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貨船“新星號”15日在俄遇難后,19日,該船船主吉瑞祥船務(香港)有限公司發表聲明,稱俄邊防巡邏艦是此次事故肇事元兇。有消息稱,俄羅斯聯邦安全局下令向“新星號”開火。截至昨日,失蹤的8名船員(包括7名中國人)中,已發現5人遺體,其他3人恐已遇難。
新消息稱,俄羅斯檢察官說,15日發生的沉船事件,俄邊防艦的開火命令由俄聯邦安全局下達。
開火接到上級命令
據法新社19日報道,符拉迪沃斯托克地方檢察官亞歷山大·塞倫特索夫對國際文傳電訊社說,目前軍方檢察官正在領導調查此事。他辯解說,俄邊防軍曾通過無線電、閃光信號、旗語以及開槍警告等方式多次要求“新星號”船長停船,但遭到了“新星號”的拒絕。
塞倫特索夫透露,俄邊防軍接到了聯邦安全局開火的命令。他說,俄邊防軍在通過無線電發出警告后,便向“新星號”開火。塞倫特索夫稱,只有這樣才能使“新星號”停船。
“實際上,俄邊防巡邏艦正是此次事故的肇事元兇!”“新星號”船主吉瑞祥(香港)有限公司昨日發表聲明,“(吉瑞祥)在此發表嚴正聲明,公布事實真相,以正視聽,并呼吁全世界對俄邊防部隊公然踐踏人權的野蠻行為進行強烈譴責!
俄方要求賠償金
聲明稱,該船由吉瑞祥船務(香港)有限公司期租給了某船務公司,在租期內,船舶的運營由期租人決定。2009年1月3日,“新星”輪從泰國曼谷裝載4978噸的袋裝大米于1月29日到達俄羅斯的納霍德卡港。
聲明表示,在卸貨過程中,俄方以貨損為借口命令停止卸貨,索要33萬多美元的賠償金,并毫無理由的把該輪扣留在泊位上卻不安排卸貨,直至2月11日才安排繼續卸貨。當晚卸貨完畢,俄方代理把該輪安排在納霍德卡港拋錨。
正常情況下,船舶卸完貨后,代理應及時辦理船舶的離港手續。但是該代理遲遲不為該輪辦理離港手續。
經多方努力要求辦理清關未果,船長在期租人的同意下,于2月12日晚開航。
開火射擊數小時
該聲明指出,2月13日,俄方因“新星”輪沒有辦理手續擅自離港,派出邊防巡邏船追擊“新星”輪。俄邊防巡邏艦在公海上追上“新星”輪后,用重機槍和火炮不斷射擊該輪。據獲救船員反映,其開火射擊的時間長達數小時,將該輪打得遍體鱗傷,并導致該輪船殼多處破損,海水涌進貨艙。
俄邊防巡邏艦不顧該輪安危,逼迫該輪返回納霍德卡港。該輪在被迫返航途中,船艙進水嚴重,不斷下沉。2月15日凌晨3點06分,船長向期租人報告船艙大量進水,情況十分嚴重,要求聯系代理安排拖輪。之后,期租人發給船長的電文均未回復,船舶失去聯系。
已發現5船員遺體
事發當日,吉瑞祥公司已成立應急小組,派出小組成員赴俄羅斯處理善后事宜。截至19日,失蹤的8名船員中,已找到5人遺體,其他三人生存希望渺茫。據悉,8名失蹤船員中有7名中國人,6人來自山東,1人來自黑龍江。
請求中俄聯合調查
吉瑞祥公司表示,“新星”輪原船由國內保險公司承保,完全屬于中國公司財產。由于網上對事件說法爭論不定,該公司請求俄中兩國政府組成聯合調查組,全面客觀地查清事情的經過,并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責任。公司同時要求俄方全力搜救失蹤船員,妥善處理遇難和失蹤人員的善后事宜,盡快賠償損失。
來源:華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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