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保定市物價部門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加強春耕抗旱農業生產用電價格監管,嚴禁亂漲價。
保定市物價部門要求,農村農業生產用電價格,必須嚴格執行省定標準。農業生產電價是縣級電力直接抄表到戶(或井)的價格,嚴禁隨電費搭車收取任何名目的費用,杜絕除供電部門外任何組織和個人,以任何名目承包電費。凡農村農業經濟作物和養殖業用電,一律按省定農業生產電價標準執行。
保定市物價局強調,該局已審批的產權界定點以下有償服務價格,在春耕抗旱期間,凡是用于農業生產的,其收費標準一律改為“零”。為保障農村吃水安全,凡涉及農民飲水及家庭飲水打井的動力用電,一律按居民生活照明電價執行。
保定市物價局歡迎各界撥打舉報電話12358,對在抗旱用電期間亂漲價、搭車收費等違法價格行為,將從快、從嚴查處,并建議有關部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來源:燕趙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