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廳關于實施2019年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培養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有關高等學校: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河北省省屬師范院校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修訂)的通知》(冀政辦字[2017]158號)要求,現就2019年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公費培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原則與目標
堅持“面向農村、按崗培養、專項招聘、定向就業、限期服務”的原則。通過公費教育形式,培養一批既能適應基礎教育改革發展和全面實施素質教育需要,又能承擔農村小學各門課程教學任務的全科教師,進一步優化農村教師隊伍結構,提高農村教育質量。
二、培養計劃
(一)培養范圍和數量。培養300名,重點面向有培養需求計劃縣(市、區)的貧窮艱苦地區農村小學和教學點,按照“從本縣招生、回本縣就業”的原則定向培養。
(二)培養專業。小學教育專業。
(三)培養院校。河北師范大學。
三、招生對象及條件
屬于培養計劃中所確定的縣(市、區)戶籍和學籍的2019年初中優秀應屆畢業生,且符合以下條件:
(一)熱愛祖國,熱愛教師職業,品行良好,遵紀守法,
志愿從事農村小學教育事業。
(二)身體健康,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相關標準體檢合格。
(三)相貌端莊,具有較好的語言表達能力。
(四)音樂、美術、體育等方面有特長的學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四、招生錄取程序
(一)報名。有培養計劃的縣(市、區)教育局面向本縣初中畢業生制定并發布招生公告。符合條件的初中畢業生持本人戶口簿、學生素質報告表(學生手冊)到所在畢業學校報名,縣招生考試部門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審核。資格審核材料,面試時提交復核。
考生在生源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時間、系統內填報“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公費培養計劃”志愿,無志愿考生不予錄取。填報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志愿的考生,原則上不得放棄志愿。
(二)面試。面試工作由培養學校組織。以縣為單位對填報志愿的考生按照中考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中考成績由以下考試科目成績構成: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體育以及各市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優惠分數,其他考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總成績內,滿分630分),按照省下達計劃數,以不超過1: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報生源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各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匯總各縣面試名單后報培養院校。面試分數線原則上不低于當地縣一中錄取分數線。生源不足時,指標余額由省教育廳收回,全省統一調劑。
培養學校要結合實際,制定面試工作實施方案,具體組織實施。各設區市(縣、市、區)教育局做好協調工作。
(三)錄取。小教全科教師招生實行提前批次錄取。培養院校以縣為單位組織錄取,錄取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對于同分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的單科成績,擇優錄取。培養院校及時將面試合格名單報生源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以縣為單位到生源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依據招生計劃辦理錄取手續。在規定時間內(七月底,第一次集中錄取前),將錄取結果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逾期不再辦理備案手續。
已被錄取的考生不得放棄錄取資格。各市、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不得為已被錄取的考生辦理其它學校錄取手續。
(四)簽訂協議。學生入學前與培養院校和招生計劃縣政府簽訂協議。
五、培養方式
農村全科小學教師采取五年一貫制形式培養,學歷為專科,學制為5年。
六、相關政策
(一)小學全科公費師范生畢業離校前,由省教育廳會同省人社廳制定專項招聘方案,并委托培養院校具體組織招聘考試。經考試合格并取得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小學教師資格證書后,由相關設區市及簽約縣(市、區)教育部門會同人社部門,按照“擇優、就近、急需”的原則落實工作崗位,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在鄉鎮(不含縣級政府所在鎮)及以下小學或教學點從事小學教育6年以上。不再參加教師招聘考試。
(二)小學全科公費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并補助生活費。所需經費由省級財政安排。在安排國家和省各項獎助學金時,培養對象與同類學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工作要求
(一)實施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公費培養是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意見》精神,落實《河北省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辦法(2015-2020年)》要求,同時也是補充我省農村(教學點)缺乏教師問題的重要措施。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認真負責,精心組織,加強溝通,密切合作,確保各項工作順利展開。省教育廳、省編委辦、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將聯合成立協調小組,負責組織、領導、協調和監督等工作。辦公室設在省教育廳。各有關設區市(縣、市、區)也要建立相應機制,認真組織落實。
(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從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實施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公費培養的重要意義。要切實做好政策宣傳工作,積極引導和支持優秀初中畢業生報考,鼓勵優秀人才積極投身農村小學教育事業。
(三)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小學及教學點教師崗位空缺情況,在核定的空缺編制內提出崗位需求計劃,并到就業年度預留出空缺編制。經縣人社部門、機構編制部門審核后,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匯總需求計劃后,上報省教育廳。省教育廳根據全省實際,制定培養計劃。
(四)培養院校要嚴格按規定做好招生錄取工作。要圍繞培養優秀教師和未來教育家的目標,結合基礎教育和農村學校實際,制訂相應的人才培養方案,提高辦學理念,科學設置課程,創新培養模式,確保培養質量。
(五)小學教師培養的主體責任在各設區市政府,各地要積極探索實施本地區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公費培養工作。
附件:1.河北省2019年小學全科公費師范生計劃分配表
2.《河北省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培養協議》(樣本)
河北省教育廳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