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晚,廣東省教育廳、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發出《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深化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改革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針對廣東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工作提出了明確和具體的要求。《通知》針對高考考務管理、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改革、應用型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試點工作、普通高等學校特殊類專業考試招生錄取辦法和普通高校招生計劃使用管理等5大方面共提出17項改革措施。
增加高職院校的招生科類并擴大招生規模
《通知》提出,要進一步加大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改革力度。按照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思路,進一步完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錄取模式,推動“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錄取成為高職院校招生錄取的主渠道,努力拓寬職業教育升學通道。
其中,要求2018年開展招生且2019年已備案的省內所有高職院校的招生專業,均須安排計劃招生。各高職院校安排在依據學考招生錄取的計劃,原則上不低于本校申報的年度總招生計劃的50%。
高職院校在文科類、理科類招生類別的基礎上增加體育類、音樂類、美術類招生類別。體育類、音樂類、美術類專業招生錄取時,將考生2019年普通高考術科統一考試成績與文化課成績按一定權重折合總分后進行投檔錄取。
《通知》提出,要進一步完善高職院校“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招生管理。將“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的“3”即語文、數學、英語三門科目考試時間調整至1月份進行。同時,進一步擴大高職院校“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招收中職學校畢業生招生規模。2019年,省內各高職院校預安排面向中職學校畢業生的“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招生計劃,不低于本校申報的年度總招生計劃的15%。
《通知》還要求,高職自主招生招收中職生預安排的招生計劃,不得低于本校申報的年度總招生計劃的5%。同時,要進一步嚴格規范現代學徒制招生專業。對于無法簽訂勞動合同的專業,2019年暫停現代學徒制類型的招生。
探索應用型本科院校招收中職學生的新型考核方式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改革對不少中職學生往后升學將帶來利好消息。《通知》提出,要繼續實施面向應往屆初中畢業生中高職貫通“五年一貫制”“三二分段制”招生,在2018年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加以規范和完善。在所有高職院校的三二分段招生中全面實行“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依據、結合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的考試招生辦法。
同時,繼續推進應用型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試點工作。在2018年試點的基礎上,優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核方式,適當擴大招生規模,探索高端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的新路徑。
《通知》提出,要探索應用型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核方式,建議文化素質考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比例原則上不超過50%”的要求,按照5:4:1的權重合成總分方式進行投檔錄取,即:“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中的文化科目考試成績占50%,招生院校組織的職業技能考核成績占40%,專業技能課程證書等級成績占10%。鼓勵開設相同招生專業的本科院校實行職業技能考核聯合測試,聯合測試成績在各招生院校錄取時通用。
此外,根據“中職升本科”招生實際,志愿填報設置由2018年的1個平行志愿組3個院校志愿調整為設置2個順序院校志愿,每個院校可填報1個專業。
《通知》還對普通高校招生計劃使用管理做出了進一步規范。明確廣東省本科院校預留計劃應優先在省內使用。各高校在廣東省實際使用的預留計劃不得低于預留計劃總數的50%,錄取時實際使用預留計劃未達到50%的剩余部分計劃,須在廣東省參加征集志愿錄取。
普通高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招生,經教育部或省教育廳批準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經招生院校申請、省招生辦同意后可單獨編設院校代碼進行招生。單獨編設院校代碼招生專業錄取的考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單獨編設院校代碼招生專業。
招生院校與國(境)外教育機構開展辦學合作活動的 “學分互認”“聯合培養”“國際班”等項目,不再單獨編設院校代碼進行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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