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職單招考試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總分為750分。從2019年開始,文化素質考試科目統一為語文、數學,每科150分,滿分300分;職業技能考試可采取專業基礎考試、職業適應性測試或面試等方式進行,滿分450分。為切實選拔符合高等職業教育規律的生源,各牽頭院校應加大對職業技能考試的研究,采取筆試、實際操作等靈活多樣的方式進行考核。對涉及到面試的,專家小組成員應不少于5人,并且全程錄像,錄像資料保存半年以上,確保公平公正、有據可查。
具體考試內容按考生類型分為以下兩類:
1.高考報名時考試類型選擇“統考”的考生(以下簡稱“統考考生”),文化成績使用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學考)中語文、數學科目的成績折算替代,具體折算辦法由各牽頭院校確定。省教育廳中考中心負責向各牽頭院校提供有關考生的學考成績。沒有學考成績的考生,須參加牽頭院校組織的文化考試,如未參加,則文化考試成績為零。學考成績不全的考生,可參加牽頭院校組織的文化考試,也可使用現有學考成績直接折算替代(所缺科目成績為零)。
職業技能考試由專業基礎考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兩部分組成。其中,專業基礎考試部分滿分100分,由牽頭院校根據各考試類所包含專業的特點,從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七個科目中指定一科進行筆試。具有相應科目學考成績的考生,使用該科目學考成績折算替代。沒有相應科目學考成績的考生,須參加牽頭院校組織的專業基礎考試,如未參加,則專業基礎考試部分成績為零。職業適應性測試由牽頭院校組織,報考藝術類專業且有全省藝術統考成績的考生可直接使用相對應的專業成績折算替代。以上成績具體折算辦法由各牽頭院校確定。
2.高考報名時考試類型選擇“對口”的考生(以下簡稱“對口考生”),文化考試和職業技能考試由牽頭院校負責組織?忌缬腥趯I考試成績,可使用對口專業考試成績(總分390分)折算替代職業技能考試成績(總分4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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