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省政府《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冀政〔2016〕5號)精神,加快推進我省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改革,經研究,現對做好2019年我省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改革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對象、院校及計劃編制
(一)招生對象。2019年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以下簡稱高職單招)對象為已通過2019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且符合所報考院校招生條件的考生。
(二)招生院校。依據學校申請情況,2019年實施高職單招的院校共計71所(附件1)。
(三)招生計劃。2019年高職單招采取統考計劃和對口計劃分開編列的方式進行。各單招院校單列招生計劃,原則上不得突破本校2019年專科(高職)招生總計劃的70%,具體計劃數額由院校自行確定,上報省教育廳審核。各單招院校計劃總數經審核并向社會公布后,不再做任何調整變更。要嚴格執行單招計劃,禁止超計劃錄取,對超計劃錄取的學生,省教育考試院一律不予備案。
各單招院校要根據自身辦學定位和專業培養目標,制定本校2019年單獨考試招生簡章、招生專業及招生總計劃(分專業招生計劃可在單招報名結束后再行制定并上報省教育廳審核),明確招生專業、成績要求和錄取規則等相關內容,承擔組考任務的牽頭院校負責制定切實可行的考試實施方案(應包含組織機構、報考繳費、命題、考試時間、考試形式、評卷、成績復核、違規處理、志愿填報、錄取安排、聯系方式等內容)。各單招院校于2018年12月20日前將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報至省教育廳,同時報送電子版,經省教育廳審核后,方可向社會公布。
二、考試組織
(一)按類實行聯合考試招生
2019年我省高職單招考試招生專業劃分為不同的考試類,實行院校聯合考試招生。各牽頭院校負責本考試類的命題、組考和錄取工作,相關招生院校共同參與實施,考試成績供本類別所有聯合組考的單招院校使用。各考試類牽頭院校由本考試類全體高校推選產生,各考試類所涵蓋的具體專業由牽頭院校確定。
(二)考試內容
高職單招考試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總分為750分。從2019年開始,文化素質考試科目統一為語文、數學,每科150分,滿分300分;職業技能考試可采取專業基礎考試、職業適應性測試或面試等方式進行,滿分450分。為切實選拔符合高等職業教育規律的生源,各牽頭院校應加大對職業技能考試的研究,采取筆試、實際操作等靈活多樣的方式進行考核。對涉及到面試的,專家小組成員應不少于5人,并且全程錄像,錄像資料保存半年以上,確保公平公正、有據可查。
具體考試內容按考生類型分為以下兩類:
1、高考報名時考試類型選擇“統考”的考生(以下簡稱“統考考生”),文化成績使用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學考)中語文、數學科目的成績折算替代,具體折算辦法由各牽頭院校確定。省教育廳中考中心負責向各牽頭院校提供有關考生的學考成績。沒有學考成績的考生,須參加牽頭院校組織的文化考試,如未參加,則文化考試成績為零。學考成績不全的考生,可參加牽頭院校組織的文化考試,也可使用現有學考成績直接折算替代(所缺科目成績為零)。具體折分分值請留意河北單招網www.hbdzxx.com新內容。
職業技能考試由專業基礎考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兩部分組成。其中,專業基礎考試部分滿分100分,由牽頭院校根據各考試類所包含專業的特點,從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七個科目中指定一科進行筆試。具有相應科目學考成績的考生,使用該科目學考成績折算替代。沒有相應科目學考成績的考生,須參加牽頭院校組織的專業基礎考試,如未參加,則專業基礎考試部分成績為零。職業適應性測試由牽頭院校組織,報考藝術類專業且有全省藝術統考成績的考生可直接使用相對應的專業成績折算替代。以上成績具體折算辦法由各牽頭院校確定。
2、高考報名時考試類型選擇“對口”的考生(以下簡稱“對口考生”),文化考試和職業技能考試由牽頭院校負責組織。考生如有全省對口專業考試成績,可使用對口專業考試成績(總分390分)折算替代職業技能考試成績(總分450分)。
(三)考試類的選擇
統考考生可報考統考計劃中的任一考試類,但不得報考對口計劃。
對口考生可報考統考計劃,也可報考對口計劃,二者選擇其一。如報考對口計劃,只能報考本人高考報名時所選專業類相對應的考試類;如報考統考計劃,則與該類考生一起參加考試、錄取。
三、志愿填報及錄取方式
2019年高職單招實行成績公布后填報院校及專業志愿的方式,即考生先行選擇考試類參加考試,成績公布后再填報該考試類所包含的院校及專業志愿。錄取由各考試類牽頭院校按類分別組織,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工作應于4月25日之前完成,并由各牽頭院校將錄取結果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備案時間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確定。
(一)志愿填報。一、二志愿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方式,考生可在同一考試類中選報5所院校,每所院校多填報6個專業。
(二)錄取。高職單招錄取工作由牽頭院校組織,實行按考試類分類錄取,不允許考生跨考試類填報志愿和錄取。鼓勵有條件的考試類試行一檔多投,試行一檔多投的院校應提前向社會公布錄取及退檔規則。已被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和對口招生考試及錄取。
四、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
對于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術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可由高職單招院校在相同或相近專業免試錄取,具體備案辦法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制定。
五、現代學徒制試點招生
為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高等職業教育多樣化選拔錄取機制,深化產教融合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積極探索現代學徒制運行機制和培養模式,決定在2019年高職單招中,對已經獲得教育部確定的“現代學徒制”試點院校(附件2)中的部分試點專業,面向合作企業在職員工,試行計劃單列、單獨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
招生專業由試點院校在教育部確定的試點專業中選擇,并報省教育廳審核批準。試點院校在高職單招總計劃內單獨編制“現代學徒制”招生計劃,單獨確定報名條件和錄取規則,經省教育廳審核同意后,在院校招生簡章中向社會公布。符合條件的相關考生直接向試點院校報考,招生院校負責報考考生的資格審核工作,原則上應審核企業用工合同、工資發放記錄、養老保險繳費證明等材料,確保報名考生系合作企業正式員工。考生名單應在學校和企業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弄虛作假騙取報名資格的,一經核實,取消報名資格,并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現代學徒制試點招生具體備案辦法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制定。
2019年實施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院校名單
保定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保定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保定職業技術學院
北京中醫藥大學東方學院
渤海理工職業學院
泊頭職業學院
曹妃甸職業技術學院
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滄州職業技術學院
承德護理職業學院
承德石油高等專科學校
承德應用技術職業學院
邯鄲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傳媒學院
河北地質職工大學
河北東方學院
河北對外經貿職業學院
河北工程技術學院
河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工藝美術職業學院
河北軌道運輸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化工醫藥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環境工程學院
河北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建材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科技學院
河北勞動關系職業學院
河北旅游職業學院
河北美術學院
河北能源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女子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學院
河北軟件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水利電力學院
河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
河北外國語學院
河北藝術職業學院
河北政法職業學院
衡水職業技術學院
華北理工大學輕工學院
冀中職業學院
廊坊衛生職業學院
廊坊燕京職業技術學院
廊坊職業技術學院
秦皇島職業技術學院
石家莊財經職業學院
石家莊城市經濟職業學院
石家莊工程職業學院
石家莊工商職業學院
石家莊經濟職業學院
石家莊科技工程職業學院
石家莊科技信息職業學院
石家莊科技職業學院
石家莊理工職業學院
石家莊人民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石家莊鐵路職業技術學院
石家莊信息工程職業學院
石家莊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石家莊郵電職業技術學院
石家莊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石家莊職業技術學院
唐山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唐山科技職業技術學院
唐山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唐山職業技術學院
邢臺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邢臺職業技術學院
宣化科技職業學院
燕京理工學院
張家口職業技術學院
經教育部批準的“現代學徒制”試點院校
第一批(6所):
河北建材職業技術學院
唐山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邢臺職業技術學院
石家莊鐵路職業技術學院
石家莊郵電職業技術學院
渤海理工職業學院
第二批(7所):
邯鄲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軟件職業技術學院
秦皇島職業技術學院
石家莊財經職業學院
石家莊科技工程職業學院
石家莊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批(6所):
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河北對外經貿職業學院
河北軌道運輸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化工醫藥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廊坊職業技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