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的違法行為,卻遭遇不同的行政處罰。今后,這種現象將在我省建設系統有望避免。今天從省建設廳了解到,將于3月1日施行的《河北省建設系統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行為辦法(試行)》,將有效解決此類問題。 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是重要的行政權力,規范建設行政處罰裁量行為,可以從源頭上防止權力的濫用和尋租,保證行政執法活動的公正廉潔,提高行政機關的公信力,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據了解,此次規范明確了行政處罰分為不予處罰、減輕處罰、從輕處罰、一般處罰和從重處罰五個裁量等級,并明確了各裁量等級適用的情形。建設行政執法機關在實施行政處罰時,對違法事實、性質、情節基本相同或相似的違法行為,應當給予基本相同的行政處罰。按照規定,違法行為在2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違法事實不清或者違法事實不能成立的,不得給予行政處罰;法律、法規、規章對違法行為未規定加重處罰的,行政機關不得加重處罰。 如果當事人認為建設行政執法機關實施行政處罰的自由裁量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建設行政執法機關違法或不當實施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根據造成后果的嚴重程度及有關具體情況,上級主管部門給予執法者限期整改、通報批評等處理。對有關行政執法人員根據過錯程度、危害大小、情節輕重,由所在機關給予批評教育、離崗培訓、暫時取消執法資格等處理。 省建設廳要求建設系統各級部門結合自身實際,制定規范建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的規則,對常見多發的違法行為明確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后及時向社會公開。
來源:河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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