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教育廳發(fā)布《河北省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實施辦法》。作為高考改革一部分,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新生開始,實施學業(yè)水平考試改革。普通高中在校學生均須參加學業(yè)水平考試,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學生和社會人員也可報名參加。《普通高中課程方案》所設定的科目均列入學業(yè)水平考試范圍。包括:語文、數(shù)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14個科目。
《辦法》規(guī)定,學業(yè)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語文、數(shù)學、外語、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8個科目只設合格性考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個科目設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參加統(tǒng)一普通高考的考生,可根據(jù)高校招生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等6個考試科目中自主選擇3個科目參加選擇性考試。選擇性考試成績在計入考生高考總成績時當年有效。
語文、數(shù)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采用全省統(tǒng)一組織筆試考試方式;信息技術采用全省統(tǒng)一組織網(wǎng)絡考試方式;其它科目考試采取省定標準,設區(qū)市統(tǒng)一組織實施的方式。普通高中在校學生應在相應合格性考試成績合格的基礎上報考選擇性考試科目,合格性考試、選擇性考試卷面滿分均為100分。
《辦法》要求,合格性考試全省統(tǒng)一筆試每年組織2次,分別安排在5月和12月,每次考試覆蓋所有考試科目。選擇性考試每年組織一次,安排在6月份全國統(tǒng)一高考后進行。普通高中學生在校期間只能參加一次選擇性考試。學校要將合格性考試科目分散在高中三年進行,原則上高一年級4個科目,高二年級4個科目,高三年級6個科目。第一次參加合格性考試的時間不早于高一下學期末(2018級、2019級學生第一次參加合格性考試的時間不早于高二上學期末,原則上高二年級8個科目,高三年級6個科目);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時間為高三上學期末和下學期的4月份;其他科目的合格性考試均提供多次考試機會。
其中,合格性考試中通用技術、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等4個科目成績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現(xiàn),語文、數(shù)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等10個科目成績以“A、B、C、D、E”五個等級呈現(xiàn),原則上各等級人數(shù)所占比例依次為:A等級15%,B等級30%,C等級30%,D、E等級合計25%。E等級為不合格。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根據(jù)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給學生排隊,不得僅以考試成績作為評價學校和教師的依據(jù)。
內(nèi)地民族班學生、特殊教育學校學生(含隨班就讀學生)、港澳臺學生和外籍學生參照執(zhí)行。
文章來源:河北新聞網(wǎng)
記者:鄭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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