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北省教育廳關于2018年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冀教學〔2017〕22號)、《河北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7〕37號)精神,結合各單招院校實際情況,特制定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職單招考試四類(農林牧漁、輕工紡織、生物與化工、食品藥品與糧食等所涉及專業)和對口農林類、對口畜牧獸醫類聯考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一)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文件精神,以組織參加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為契機,探索多元化選拔方式。
(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采取“知識+技能”的考試評價方法,努力提高測評手段。
(三)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在考試內容和評分標準上突出對考生各方面素質的評價,并根據專業特點,選拔綜合素質高、具有創新精神和專業潛質的人才。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經河北省教育廳、河北省教育考試院批準,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考試四類(農林牧漁、輕工紡織、生物與化工、食品藥品與糧食等所涉及專業)和對口農林類、對口畜牧獸醫類聯考工作由保定職業技術學院和河北化工醫藥職業技術學院牽頭并設置考點,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本考試類的考生報考、繳費、命題、制卷、組考、評卷、成績登統、成績報送、成績公布與復核以及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等考務工作,聯考成績供本大類所有招生院校使用。
(一)成立河北省普通高職單招考試四類聯考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趙 沛 張炳燭
副組長:柴清風
成 員:劉建麗 李開廣 張志華 劉 萍
職責:負責考試四類單招各項工作的領導、部署和實施。
(二)辦公室及各小組工作職責
農林牧漁、輕工紡織、生物與化工、食品藥品與糧食所涉及專業(考試四類)單招聯考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保定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負責單招聯考各項工作的組織和實施。辦公室下設協調組、命題組、考務組、閱卷組、數據組、財務組、紀檢監察組、后勤保障組和安全保衛組。其中協調組、命題組、閱卷組、紀檢監察組等由聯考院校相關人員組成。
1.協調組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協調單招聯考院校、考點及各工作小組,共同組織完成單招聯考工作。
2.考務組
主要職責:負責考場的編排和落實;負責考務用品的準備;負責確定監考人員及監考人員的培訓;負責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技能考試的安排組織工作。
3.命題組
主要職責:負責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技能考試試題的命制。
4.閱卷組
主要職責:負責制定科學合理的答卷評判標準及評卷。
5.數據組
主要職責:負責報考數據下載、考試成績的錄入、統計和報送。
6.紀檢監察組
主要職責:負責單招聯考工作的監督檢查,受理涉及違反招生政策、規定與紀律問題的投訴和舉報,查處違紀違法行為,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7.財務組
主要職責:負責及時匯總考生繳費數據;負責考務工作相關費用的審核、支出;負責考試期間的物資、生活保障及其他工作保障。
8. 安全保衛組
主要職責:負責試卷和題庫的轉遞、保管安全;負責考試期間校園及周邊環境的安全保障;負責校內外車輛調度。
三、招生對象
已通過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且符合所報考院校招生條件的考生(含對口考生)。
四、報考辦法、繳費及準考證的發放
(一)報考時間:2018年3月10日9時至3月14日17時(全省統一時間)
(二)報考方式和繳費方式:考生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網址:http://www.hebeea.edu.cn)進入“高職單招報考系統”進行網上報考。在選擇考試類后,將跳轉到繳費界面,向牽頭院校繳納報考費,繳費金額為150元,未按規定繳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高職單招資格。
1、高考報名時考試類型選擇“統考”的考生(以下簡稱“統考考生”),可從統招計劃的10個考試類中選擇考試四類(農林牧漁、輕工紡織、生物與化工、食品藥品與糧食等所涉及專業)。但不能報考對口計劃。
2、高考報名時考試類型選擇“對口”的考生,可不選擇考試類,默認按各自高考報名時的專業類參加相應牽頭院校組織的考試;也可從統招計劃10個考試類中選擇考試四類,與該類的統考考生一起參加考試、錄取。
3、考生一旦選定考試類,不再更改。
4、報考結束后不再安排補報。
(三)準考證的發放:考生網上報考繳費成功后,于2018年3月26日至30日到牽頭院校網上打印準考證。考生須持準考證、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和所需考試用品按時到達指定地點進行考試。
五、命題、考試與評卷
(一)命題
1.命題組成員:由參加單招聯考院校的專家組成命題組,采取封閉式命題方式。試卷的印刷、運輸、保密等工作嚴格按照《河北省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2.命題依據:文化素質考試命題內容主要依據《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大綱》命題。
職業技能考試命題內容主要依據農林牧漁、輕工紡織、生物與化工、食品藥品與糧食所涉及專業的培養目標、職業能力、職業素質等要求命題。
(二)考試
1.考試時間
考 試 時 間
|
科 目
|
備 注
|
2018年
3月31日
|
上午(9:00—11:30)
|
文化素質考試
(語文、數學、外語)
|
使用學考成績的考生除外
|
下午(14:00—16:30)
|
職業技能考試
(筆 試)
|
使用對口技能成績的考生除外
|
2.考試地點
(1)文化素質考試:具體考場見準考證。
(2)職業技能考試:具體考場見準考證。
3.考試內容
考試內容分為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技能考試,由保定職業技術學院和河北化工醫藥職業技術學院組織實施。
(1)文化素質考試
①報考對口計劃的考生
報考對口計劃的考生,須參加文化水平考試。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和外語三科一張卷,每科120分,共計360分。命題內容依據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大綱命題,考試時間150分鐘。
②報考統招計劃的考生
報考統招計劃的考生(含有學考成績的考生)文化成績直接使用學考成績,學考科目分別為語文、數學、外語,具體折算方法和對應分值為:A—110分;B—90分;C—70分;D—50分。沒有學考成績的考生,須參加文化考試,如不參加文化考試則成績為零。學考成績不全的考生,可選擇使用現有學考成績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績為零),或參加文化考試。學考成績不全的考生須在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選擇“是否使用學考成績”項。報考統招計劃的對口生,如沒有學考成績,須參加文化水平考試。
(2)職業技能考試
報考統招計劃的考生須參加職業技能考試,考試形式為筆試(閉卷)形式,考試時間150分鐘,總分390分。職業技能考試主要考查考生的職業適應能力、職業潛質、專業認知能力、應變能力和道德修養等方面的知識。
報考單招聯考的農林類、畜牧獸醫類的對口考生,可不參加職業技能考試,使用對口專業考試成績,考生須在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選擇“使用對口專業成績”項。沒有相應對口專業成績的考生,須參加職業技能考試,如不參加職業技能考試,職業技能成績為零。
4.違規處理
牽頭院校負責考試中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工作,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對作弊考生進行處理。違規處理有關材料隨考生成績庫一起面報省教育考試院。
對單招中違規的院校和工作人員,由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36號令)處理。如發生考場管理混亂、有組織作弊等重大違紀舞弊行為,除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外,涉嫌觸犯刑法等法律法規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求其法律責任。
(三)評卷
1.評卷組成員:由單招聯考院校選拔政治可靠、責任心強、業務水平高的專業教師組成評卷組,實行責任制,采取封閉式流水評卷方式。
2.評卷標準:制定科學合理的評判標準,確保考試評判工作公正。
(四)成績公布與復核
牽頭院校于4月8日向社會公布考生成績及成績復核方法,考生可登錄保定職業技術學院(附網址:http://www.bvtc.com.cn)或河北化工醫藥職業技術學院(附網址:http://www.hebcpc.cn)的官方網站查詢考試成績。如考生對成績有異議,請在4月10日前向牽頭院校招生辦提出申請。牽頭院校及時受理考生成績復核申請并作出終裁定。
六、考點設置
按照便于考生參加考試的原則,文化素質考試與職業技能考試設置在同一考點。
第一考點:面向保定、秦皇島、唐山、承德、張家口、廊坊、定州等地考生,考點設在保定職業技術學院,地址是保定市朝陽南大街613號;
第二考點:面向石家莊、邯鄲、邢臺、衡水、辛集、滄州(含華北石油)等地考生,考點設在河北化工醫藥職業技術學院,地址是石家莊市裕華區方興路88號;
各考點負責本考點的考務工作,嚴格按照本《實施方案》執行。
七、志愿填報
2018年4月12日9時至14日17時,考生填報一志愿,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 (http://www.hebeea.edu.cn);點擊進入“高職單招考生志愿填報系統”進行填報。考生可從前期所報考試類中多選擇5所院校,每所院校多填報6個專業,服從專業調劑的須勾選“服從專業調劑”選項。
考生應認真閱讀河北省有關單招規定和各院校的單招方案,按規定和要求填報志愿。未通過“高職單招考生志愿填報系統”報考的志愿無效。
4月20日9時至21日9時,一志愿未錄取的考生可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缺額計劃,按規定填報二志愿。高職單招二志愿采取公布缺額、征集志愿方式進行。
高職單招一、二志愿錄取實行平行志愿方式,不允許考生跨考試類填報志愿和錄取。
八、錄取
(一)錄取原則
1、報考高職單招考試四類的考生,按文化成績(滿分360分)和職業技能考試(滿分390分)兩科成績之和確定總分,根據考生總分從高分向低分依次排序。
2、同分考生處理:同等分數情況下,優先排序職業技能考試成績較高的考生。職業技能考試成績相同的,按語數外順序比較單科成績,擇優排序。同分考生的錄取原則以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簡章中公布的為準。
3、缺考處理:考生缺考科目按0分計。有缺考項的考生是否錄取以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簡章為準。
4、實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對于獲得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術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可由單招院校在相同或相近專業免試錄取。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須于3月19至21日到報考院校提出申請并提交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交加蓋所在學校或單位公章的證明信。免試資格審查工作由考生報考院校負責。各報考院校要嚴格執行免試錄取公示制度,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各錄取院校自行負責資格審查工作并完成錄取考生的備案工作。免試考生錄取備案后,不再參加后期的單招錄取。
(二)時間安排
2018年4月12日9時至14日17時,考生填報一志愿。
4月20日9時,考生查詢一志愿錄取結果;
4月20日9時至21日9時,考生填報二志愿。
4月24日16時,查詢二志愿錄取結果。
錄取結束后,高校領取新生錄取名冊,向考生發放由校長簽發的《錄取通知書》。已被單招錄取的考生,不能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和對口招生考試及錄取。
九、新生報到及入學復查
新生入學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對違反規定者將按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十、其他工作要求
1.實施高考“陽光工程”。在單獨招生考試工作中,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的通知》中關于“十公開”和“六不準”和《河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信息公開暫行辦法》的規定。
2.命題
參加命題工作的人員不得公開其命題人員或其他命題人員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關命題工作的文件、內容或情況。凡違反者,取消其命題人員資格,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評卷
評卷人員不得將答卷、評卷及統分的文件、資料等帶出工作場所,評卷情況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冊,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績。凡違反者,取消其評卷人員資格,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紀檢監察
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協調、組織、實施、公示和上報的全過程,監督檢查各項工作,保證單獨招生考試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透明。
十一、聯系方式
保定職業技術學院
學校地址: 保定市朝陽南大街613號
河北化工醫藥職業技術學院
學校地址:石家莊市裕華區方興路88號
河北省普通高職考試四類單招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