泵、閥門、容器、指示儀表以及曾經出現的故障的部位)、定路線(生產流程或事故易發生線路);
(7) 認真填寫操作記錄,要求認真及時準確真實地記錄容器運行狀況;
(8) 跑、冒、滴、漏的處理;
(9) 容器的緊急停止運行。
547.運行正常,效能良好。其具體標志為:
① 容器的各項操作性能指標符合設計要求,能滿足生產的需要。
② 操作過程中運轉正常,易于平穩地控制操作參數。
③ 密封性能良好,無泄漏現象。
④ 帶攪拌的容器,其攪拌裝置運轉正常,無異常的振動和雜音。
⑤ 帶夾套的容器,加熱或冷卻其內部介質的功能良好。
⑥ 換熱器無嚴重結垢。列管式換熱器的脹口、焊口;板式換熱器的板間;各類換熱器的法蘭連接處均能密封良好,無泄漏及滲漏。
(2) 裝備完整,質量良好。其包括以下各項要求:
① 零部件、安全裝置、附屬裝置、儀器儀表完整、質量符合設計要求。
② 容器本體整潔,尤其、保溫層完整,無嚴重銹蝕和機械損傷。
③ 由襯里的容器,襯里完好,無滲漏及鼓包。
④ 閥門及各類可拆連接部位無跑、冒、滴、漏現象。
⑤ 基礎牢固,支座無嚴重銹蝕,外管道情況正常。
⑥ 各類技術資料齊備、準確、有完整的技術檔案。
⑦ 容器在規定期限內進行了定期檢驗,安全性能良好,并已辦理使用登記證。
⑧ 安全附件檢定、校驗和更換。
548.(1)壓力容器工作壓力、介質溫度或壁溫超過規定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2)壓力容器的主要受壓元件發生裂縫、鼓包、變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現象;
(3)安全附件失效;
(4)接管、緊固件損壞,難以保證安全運行;發生火災等直接威脅到壓力容器安全運行;
(5)過量充裝;
(6)發生火災等直接威脅到壓力容器安全運行;
(7)壓力容器液位超過規定,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8)壓力容器與壓力管道發生嚴重振動,危及安全運行;
(9)其它異常情況。
549.一般由封頭、筒體、法蘭、接管、支座等部件組成。
550.(1)生產指揮系統下達的調度令;
(2)進出容器的各種物料的溫度、壓力、流量、時間、數量和間隙操作周期;
(3)容器實際操作條件;
(4)當班操作期間的操作內容;
(5)操作工具、各項記錄是否齊全完整。
551.工藝參數;設備本體狀況;安全附件情況。
552.(1)單系統或全系統停車時,容器的降溫、降壓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不允許容器在帶壓情況下拆卸螺栓或其它緊固件。不得擅自上緊帶壓容器上的螺栓及其它緊固件(工藝操作規程允許的除外);
(2)切斷容器上的有關電源;
(3)用盲板將檢修容器和生產系統切斷;必須用惰性氣體置換的容器,惰性氣體置換后還要用空氣置換,取樣分析含氧量合格并經安全部門批準后,方能進入容器清理或檢修;
(4)進入容器只準用12V電壓的行燈照明,檢驗檢修用的儀器電壓超過安全電壓是必須用絕緣良好的軟線且中間不得有接頭,還要有可靠的接地;
(5)檢修人員進入容器內清理、檢修時必須采安全措施。為此而設置的升降工具或腳手架必須安全可靠,要注意通風。容器內外要有監護人員進行聯絡。監護人員不準擅自離開崗位,并應掌握急救方法;
(6)其它檢修的未盡事宜,按受檢修容器的安全技術規程進行。
553.(1)單臺或全系統停車時,高壓容器的降溫、降壓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不允許容器在帶壓情況下拆卸螺栓或其它緊固件。不得擅自上緊帶壓容器上的螺栓及其它緊固件;
(2)切斷容器上的有關電源;
(3)用盲板將檢修容器和生產系統切斷;然后將容器內的介質排除干凈,對有毒的、易燃的、易爆介質的容器必須用惰性氣體置換,惰性氣體置換后還要用空氣置換,取樣分析含氧量合格并經安全部門批準后,方能進入容器清理或檢修;
(4)在拆卸吊裝時,必須使用專用工具。為確保安全,要慎重檢查起重機具。
在拆卸中應注意保護筒體密封面,已拆開的密封面應立即涂上潤滑油,并采取保護措施注意不要把工具和其它雜物撢入容器內,不要隨意捶擊敲打器壁,以免造成機械損傷;
(5)進入容器只準用12V電壓的行燈照明,檢驗檢修用的儀器電壓超過安全電壓是必須用絕緣良好的軟線且中間不得有接頭,還要有可靠的接地;
(6)檢修人員進入容器內清理、檢修時必須采安全措施。為此而設置的升降工具或腳手架必須安全可靠,要注意通風。容器內外要有監護人員進行聯絡。監護人員不準擅自離開崗位,并應掌握急救方法;
(7 )其它檢修的未盡事宜,按受檢修容器的安全技術規程進行。
554. 液壓試驗程序如下:
(1)試驗前,壓力容器各連接部位的緊固螺栓,必須裝配齊全,系統上必須有兩個量程相同并經校驗合格的壓力表;
(2)試驗現場應有可靠的安全防護裝置、試驗方案、試驗日期須經單位技術負責人和安全部門檢查批準。
(3)清理現場:停止與試驗無關的工作,疏散與試驗無關的人員;
(4)將容器內充滿液體,排凈滯留在壓力容器內的氣體;
(5)檢查容器外表面是否干燥、無液跡;
(6)緩慢升壓至高工作壓力,確認無泄漏后(此時不準上壓力容器檢查),繼續升壓到規定的試驗壓力,根據容積大小,保壓10~30分鐘;
(7)降至高工作壓力下,保壓檢查。保壓時間不少于30分鐘;
(8)緩慢降壓,應注意降壓速度,有特殊要求的應嚴格按試壓規程規定進行降壓。
555. 氣壓試驗程序如下:
(1)試驗前,壓力容器各連接部位的緊固螺栓,必須裝配齊全,系統上必須有兩個量程相同并經校驗合格的壓力表;
(2)試驗現場應有可靠的安全防護裝置、試驗方案、試驗日期須經單位技術負責人和安全部門檢查批準。
(3)清理現場:停止與試驗無關的工作,疏散與試驗無關的人員;使用單位的安全部門人員進行現場;
(4)排凈滯留在壓力容器內的液體;
(5)檢查容器試壓管路閥門是否安裝齊備,開閉是否符合要求;
(6)先緩慢升壓至規定試驗壓力的10%,保壓5~10分鐘,對所有焊縫和連接部位進行檢查,如無泄漏則可進行下一步;
(7)升壓至規定試驗壓力的10%,經檢查如無異常時;繼續按每級升10%的試驗壓力,逐級升到規定的試驗壓力,根據容積大小,保壓10~30分鐘;
(8)降至高工作壓力下,保壓檢查。保壓時間不少于30分鐘;
(9)緩慢降壓,應注意降壓速度,有特殊要求的應嚴格按試壓規程規定進行降壓。
556. 耐壓試驗包括液壓試驗和氣壓試驗。
耐壓試驗原則上應以液壓試驗為主,常用清潔水進行液壓試驗故常稱為水壓試驗。若采用其它液體作液壓試驗介質時,該介質應無危險性,其溫度應低于沸點。當采用可燃性液體進行亞液壓試驗時,試驗溫度必須低于可燃性液體的閃點。同時試驗場地附近不得有火源,且應該配備適用的消防器材。
氣壓試驗是當由于結構或支承原因不能向壓力容器完全充灌液體時,以及運行條件不允許殘留試驗液體的壓力容器,可按設計圖紙規定進行氣壓試驗。例如,容器容積過大,無法承受水的重量,象大型球罐、水泥基礎、支柱等有困難時的場合;結構復雜,水壓試驗不足以充分試驗出個部位的試壓要求者;由于結構設計時只考慮氣相載荷,若水壓試驗其載荷對結構有破壞者;或水壓試驗的介質會對容器的殼體器壁、內襯里造成腐蝕破壞等情況的場合。
557. 氫脆是鋼受到高溫高壓氫的作用,引起鋼的金屬組織發生化學變化,結果是鋼的強度和塑性下降,斷口成脆性斷裂的現象稱為氫脆。其成因是在高溫高壓條件下氫進入鋼的內部,與滲碳體相互作用生成甲烷,使鋼脫碳強度大為降低。生成的甲烷不能溶解鐵素體而呈氣態逸出,積聚在鋼的晶粒界面處,產生很大的內壓力,使鋼沿晶界發生破裂。
氫在常溫常壓下不會對鋼產生明顯的腐蝕,但當溫度超過300℃和壓力高于30MPa時,會產生氫脆這種腐蝕缺陷,尤其是在高溫條件下。如合成氨生產過程中的脫硫塔、變換塔、氨合成塔;煉油過程中的一些加氫反應裝置;石油化工生產過程中的甲醇合成塔等。
558. 國內外壓力容器的許多脆性斷裂事故的分析表明,造成脆性斷裂的主要因素有三個:
(1)一定的應力應變條件;(2)容器中存在著缺陷;(3)材料的韌性差。
因此,低溫事造成脆性斷裂的一個外在因素。此外,介質也對材料的性能產生影響。綜合起來看可以認為:結構中存在缺陷和材料的韌性差是造成脆性破壞的內因,而壓力(從而在容器上造成一定的應力應變狀態)、溫度和介質是促成脆性破壞的外因。按照斷裂力學的觀點,當容器存在缺陷時在一定外加應力(壓力)條件下,缺陷附近(尖端)的應力應變增強,根據不同的結構幾何和缺陷幾何,這種增強的程度應用應力強度因子來表示,當應變狀態和缺陷幾何的組合使應力強度因子達到或超過材料的斷裂韌性時,缺陷(裂紋)即產生快速的失穩擴展,而導致結構發生脆性斷。
559. 壓力容器延性的斷裂伴隨著容器顯著的塑性變形。這種變形只有在其受力的整個截面上的材料都處于屈服狀態時才能發生。因此,壓力容器延性的斷裂是由于殼壁上的簿膜應力超過材料的屈服點而產生的。根據壓力容器的設計原理和制造技術要求,只要合理使用和嚴格管理,壓力容器延性的斷裂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然而,壓力容器延性的斷裂也時有發生這種破壞事故通常有以下幾種情況:
(1)盛裝液化氣體的受壓容器過量充裝。在存放、運輸或使用過程中,如果受壓容器的溫度上升(充滿的液化石油氣鋼瓶受太陽曝曬)則液化氣體的飽和蒸汽壓力上升,特別是液體的體積膨脹,造成容器內的壓力急劇上升,有可能導致超壓爆破。據計算,充滿液化石油氣的鋼瓶溫度升高3~5℃,由于液化氣體膨脹所產生的壓力就可以使鋼瓶超壓爆破。
(2)受壓容器在使用中超壓。由于違反操作規程,操作失誤或指示儀表、安全附件失靈等原因,致使壓力超過容器許用壓力而破裂。
(3)受壓容器管理不善,長期不檢驗、不維修,由于腐蝕等原因致使壁厚嚴重減簿,結果在正常工作壓力下受壓容器即因壁厚不夠而發生塑性變形,甚至發生破裂。
560. (1)壓力容器的現場檢修,特別是大型壓力容器的檢修,往往都是高空作業,工作人員又需要集中精力操作有關檢修設備和儀器,如果腳手架搭設不良、安全防護不當,很容易造成人員跌落事故。
(2)工作人員進入容器內部檢驗時由于壓力容器內部濕度大熱度高,同時又進行緊張的操作,因此耗氧量大。在耗氧量增多時人體對缺氧更敏感。因此,在壓力容器內,稍有疏忽就可能造成人員窒息。
(3)石油化工生產中的壓力容器介質,一般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蝕性強等特點。在檢修時,容器內部難免有酸、塵、煙毒等殘留物存在,當容器內溫度升高時,促進壓力容器內殘留物的揮發。濕溫度高,勞動強度大,使人體對毒物的吸收量增大,還會增大某些毒物的強度作用(如氯化氫、氟化氫等在高溫下對人體的刺激明顯增強),因此增大了人員中毒的可能性。在一些存放易燃易爆介質的壓力容中,如果置換排放不徹底,殘留在某些死角的介質可能造成意外的爆炸事故。
(4)壓力容器內濕度大,加之人體出汗多就會大大增加人體觸電事故的發生。根據有關計算得知,我們常用的安全電壓為36V;而在容器內由于人體皮膚潮濕多汗,安全電壓為12V。
總之,壓力容器檢修,特別是壓力容器內的檢修各種不安全因素是很多的,加之工作場地狹小、內部通風不暢、照明不良,人員出入困難聯系不便,在工作中稍有疏忽就可能發生人員跌落、中毒、窒息、觸電和爆炸事故,因此必須特別注意安全防護。
561.. 安全閥應滿足下列基本要求:
(1)密封性能良好,不但能在正常工作壓力下保持嚴密不漏,而且要求在開啟排放壓力降低后能關閉,仍能繼續保持密封;
(2)動作靈敏可靠,當壓力達到開啟壓力時,閥瓣能迅速自動跳起,順利地排除介質;
(3)在排放壓力下,閥瓣應達到全開位置,閥門達到安全排放量;
(4)結構緊湊合理,調節方便。
562. 主要包括:
(1)易燃氣體含量分析。所謂易燃氣體是指與空氣混合的爆炸下限小于10%,或者爆炸下限之差值大于等于20%的氣體。
(2)含氧量分析。設備內部氧含量18~23%。氧含量小于18%為缺氧環境,不利于容器內部工作人員的供養需要;氧含量大于23%為富氧環境,助燃性較強,不利于防暴。
(3)有毒氣體含量分析。主要以GB5044《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為準。
563. 彈簧式安全閥是利用壓縮彈簧的彈力來平衡作用在閥瓣上的內力,并通過調節彈簧的壓縮量來調節安全閥的開啟壓力。這種安全閥結構緊湊,靈敏度高,安裝位置不受嚴格限制,對振動的敏感性差,調節步驟比較簡單。但是,由于彈簧會因長期受高溫的影響,其彈力會逐漸減少,故一般的彈簧式安全閥不宜用在溫度太高的場所。
564. 杠桿式安全閥是根據杠桿原理,通過杠桿和閥桿將重錘的重力矩作用到閥瓣上來平衡作用在閥瓣上的內力,它的開啟壓力的調整是通過移動重錘的位置(或改變重錘的重量)來進行的,這種安全閥結構簡單,調整方便,工作可靠,所加的載荷不因閥瓣的的升高而增加,也不受使用溫度的限制。但是,由于本身結構比較笨重,重錘與閥體的尺寸很不相稱,對振動比較敏感,安裝時需嚴格保證閥瓣軸線垂直于水平面,而且它的回座力一般都比較低,有時要降到開啟壓力的70%以下才能回座。
565. 槽、罐車對安全閥有如下一些特殊要求:
(1)為了防止槽罐車行使時碰撞損壞安全閥,要求閥體外露于罐體頂部的高度不超過150mm。因此必須采用內裝式安全閥,并加以保護。
(2)槽罐車的安全閥必須設計成全啟式。
(3)安全閥彈簧應能耐腐蝕。
566. 全啟式安全閥的閥瓣直徑比閥座大,并帶有反沖盤,而閥座上帶有調節圈,當介質氣流沖出閥座后借助于反沖盤向閥瓣上升的相反方向流去,從而在閥瓣上施加有反作用力,使其繼續升高。氣流的折流程度可用調節圈來調節。因此,全啟式安全閥性能較好,開啟動作快、排量大,開啟高度不小于閥座喉徑的1/4。當提升高度為1/4喉徑時,閥座喉徑截面積與閥芯環形排放面積相同,因此,全啟式安全閥的排放能力與閥座喉徑有關。微啟式安全閥由于結構與全啟式安全閥不同,因其開啟高度一般都小于閥座通徑的1/20。它的排放能力還與開啟高度有關。
567. 緊急切斷閥裝置是一種特殊結構和特殊用途的閥門,它通常與截止閥串聯安裝在緊靠壓力容器的介質出口管道上,并帶有近程和遠程獨立的操作系統使切斷閥開閉,以便在管道發射大量泄漏是能遠程進行緊急止漏。緊急切斷裝置還帶有過流閉止及超溫閉止的性能。由于某種原因如果導致管道流速過大而超過閥門的額定流量(過流量)時,或發生火災、溫度驟升使使切斷閥上的易熔塞熔化時,將能帶動主閥閥瓣回復到關閉狀態,保持密封。
568. 爆破片又稱防爆片或防爆膜,它是通過爆破元件(膜片)在規定壓力下發生斷裂而排出介質使壓力容器內壓力降低,是一種斷裂型安全泄放裝置。與安全閥相比,具有結構簡單、密封性能好、泄壓反應快、適應性強等優點。
569. 壓力表的讀數與被測介質的實際壓力值間的偏差叫壓力表的指示誤差,并分為基本誤差和附加誤差兩種。壓力表在正常工作條件下所產生的誤差叫做基本誤差,它是由壓力表的結構和制造技術上的缺陷造成的。附加誤差是壓力表在非正常工作條件下所產生的誤差,它主要是讀數時的視線與表盤刻度不垂直造成的讀數誤差,環境溫度與壓力表要求的工作溫度相差太而引起的溫度誤差,介質凝結而產生的液柱壓力所造成的誤差等。隨著工作條件改變,附加誤差的大小有很大的差別。
570. 旋轉管式液面計只能測量液化石油氣一類液化化氣體介質的液面,它是利用旋轉手柄帶動壓力容器罐內彎曲形連接管的旋轉而使管口上下移動。壓力容器充裝介質時,首先將罐外連接在連接管上的指針對準表盤上所要充裝的液面高度值并打開罐外連接管上的開閉塞,當觀察連接管口處噴出白色霧狀物時,則應立即停止充裝。需要測量液面時,應按指針所指高處緩慢向低處轉動連接管,當連接管口噴出百色霧狀物時,即罐內連接管口正對液面,則指針所指位置即為液面高度。
571. 壓力式溫度計由溫飽、毛細管和顯示測量儀表組成,它是利用溫包里的氣體或液體因受熱而改變壓力,通過毛細管帶動顯示測量儀表中的傳動機構,由指針指示測量值。測量范圍一般為-80℃~400℃,可測量液體、氣體的溫度;毛細管的長度為3~20米,能就地集中測量;但精度較低,其精度等級為2.5級;毛細管的機械強度差,損壞后不宜修復,因此敷設時應避免遭受機械損壞;還要注意不要將毛細管沿冷熱介質的管道和設備壁敷設,以免影響精度。
572. 本規程適用于正常環境溫度(-40~60℃)下使用的、公稱工作壓力為1.0~30Mpa(表壓,下同)、公稱容積為0.4~3000L、盛裝永久氣體、液化氣體或混合氣體的無縫、焊接和特種氣瓶(“特種氣瓶”指車用氣瓶、低溫絕熱氣瓶、纖維纏繞氣瓶和非重復充裝氣瓶等,其中低溫絕熱氣瓶的公稱工作壓力的下限為0.2MPa)。
本規程不適用于盛裝溶解氣體、吸附氣體的氣瓶,以及機器設備上附屬的瓶式壓力容器。
573. 氣瓶附件包括氣瓶專用爆破片、安全閥、易熔合金塞、瓶閥、瓶帽、液位計、
防震圈、緊急切斷和充裝限位裝置等。
574. 瓶閥應滿足下列要求:
(1)瓶閥材料應符合相應標準的規定,所用材料既不與瓶內盛裝氣體發生化學反應,也不影響氣體的質量。
(2)瓶閥上與氣瓶連接的螺紋,必須與瓶口內螺紋匹配,并符合相應標準的規定。瓶閥出氣口的結構,應有效地防止氣體錯裝、錯用。
(3)氧氣和強氧化性氣體氣瓶的瓶閥密封材料,必須采用無油的阻燃材料。
(4)液化石油氣瓶閥的手輪材料,應具有阻燃性能。
(5)瓶閥閥體上如裝有爆破片,其公稱爆破壓力應為氣瓶的水壓試驗壓力。
(6)同一規格、型號的瓶閥,重量允差不超過5%。
(7)非重復充裝瓶閥必須采用不可拆卸方式與非重復充裝氣瓶裝配。
(8)瓶閥出廠時,應逐只出具合格證。
575. 充裝液化氣體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實行充裝質量逐瓶復驗制度,嚴禁過量充裝。充裝超量的氣瓶不準出廠。采用連續自動稱重進行充裝時,以抽檢替代逐瓶復驗,應有相應的抽檢制度,并經充裝注冊機構核準;
(2)稱重衡重應保持準確,其大稱量值應為常用稱量的1.5-3.0倍。稱重衡器按有關規定定期進行校驗,每班應對衡器進行一次核定。稱重衡器必須設有超裝警報或自動切斷氣源的裝置;
(3)嚴禁從液化石油氣儲罐或罐車直接向氣瓶灌裝,不允許瓶對瓶直接倒氣;
(4)充裝后應逐只檢查氣瓶,發現有泄漏或其他異常現象,應妥善處理;
(5)充裝前的檢查記錄、充裝操作記錄、充裝后復驗和檢查記錄應完整,內容至少應包括:氣瓶編號、氣瓶容積、實際充裝量、發現的異常情況、檢查者、充裝者和復稱者姓名或代號、充裝日期。記錄應妥善保存、備查;
(6)操作人員應相對穩定,由企業考核后持證上崗并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576. 各類氣瓶的檢驗周期,不得超過下列規定:
(1)盛裝腐蝕性氣體的氣瓶、潛水氣瓶以及常與海水接觸的氣瓶每二年檢驗一次。
(2)盛裝一般性氣體的氣瓶,每三年檢驗一次。
(3)盛裝惰性氣體的氣瓶,每五年檢驗一次。
(4)液化石油氣鋼瓶,按國家標準GB 8334的規定。
(5)低溫絕熱氣瓶,每三年檢驗一次。
(6)車用液化石油氣鋼瓶每五年檢驗一次,車用壓縮天然氣鋼瓶,每三年檢驗一次。
汽車報廢時,車用氣瓶同時報廢。
氣瓶在使用過程中,發現有嚴重腐蝕、損傷或對其安全可靠性有懷疑時,應提前進行檢驗。
庫存和停用時間超過一個檢驗周期的氣瓶,啟用前應進行檢驗。
發生交通事故后,應對車用氣瓶、瓶閥及其他附件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
577. 運輸和裝卸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要求:
(1)運輸工具上應有明顯的安全標志;
(2)必須配戴好瓶帽(有防護罩的氣瓶除外)、防震圈(集裝氣瓶除外),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3)吊裝時,嚴禁使用電磁起重機和金屬鏈繩;
(4)瓶內氣體相互接觸可引起燃燒、爆炸、產生毒物的氣瓶,不得同車(廂)運輸;易燃、易燃、腐蝕性物品或與瓶內氣體起化學反應的物品,不得與氣瓶一起運輸;
(5)采用車輛運輸時,氣瓶應妥善固定。立放時,車廂高度應在瓶高的2/3以上,臥放時,瓶閥端應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過五層且不得超過車廂高度;
(6)夏季運輸應有遮陽設施,避免曝曬;在城市的繁華地區應避免白天運輸;
(7)運輸可燃氣體氣瓶時,嚴禁煙火。運輸工具上應備有滅火器材;
(8)運輸氣瓶的車、船不得在繁華市區、人員密集的學校、劇場、大商店等附近?浚卉、船?繒r,駕駛與押運人員不得同時離開;
(9)裝有液化石油氣的氣瓶,嚴禁運輸距離超過50公里;
(10)充氣氣瓶的運輸應嚴格遵守危險品運輸條例的規定;
(11)運輸企業應制定事故應急處理措施,駕駛員和押運員應會正確處理。
578. 儲存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要求:
(1)應置于專用倉庫儲存,氣瓶倉庫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
(2)倉庫內不得有地溝、暗道,嚴禁明火和其他熱源,倉庫內應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3)盛裝易起聚合反應或分解反應氣體的氣瓶,必須根據氣體的性質控制倉庫內的高溫度、規定儲存期限,并應避開放射線源;
(4)空瓶與實瓶應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毒性氣體氣瓶和瓶內氣體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產生毒物的氣瓶,應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設置防毒用具或滅火器材;
(5)氣瓶放置應整齊,配戴好瓶帽。立放時,要妥善固定;橫放時,頭部朝同一方向。
579. 使用氣瓶應遵守下列規定:
(1)采購和使用有制造許可證的企業的合格產品,不使用超期未檢的氣瓶;
(2)使用者必須到已辦理充裝注冊的單位或經銷注冊的單位購氣;
(3)氣瓶使用前應進行安全狀況檢查,對盛裝氣體進行確認,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氣瓶嚴禁入庫和使用;使用時必須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要求使用氣瓶;
(4)氣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和明火,應保證氣瓶瓶體干燥。盛裝易起聚合反應或分解反應的氣體的氣瓶,應避開放射性線源;
(5)氣瓶立放時,慶采取防止傾倒的措施;
(6)夏季應防止曝曬;
(7)嚴禁敲擊、碰撞;
(8)嚴禁在氣瓶上進行電子電焊引;
(9)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
(10)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或重量,永久氣體氣瓶的剩余壓力應不小于0.05Mpa;液化氣體氣瓶應留有不少于0.5%~1.0%規定充裝量的剩余氣體;
(11)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場合,使用設備上必須配置防止倒灌的裝置,如單向閥、止回閥、緩沖罐等;
(12)液化石油氣瓶用戶及經銷者,嚴禁將氣瓶內的氣體向其他氣瓶倒裝,嚴禁自行處理氣瓶內的殘液;
(13)氣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對瓶體進行挖補、焊接修理;
(14)嚴禁擅自更改氣瓶的鋼印和顏色標記。
580. 本規程適用于鋼質瓶體內裝有多孔填料和溶劑、可重復充裝乙炔氣的移動式乙炔瓶。本規程不適用于盛裝乙炔氣體的固定式壓力容器。
581. 瓶閥應滿足下列要求:
(1)瓶閥與鋼瓶閥座連接的螺紋,必須與鋼瓶閥座內螺紋匹配,并符合相應國家標準的規定;
(2)同一制造單位生產的同一規格、型號的瓶閥,重量允差不超過5%;
(3)瓶閥出廠時,應逐只出具合格證,并應注明旋緊力矩。
582. 乙炔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進行充裝:
(1)無制造許可證的單位制造的乙炔瓶;
(2)不符合本規程第5條規定的進口乙炔瓶;
(3)檔案不在本充裝單位保存的乙炔瓶(臨時改變充裝單位的除外)。
583. 乙炔瓶充裝前,充裝單位應有專職人員對乙炔瓶進行檢查,檢查結果應填寫在充裝記錄中,并由檢查人簽字。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先進行處理或檢驗,否則嚴禁充裝:
(1)鋼印標記不全或不能識別的;
(2)超過檢驗期限的;
(3)顏色標記不符合GB7144規定的或表面漆色脫落嚴重的;
(4)附件不全、損壞或不符合規定的;
(5)瓶內無剩余壓力或懷疑混入其他氣體的;
(6)瓶內溶劑重量不符合GB13591《溶解乙炔充裝規定》要求的;
(7)經外觀檢查,存在明顯損壞,需進一步進行檢驗的;
(8)首次充裝或經裝卸瓶閥、易熔合金塞后,未經置換合格的。
584. 乙炔瓶的充裝操作:
(1)充裝容積流速應進行適當控制,一般不小于0.015m3/h·L;
(2)瓶壁溫度不得超過40℃。充裝時可以用自來水噴淋冷卻,也可以強制冷卻;
(3)一般分兩次充裝,中間間隔時間不少于8小時。
585. 乙炔瓶充裝后,應符合下列要求:
(1)乙炔充裝量和靜置8小時后瓶內壓力,應符合相應國家標準的規定;
(2)不得有泄漏或其他異,F象。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乙炔瓶嚴禁出廠,并應妥善處理。
586 乙炔瓶充裝單位應逐只認真填寫充裝記錄,其內容應包括:充裝前檢查結果、充裝日期、充裝間室溫、乙炔瓶編號、皮重、實重、剩余壓力、剩余乙炔量、溶劑補加量、乙炔充裝量、靜置后壓力、發生的問題及處理結果、操作者簽字等。乙炔瓶充裝記錄至少保存12個月。
587. 乙炔瓶的定期檢驗,每三年進行一次。庫存或停用周期超過三年的乙炔瓶,啟用前應進行檢驗。
乙炔瓶使用過程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提前進行檢驗:
(1)瓶體或附件嚴重腐蝕、損傷或變形;
(2)對瓶內填料、溶劑的質量有懷疑;
(3)乙炔瓶皮重異常;
(4)有回火、燒灼或表面漆色發黑的痕跡;
(5)充裝時瓶壁溫度異常;
(6)檢驗人員認為有必要提前檢驗的。
588. 運輸和裝卸乙炔瓶,應遵守下列規定:
(1)運輸車、船要有明顯的危險物品運輸標志;嚴禁無關人員搭乘;必須經過市區時,應按照當地公安機關規定的路線和時間行駛;
(2)運輸車、船嚴禁停靠在人口稠密區、重要機關和有明火的場所;中途停靠時,駕駛人員和押運人員不得同時離開;
(3)不應長途運輸裝有乙炔氣的乙炔瓶;
(4)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和倒置;
(5)吊裝乙炔瓶應使用專用夾具,嚴禁使用電磁起重機和用鏈繩捆扎;
(6)應帶好瓶帽。立放時,應妥善固定,且廂體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二;橫放時,乙炔瓶頭部應方向一致,且堆放高度不得超過廂體高度;
(7)裝卸現場嚴禁煙火,必須配備滅火器。
589. 儲存乙炔瓶,應遵守下列規定:
(1)使用乙炔瓶的現場,乙炔氣的儲存量不得超過30m3(相當5瓶,指公稱容積為40L的乙炔瓶,下同);
(2)乙炔氣的儲存量超過30m3時,應用非燃燒體或難燃燒體隔離出單獨的儲存 間,其中一面應為固定墻壁;乙炔氣的儲存量超過240m3(相當40瓶)時,應建造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儲瓶倉庫,與建筑物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0m,否則應以防火墻隔開;
(3)乙炔瓶的儲存倉庫或儲存間,應避免陽關直射,并應避開放射性射線源,與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的距離不得小于15m;
(4)乙炔瓶的儲存倉庫或儲存間應有良好的通風、降溫等設施,不得有地溝、暗道和底部通風孔,并且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5)乙炔瓶的儲存倉庫或儲存間應有專人管理,并設置“乙炔危險”“嚴禁煙火”的標志;
(6)空瓶與實瓶應分開、整齊放置,并有明顯標志;
(7)嚴禁與氧氣瓶、氯氣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儲存;
(8)乙炔瓶儲存時,應保持直立位置,且應有防止傾倒的措施;
(9)乙炔瓶不得儲存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內。
590. 使用乙炔瓶,應遵守下列規定:
(1)使用前,應對鋼印標記、顏色標記及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凡是不符合規定的乙炔瓶不準使用;
(2)乙炔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m(高空作業時,此距離為在地面的垂直投影距離);
(3)乙炔瓶使用時,必須直立,并應采取措施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
(4)乙炔瓶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或有放射性射線源的場所使用;
(5)乙炔瓶嚴禁敲擊、碰撞,嚴禁在瓶體上引弧,嚴禁將乙炔瓶放置在電絕緣體上使用;
(6)應采取措施防止乙炔瓶受曝曬或受烘烤,嚴禁用40℃以上的熱水或其他熱源對乙炔瓶進行加熱;
(7)移動作業時,應采用專用小車搬運,如需乙炔瓶和氧氣瓶放在同一小車上搬運,必須用非燃材料隔板隔開;
(8)瓶閥出口處必須配置專用的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正常使用時,減壓器指示的放氣壓力不得超過0.15MPa,放氣流量不得超過0.05m3/h·L。如需較大流量時,應采用多只乙炔瓶匯流供氣;
(9)乙炔瓶使用過程中,開閉乙炔瓶瓶閥的專用搬手,應始終裝在閥上。暫時中斷使用時,必須關閉焊、割工具的閥門和乙炔瓶瓶閥,嚴禁手持點燃的焊、割工具調節減壓器或開、閉乙炔瓶瓶閥;
(10)乙炔瓶使用過程中,發現泄漏要及時處理,嚴禁在泄漏的情況下使用;
(11)乙炔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0.05MPa的剩余壓力。
591. 使用乙炔瓶的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對瓶閥、易熔合金塞等附件進行修理或更換,嚴禁對在用乙炔瓶瓶體和底座等進行焊接修理。只有檢驗資格的單位才能按要求進行檢修或更換。
592. 灌裝車間內有液化石油氣液相管線和壓縮空氣管線。倒殘車間內有液化石油氣氣相管線和殘液管線。灌裝間內還設有用水管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