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省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形勢下就業工作的通知》
4月24日下午,省長胡春華主持召開省政府第三十二次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省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形勢下就業工作的通知》。
《通知》對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做好當前經濟形勢下就業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具體要求,重申了我省現行有關政策,并以促進大學生、農民工、困難人員就業為重點,出臺了一系列新政策。
新政策主要包括:(一)拓展小額擔保貸款范圍。“將農民工和就地轉移創業農民納入小額擔保貸款政策范圍。”2009年,省政府將安排1億元補充各地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及貼息,所有縣(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要在今年6月底前開展擔保貸款業務。(二)對企業新招用人員給予一次性新增就業補助。“2009年,企業在新增崗位中招用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從當地就業專項資金中按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新增就業補助。”(三)高校畢業生見習政策。“認定一批社會責任感強、管理規范的企業作為高校畢業生見習基地,鼓勵其優先錄用見習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見習期間,原則上按當地低工資標準給予基本生活補助,低不低于當地低工資標準的90%,并為其繳納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所需資金除按現行政策支付外,其余部分從當地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四)對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給予一次性創業補助。“對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穩定發展6個月以上的,從當地就業專項資金中給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助。”(五)加強基層勞動保障工作機構建設。(六)建立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
會議強調,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當前形勢下就業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保增長與充分就業作為保持宏觀經濟平穩運行的重要指標,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來抓,把國家和省出臺的一系列促進就業的政策措施落到實處,確保全年就業目標的完成。
會議要求,要采取積極措施穩定就業局勢,認真落實鼓勵穩定就業崗位的政策,規范企業裁員,加強失業調控和失業預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切實保障就業專項資金落實,鼓勵勞動者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繼續推進小額擔保貸款工作,鼓勵企業積極吸納就業,提高靈活就業的穩定性。要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放到就業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實做好農民工就業工作,強化對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援助。不斷加強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