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說法認為,加班體現了勤勞努力的工作態度,在比別人多付出的這段時間里,可有效減輕日后工作的壓力,也能使加班費更多。但并不是所有上司都喜歡愛加班的下屬。有些公司規定,一定級別的管理人員即使加班也沒有加班費,這些人就成為準時下班的忠實擁護者。“準時下班”正在代替“忘我工作”,成為白領一族在辦公室中的新流行。
“我們的上班時間是上午九點到下午五點半,如果你五點四十分到我們辦公室來的話,保證看到是,‘鐵將軍把門’了。”在某貿易公司供職的汪琦說:“我們老板是個極力宣揚不加班的人,他要求我們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準時下班’,沒事不準在辦公室滯留。”
身在IBM公司的大偉也很少加班,公司不主張員工將每個周六、周日都無償地奉獻給公司。你和你的老板都明白:一個人的工作能力,不是用工作時間長短來衡量的,重要的是效率,是如何在有限的時間內達到目標。
有人還列舉了加班的三大“壞處”: ———老板會對你的加班習以為常。如果你常常加班,他會認為你工作勤奮并且很愿意加班,時間久了就變成你應該加班。一旦哪天你不加班了,他就會認為你在偷懶。
———老板認為你的工作效率太低了!不要讓老板以工作時間的長短來評估你的表現。
———加班會成為習慣。你習慣加班之后,自然會產生一種惰性,不到該下班的時候,就不會投入工作。
還有人這樣說:拼命加班、拼命工作,可能讓你有許多表現機會,可以得到加薪與升遷的機會。但是,加班,絕不是生活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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