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名稱:
電子音樂制作師
職業定義:
根據不同的需求(如圖像、畫面和歌詞等)和音樂審美要求,以計算機等相關設備為主要工具,從事電子音樂創作、錄音和制作的人員。
主要工作內容:
(1)為廣播、電視、電影、電視劇配樂;(2)為歌曲制作音樂伴奏;(3)為舞蹈、體操、滑冰制作背景音樂;(4)為大型活動儀式制作背景音樂;(5)為通訊、網絡、動漫、游戲制作音樂;(6)為各類形式的廣告制作音樂;(7)為音樂教學或其他教學課件或演示等制作音樂。
職業概況:
多媒體數字產業的飛速發展,使音樂與科學技術的相互滲透以不可阻擋之勢迅速向音像出版業、影視業、娛樂業和教育領域延伸。社會對集音樂創作、配器、演奏、制作于一身,兼懂音樂和計算機技術的新型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長。這種人才不僅可以創作具有流行音樂風格的音樂作品,更重要的是可以為廣播、影視、廣告、動漫、游戲等制作音樂。
紐約、倫敦、法蘭克福、東京、香港等國際大都市都將"多媒體數字藝術產業"作為新興的都市重點產業項目進行扶持。
目前,我國從事電子音樂專業的人員達十幾萬人。中央音樂學院等100余所藝術、師范和綜合類院校均開辦了相關專業。電子音樂行業的專業性、學術性組織--中國音樂家協會電子音樂學會已于2003年正式成立。
數字音樂的崛起,使廣大音樂從業者和創作者省去了繁雜的勞動,節約了制作成本,既滿足了國民對音樂創作的需求,同時還促進了國民音樂教育。電子音樂人才成為職場上的"新寵"。目前,從業人員計算機技術和音樂制作水平的參差不齊和培訓市場的混亂,嚴重制約著電子音樂及相關產業的發展。電子音樂制作師這一新職業的設立,對于培養和造就一批具有創新能力的復合型音樂人才,推動我國電子音樂事業的發展具有深遠的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