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上數母惡行:經常打罵她和姐姐,造謠姐姐和小舅有性關系致女自殺,下毒害死自己丈夫
信息時報訊 (記者李朝濤 實習生 魏徽徽) 昨日上午,一湖南女子站在廣州市中級法院的被告席上,自述殺害了“惡母”并碎尸。讓人震驚的是案發后,其親屬和老家的村民卻聯名請求法院輕判。
接母照顧私生女爭吵
記者昨日通過旁聽庭審,了解到這起人倫慘劇的來龍去脈。
2007年,湖南女子丁冬華在廣州市黃埔區打工,認識了一位富裕但有妻室的老板,不久生一女。2008年7月丁冬華把湖南老家的母親譚某接來照顧孩子。譚某要見孩子的父親,索要10萬元,丁冬華不同意,幾天來母女倆激烈的爭吵驚動了鄰居。7月26日上午,兩人再次爭吵。之后鄰居沒見過譚某。次日,在海珠區江南大道某停車場和黃埔區某賓館門前發現女尸。
2008年8月18日,公安機關偵破了這起碎尸案后逮捕丁冬華。
根據起訴書指控和丁冬華的供述,案發當日,丁冬華拿刀砍死母親后,到黃埔好又多買回了三把刀、幾條毛巾和一個藍色帶拖板的大行李箱,隨后將譚母的尸體肢解。當天下午,她請來不知情的鄰居把裝著尸體軀干的行李箱抬下樓,謊稱是一些無用的工具,并叫了一輛出租車到海珠區江南大道一停車場內將肢體丟棄。次日,丁冬華把尸體的其他部位裝進一個大行李袋丟棄在黃埔區某賓館門前的垃圾場。
母曾造謠逼一女自殺
庭審中,丁冬華哽咽回憶:30多年前,母親譚某帶著姐姐丁紅華(已故)嫁給了丁冬華之父(已故),1979年生了丁冬華。譚某脾氣不好,經常打罵她和姐姐丁紅華,曾拿著菜刀追著丁冬華到村里跑了很遠,有一次還用老鼠藥喂她。
“她是一個性格古怪的人。”丁冬華說到母親時,經常以“她”來代替。1990年,因為姐姐丁紅華經常到小舅(譚母弟弟)家小住,譚某竟造謠丁紅華和小舅有性關系并懷有身孕,丁紅華才自殺身亡;1991年,譚母下毒害死丈夫丁某,親人們沒報案,但村里人都知道真相。記者隨后向到庭旁聽的親屬求證,他們均說“確有其事”。
母索十萬元引爭執
丁冬華結婚后,譚母經常跑去吵鬧,逼迫她和丈夫離婚,單身到廣州打工,后來遇見到一有妻室的男子,并為他生下一女兒。
母親來廣州后,要求見孩子的父親索要十萬元。丁冬華認為自己是第三者,別人每月都給撫養費,不該再去破壞別人的家庭,雙方多次爭吵,丁冬華就叫母親回老家。
案發當天,丁冬華催促她趕快收拾東西趕車。看譚母不愿走,丁冬華拉扯要其離開。爭吵中,丁冬華踢了母親一腳,結果被母親拿起菜刀追得滿客廳跑,同時揚言“我殺死你就像殺死一條狗一樣。”丁稱她覺得母親真的會殺了自己,她只想把刀奪過來,在搶刀的過程中,不小心將母親殺死了。
“我雖然恨她,卻沒想過要殺她!”丁冬華多次強調這一點。
反對辯護被告自請死罪
丁冬華的律師則辯護稱,丁冬華沒預謀殺人不該認定為故意殺人罪,應按故意傷害罪處罰,且譚某也有過錯;且丁冬華老家村民都評價她是一個好女子,她的孩子剛過一歲,請求法院輕判。
律師說畢,丁冬華馬上反對,“我不同意律師的辯護,請求法院重判我”,她哭著說“法院判我死都無所謂,但請不要告訴我女兒,我不想讓她知道她母親是殺人犯。”
在整個庭審過程中,記者注意到丁冬華的姑姑哭成了淚人,前來旁聽的還有丁冬華的表姐、小舅等人;丁冬華的姑姑對記者說,“我們挨家挨戶叫村民簽名幫阿華求情,大家都說‘阿華真是可惜了,她母親不是好人,”親屬們還告訴記者,他們已向法院提交了請求對丁冬華故意殺人案輕判的聯名書,上面還有村委的章。該案將擇日宣判。
“她是一個性格古怪的人。”
“她要求見孩子的父親索要十萬元。我是第三者,別人每個月都給撫養費,不應該再去破壞別人的家庭,我叫她回老家別管我的事情,但她不肯。”
“她拿起菜刀邊追邊說‘我殺死你就像殺死一條狗一樣’我覺得她真的會殺了我,在搶刀過程中不小心將她殺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