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河北省教育廳關于2018年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冀教學〔2017〕22號)文件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對2018年普通院校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具體要求,經河北省教育廳、河北省教育考試院批準,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職單招考試五類[公共管理與服務、旅游、公安與司法(公安專業除外)等所涉及專業]及對口旅游類聯考單招工作由秦皇島職業技術學院、河北政法職業學院、河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牽頭,聯合組織公管旅游司法大類單招院校進行單獨招生考試。為確保聯考單招工作公平、公正、順利進行,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文件精神,以組織參加聯考單招工作為契機,探索多元化選拔方式。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采取文化水平考試和職業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努力提高生源質量。根據考試五類及對口旅游類專業特點,選拔綜合素質高、具有創新精神和專業潛質的人才。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在考試內容和評分標準上突出對考生整體素質的評價。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河北省2018年考試五類及對口旅游類聯考單招由秦皇島職業技術學院、河北政法職業學院、河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牽頭并設置考點,實施聯考單招命題、制卷、組考、試卷評閱、成績登統、成績公布及復核、成績報送等工作,聯考成績供相應考試類所有招生院校使用。
(一)成立考試五類及對口旅游類聯考單招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孫景余 劉蓮花 張建明
副組長:徐耀龍 劉艷紅李君奇 齊家福 姚淑媛
負責全面領導、部署和實施公管旅游司法大類聯考單招各項工作,具體事務性問題由組長聯席會研究決定。
(二)辦公室及各小組工作職責
公管旅游司法大類聯考單招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秦皇島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考試相關各項工作的組織和實施。辦公室下設協調組、命題組、考務組、閱卷組、數據組、錄取工作組、財務組、紀檢監察組、后勤保障組和安全保衛組。其中協調組、命題組、閱卷組、紀檢監察組等由聯考院校相關人員或聘請專家(包括行業企業專家)組成。
1. 協調組
組 長:周衛澤
副組長:鄭會娟 李明寶
成 員:馮靜 遲曉峰 張旭光 朱麟 何松 趙曉斌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協調聯考單招院校、考點及各工作小組,共同組織完成聯考單招工作。
2. 命題組
組 長:馬伯華
副組長:馬成東 錢曉燕
成 員:鄧佳 劉秀艷 劉思佳 劉輝等人
主要職責:負責文化水平考試試題、綜合知識考試試題的命制。
3. 考務組
組 長:馬薇
副組長:龐保振
成 員:婁雨 劉秀艷 武輝 栗宗祥等人
主要職責:負責考場的編排和落實;負責考務用品的準備;負責確定監考人員及監考人員的培訓;負責文化水平考試、綜合知識考試考場的安排。
4. 閱卷組
組 長:張輝
副組長:劉秀艷 栗宗祥
成 員:韓興華 張麗麗等人
主要職責:負責制定科學合理的評判標準及試卷批閱,考試成績的統計、匯總、錄入、核對。
5. 數據組
組 長:馮靜
副組長:李建輝 武輝
成 員:宗永生 遲曉峰 朱麟 梁志強 史磊等人
主要職責:負責各項數據下載和報送等工作。
6. 錄取工作組
參加人員將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確定
主要職責:負責錄取組織協調及相關問題處理等工作。
7. 財務組
組 長:趙春榮
副組長:楊霄翔 孟德新
成 員:張寧 王詠梅 張穎等人
主要職責:負責及時匯總考生繳費數據;負責考務工作相關費用的審核、支出。
8. 紀檢監察組
組 長:唐韭虹
副組長:張海江 趙儉
成 員:陳飛宇 周季方 于晨穎
主要職責:負責聯考單招工作的全程監督檢查,受理涉及違反招生政策、規定與紀律問題的投訴和舉報,查處違紀違法行為,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9. 后勤保障組
組 長:趙靜 邢志遠
副組長:朱世平
成 員:王向輝 張育新等人
主要職責:負責考試期間的物資、生活保障及其他工作保障。
10. 安全保衛組
組 長:馬萬軍
副組長:李學芝 李建起
成 員:張志武 李志勇 張濤 吳寶山 田福生等人
主要職責:負責試卷和題庫轉遞、保管的安全;負責考試期間校園及周邊環境的安全保障;負責校內外車輛調度。
各分考點必須根據此實施方案建立工作職能小組,明確責任領導與責任人。
三、招生范圍及報考條件
(一)已通過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且符合所報考院校招生條件的考生(含對口考生),考生資格審查由招生院校負責。
(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
(三)身體狀況要求依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四)今年高職單招計劃分列為統招計劃和對口計劃。
1.高考報名時考試類型選擇“統考”的考生,可選擇考試五類進行報名考試,但不得報考對口計劃。
2.高考報名時考試類型選擇“對口”的考生,可不選擇考試類,默認按各自高考報名時的專業類參加相應牽頭院校組織的考試;也可從統招計劃10個考試類中選擇考試五類,與該類的統考考生一起參加考試、錄取。
考試類一經選定,不再更改。
(五)專業要求:
專業要求以各招生院校所公布的招生簡章為準。
四、報考辦法、繳費及準考證的發放
(一)報考及繳費時間:2018年3月10日9時至3月14日17時(全省統一時間)。
(二)報考辦法及繳費方式:參加高職單招的考生應認真閱讀省教育廳、考試院有關單招規定和院校單招簡章后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網址:http://www.hebeea.edu.cn)進入“高職單招報考系統”選擇考試五類或對口旅游類進行報考,根據系統提示向秦皇島職業技術學院繳納報考費。
(三)繳費金額:
按照150元/人標準繳納報考費用(含免試考生),未按規定繳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高職單招考試資格。
(四)準考證的發放
報名繳費成功的考生需在2018年3月23日后登錄秦皇島職業技術學院網站(http://www.qhdvtc.com)根據提示打印準考證。
五、命題、考試與評卷
(一)命題
1.命題組成員:由參加聯考院校的專家和行業企業專家組成命題組,采取封閉式命題方式。試卷的印刷、運輸、保密等工作嚴格按照《河北省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2.命題依據:文化水平考試內容主要依據《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大綱》命題。職業技能測試內容主要依據公管旅游司法大類專業的培養目標、職業能力、職業素質等要求命題,建立職業技能測試題庫。
3.文化水平考試和綜合知識考試題型均為單選題,采取填涂答題卡形式,考生需自帶2B鉛筆。
(二)考試
1.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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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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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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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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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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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水平考試(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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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的考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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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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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知識考試(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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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對口旅游類專業技能成績的考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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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準考證打印成功的考生建議考試前一天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報考證等有效證件及考試用品到達考點,熟悉環境。
2.考試地點
根據生源情況,全省擬設置三個考點:
(1)第一考點設在秦皇島職業技術學院,面向秦皇島、唐山、承德、張家口、廊坊、保定地區的生源考生,地址為:秦皇島市北戴河區聯峰北路90號。
(2)第二考點設在河北政法職業學院,面向石家莊、辛集、定州、華北油田、滄州地區的生源考生,地址為:石家莊市友誼北大街569號。
(3)第三考點設在河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邯鄲校區),面向邢臺、邯鄲、衡水地區的生源考生,地址為:邯鄲市中華北大街515號。
具體考場安排見準考證。
3.考試內容
考試內容分文化水平考試和職業技能測試。總分為750分,其中文化水平考試滿分360分,職業技能測試滿分390分。
(1)文化水平考試
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和外語三科一張卷,每科120分,共計360分。文化水平考試成績可使用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進行折算,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由省教育廳中考中心提供。
①報考統招計劃考試五類的考生,文化水平考試成績使用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對應分值為:
A-120分、B-110分、C-100分、D-90分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可于3月17-19日在秦皇島職業技術學院官方網站(http://www.qhdvtc.com)查詢,如有問題請及時聯系聯考辦公室。學考成績全的考生直接使用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不再參加文化水平考試;沒有學考成績的考生,須參加牽頭院校組織的文化水平考試,如不參加文化水平考試成績為零;學考成績不全的考生,可參加牽頭院校組織的文化水平考試,也可使用現有學考成績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績為零(學考成績不全的考生須在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選擇“是否使用學考成績”項)。
②報考對口旅游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文化水平考試,如不參加文化水平考試成績為零。
(2)職業技能測試
職業技能測試主要為綜合知識考試,內容含專業常識、藝術、歷史、地理、體育、自然、軍事、時事等,滿分390分。
報考高職單招考試五類的考生必須參加綜合知識考試,如不參加綜合知識考試成績為零。
報考高職單招對口旅游類的考生,如有2018年河北省對口旅游類專業考試成績,可選擇直接使用對口專業考試成績代替綜合知識考試成績(考生須在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選擇“使用對口專業成績”項),也可參加綜合知識考試。沒有對口旅游類專業成績的考生,必須參加綜合知識考試,如不參加綜合知識考試成績為零。
4.同分情況處理
報考考試五類及對口旅游類專業的考生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總成績相同時按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若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相同時根據文化考試成績依次按語、外、數成績進行排序。錄取規則以各招生院校簡章中公布的為準。
5.違規處理
牽頭院校負責考試中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工作。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33號令)對作弊考生進行處理,作弊處理有關材料(加蓋本校公章)隨考生成績庫一起面報省教育考試院。如發生考場管理混亂、有組織作弊等重大違紀舞弊行為,除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外,涉嫌觸犯刑法等法律法規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求其法律責任。
(三)閱卷
1.閱卷組成員:由政治可靠、責任心強、業務水平高的人員組成閱卷組,實行責任制。
2.閱卷方式:采取封閉式,在紀檢監督下,使用讀卡器方式閱卷。
(四)成績公布與復核
考生可于4月8-10日登錄秦皇島職業技術學院官方網站(網址:www.qhdvtc.com)、河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官方網站(網址:www.jjgxy.com.cn)、河北政法職業學院官方網站(網址:www.helc.edu.cn)查詢考試成績。如對成績有異議,請在4月8日9時-10日15時向秦皇島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提出申請。
六、志愿填報
高職單招設一志愿、二志愿。每個志愿,考生可從前期所報考試類中多選擇五所院校填報,每所院校多填報六個專業,服從專業調劑的須勾選“服從專業調劑”選項。一志愿填報時間為:2018年4月12日9時至14日17時。二志愿采取公布缺額、征集志愿方式進行,填報時間為:4月20日9時至21日9時。考生須在規定時間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點擊進入“高職單招考生志愿填報系統”按考試類填報志愿。
考生應認真閱讀我省有關單招規定和各院校的單招方案,按照規定和要求填報志愿,未通過本系統填報的志愿無效。
七、錄取
高職單招錄取由考試類牽頭院校按類分別組織,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結果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單招院校將考生一、二志愿的錄取結果刻錄成光盤,并由院校主管領導、紀檢和招生工作人員三人簽字確認后到省教育考試院進行備案,領取新生錄取名冊。
未按要求錄取的考生不予備案,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上報錄取結果的單招院校負責。
錄取結束后,單招院校根據新生錄取名冊,及時向考生發放由校長簽發的《錄取通知書》。已被單招錄取的考生,不能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和對口招生考試及錄取。
八、免試資格
根據省廳文件規定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獲得免試資格:
(1)對于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獲得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術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
(2)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
報考考試五類及對口旅游類申請免試的考生,必須符合教育廳有關規定,只能申請與所獲獎項相同或相近的專業,并于3月20日前根據招生院校(只能向一所院校)工作要求持相關證件提出申請,免試資格審查工作由考生報考院校負責。報考院校審核批準后將免試考生名單在本校網站上公示10個工作日。各錄取院校負責本校免試錄取考生的備案工作。免試考生錄取備案后,不再參加后期的單招錄取。
九、新生報到及入學復查
新生入學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對違反規定者將按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十、其他工作要求
1.實施高考“陽光工程”。在單獨招生考試工作中,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的通知》中關于“十公開”和“六不準”的規定。
2.命題
參加命題工作的人員不得公開其命題人員或其他命題人員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關命題工作的文件、內容或情況。凡違反者,取消其命題人員資格,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閱卷
閱卷人員不得將答卷、閱卷及統分的文件、資料等帶出,閱卷情況不得私自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冊,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績。凡違反者,取消其閱卷人員資格,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紀檢監察
紀檢監察組全程介入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協調、組織、實施、公示和上報的全過程,監督檢查各項工作,保證單獨招生考試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透明。
十一、聯考辦公室聯系方式
地 址:秦皇島市北戴河區海濱聯峰北路90號
十二、其他考點聯系方式
1、第二考點:河北政法職業學院
地 址:石家莊市友誼北大街569號
2、第三考點:河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
地 址:邯鄲市中華北大街5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