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市教育局2009年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各縣區教育局,市直高中學校:
為進一步做好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切實發揮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對推進和保障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作用,根據河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河北省2009年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冀教基〔2009〕11號)精神,我市制定了《秦皇島市2009年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深化改革,積極推進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進程
1、進一步擴大省級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標分配到校比例。為促進初中教育均衡發展,2009年,各縣區(城市市區由市教育局負責)要將所屬公辦省級示范性高中70%的公助生招生指標,按比例平均分配到每所初中學校(含民辦初中學校),并納入本地公助生錄取工作統一進行,實行分校錄取。公辦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名額分配生招生計劃原則上只用于錄取本地各初中學校劃片招生范圍內的在籍在校應屆初中畢業生(學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初四)年級三(四)個學年均在本校學習)。對正常轉移學籍、休學及進城農民工子女的名額分配生資格認定,由各縣區制定相關細則。為保證大限度地完成名額分配生招生計劃,原則上各縣區(城市市區由市教育局負責)要按照統一劃定的各招生學校統招生低錄取分數線下降50分錄取,對部分初中學校在此控制線上仍不能完成的名額分配生招生計劃,可由各縣區(城市市區由市教育局負責)教育局收回,轉為面向本地的統招生招生計劃。名額分配生錄取結束后,招生考試機構要及時將錄取信息通知各初中學校,學校要將各招生學校的名額分配生低控制分數線和錄取名單在學校公示一周,接受社會監督。
2、繼續深入推進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2009年,各縣區要在初中學校面向全體學生全面開展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并對全體初中畢業生進行綜合素質終結評定。在實施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各縣區教育局和初中學校要為每個學生建立成長檔案,并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及時做好相關資料整理、數據分析、案例收集和經驗總結工作,嚴禁任何部門和學校借綜合素質評價為名向學生收取評價費用或向學生推銷評價手冊(圖書)。
3、繼續實行將體育成績記入考生中考成績的做法。2009年,繼續執行將體育成績直接記入考生中考成績總分,體育成績滿分為30分的政策。具體實施辦法按《秦皇島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實施方案》(見附件十二)執行。
4、進一步保障殘疾學生公平參與考試、升學的權利。對持有殘疾人證的聽力障礙學生,經本人申請,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可以免外語聽力測試,其外語成績按筆試成績折算成滿分值。
二、加強配套制度建設,確保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順利推進
1、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是中小學考試與評價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統籌協調。要根據初中畢業生升學文化課考試、體育考試以及高中招生工作的需要,采取多種有效措施,足額籌集所需經費,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中考收費政策,嚴禁以中考名義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其他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努力為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營造良好的環境。
2、規范教學、考試、招生行為。要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學業負擔,學校不得違反規定提前結束初中畢業年級課程或擅自刪減非考試內容、亂編濫印各種形式的復習資料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學生參加中考、讓其提前畢業離校;不得進行各種名目的區域性升學模擬考試;不允許高中學校未經批準自行招收新生,也不允許高中學校自行組織任何形式的學科性紙筆測試選拔新生。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按中考成績給地區、學校、教師和學生排名或公布名次。
3、嚴格規范學籍管理。將公辦省級示范性高中部分公助生招生指標分配到校,規范學籍管理是基礎,各地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學校不得接收無學籍學生,不得隨意轉出或接收學生,嚴禁掛空籍和無籍就讀,杜絕一生多籍或一籍多生現象。特殊情況確需轉學的須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對違反學籍管理有關規定,出現未經批準轉出或接收學生、虛假中考報名等擾亂招生秩序的行為,一經查實,將減少該校的省級示范性高中名額分配生數額,并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4、嚴格控制和規范中考加分(或降分錄取)項目。除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國家政策規定,對品學特別優秀學生、烈士子女等優撫對象以及華僑子女、港澳臺學生、少數民族學生等實行加分(或降分錄取)之外,不準把普通高中招生與招商引資、吸引人才等各種經濟因素掛鉤,不得將任何學科競賽成績作為加分因素。學校要及時將享受加分(或降分錄取)待遇的學生名單、所享受的優惠政策項目、分值向社會公示,并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
5、不斷完善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改革的各項配套制度。嚴格公示、誠信、監督、獎懲等環節,確保考試、招生的公平公正,杜絕不正之風。
6、認真做好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總結工作。各縣區應在9月1日前,將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工作與試卷質量自評、綜合素質評價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等總結報告上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
附件:
1、秦皇島市2009年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2、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試行)
3、2009年初中畢業生升學文化課考試時間安排表
4、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創新實踐成果及學業考試評價報告單
5、初中生基礎性發展素質評價報告書
6、初中生基礎性發展素質評價參考表
7、初中生基礎性發展素質評定等級與分數轉換標準
8、初中生基礎性發展素質等級評定參考標準
9、初中生專門性發展素質考查分數與等級轉換標準
10、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專門性發展素質考查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的指導意見
11、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專門性發展素質考查信息技術學科測試指導意見
12、秦皇島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實施方案及項目要求
13、秦皇島市2009年初中畢業生創新實踐成果評價標準、實施細則和創新實踐成果加分項目
14、秦皇島市2009年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二〇〇九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