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學〔2021〕19號)和河北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及錄取有關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21〕45號)文件精神,經全體單招院校推選,2022年河北省高職單招公共管理與服務、旅游、公安與司法(公安專業除外)等考試五類所包含專業及對口旅游類聯考工作由秦皇島職業技術學院、河北政法職業學院、河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共同牽頭組織實施。為確保聯考單招工作公平、公正、順利進行,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為深入貫徹落實《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北省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冀政發〔2019〕2 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21〕36 號)要求,進一步推進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改革。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探索多元化選拔方式,努力提高生源質量。根據考試五類與對口旅游類所含專業特點,選拔綜合素質高、具有創新精神和專業潛質的人才。做好聯防聯控,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貫徹執行,維護考生及考務工作人員的健康安全。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成立考試五類和對口旅游類聯考單招工作及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蔡大勇
副組長:李君奇、師晨鐘、張浩、郭志敏、唐韭虹
成 員:周衛澤、張志宇、李文博、王向輝、李秀章、武輝、才常權、李志勇、謝麗喬、李建輝、何松、梁志強
主要職責:負責全面領導、部署和實施考試五類和對口旅游類聯考單招考試及疫情防控工作,具體事務性問題由組長聯席會研究決定。
(二)辦公室及各小組工作職責
考試五類及對口旅游類聯考單招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秦皇島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考試相關各項工作的組織和實施。辦公室下設協調組、命題組、考務組、閱卷組、數據組、錄取組、財務組、紀檢監察組、后勤保障組、安全保衛組和綜合防疫組。其中協調組、命題組、閱卷組、紀檢監察組等由聯考院校相關人員或聘請專家(包括行業企業專家)組成。
1.協調組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協調聯考單招院校、考點及各工作小組,共同組織完成聯考單招工作。
2.命題組
主要職責:負責考試試題的命制。
3.考務組
主要職責:負責考場的編排和落實;負責考務用品的準備;負責確定監考人員及監考人員的培訓;負責考試考場的安排。
4.閱卷組
主要職責:負責制定科學合理的評判標準及試卷批閱,考試成績的統計、匯總、核對、錄入。
5.數據組
主要職責:負責各項數據下載和報送等工作。
6.錄取組
主要職責:負責錄取組織協調及相關問題處理等工作。
7.財務組
主要職責:負責及時匯總考生繳費數據;負責考務工作相關費用的審核、支出。
8.紀檢監察組
主要職責:負責聯考單招工作的全程監督檢查,受理涉及違反招生政策、規定與紀律問題的投訴和舉報,查處違紀違法行為,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9.后勤保障組
主要職責:負責考試期間防疫物資、醫護人員、食宿管理及其他工作保障。
10.安全保衛組
主要職責:負責試卷和題庫轉遞、保管的安全并全程錄像;負責考試期間校園及周邊環境的安全保障;負責校內外車輛調度。
11.綜合防疫組
主要職責:負責單招聯考期間疫情防控工作的組織協調,監測考試組織期間考生及工作人員的身體狀況并做好防控工作;負責及時傳達上級疫情防控文件和精神,上報各考點防控信息;負責做好與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其他考點院校、各地教育局及衛健單位的溝通協調工作;負責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單招聯考期間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負責疫情防控專題會議的組織籌劃。
各分考點必須根據此實施方案建立工作職能小組,明確責任領導與責任人。
三、招生范圍及報考條件
(一)已通過 2022 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且符合所報考院校招生條件的考生。
(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
(三)身體狀況要求依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四)專業要求:專業要求以各招生院校公布的單獨考試招生簡章為準。
四、報考辦法、繳費及準考證的發放
(一)報考及繳費時間:2022年3月8日9時至3月11日17時(全省統一時間)。
(二)選擇考試類:高職單招計劃分列為統考計劃和對口計劃。
1.高考報名時考試類型選擇“統考”的考生(以下簡稱 “統考考生”),可選擇考試五類進行報名考試,但不可報考對口計劃。
2.高考報名時考試類型選擇“對口”的考生(以下簡稱“對口考生”),可報考對口計劃也可報考統考計劃,如報考對口計劃,只能選擇高考報名時本人所選的對口專業類;如報考統考計劃中的考試五類,則須與該類考生一起參加考試、錄取。
特別提醒:考生選擇考試類后,系統將跳轉到繳費頁面,支付方式確定后,考試類等報考信息將不得更改,如未確定支付方式,可返回修改考試類等報考信息。報考結束后不再安排補報。不得跨考試類報考、參加考試、填報志愿和錄取。
(三)報考辦法及繳費方式:
參加高職單招的考生(含免試考生)應認真閱讀省教育廳、考試院有關單招規定和院校單招簡章后登錄河北省高職單招服務平臺選擇考試五類或對口旅游類進行報考,報考時需準確填寫本人錄取通知書郵寄地址,考生依據考試科目數量向牽頭院校繳納考試費。
(四)繳費金額:
收費標準按照《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北省財政廳關于制定河北省普通高考報名考試費標準的通知》(冀發改公價〔2020〕1851號)執行,考試費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使用學考成績及對口專業考試成績進行折算的科目不需繳費)。未按規定繳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高職單招考試資格,繳費成功但不參加考試的不予退費。
(五)準考證的發放:
報名繳費成功+的考生須在2022年4月6日9時至4月9日17時登錄河北省高職單招服務平臺打印準考證,認真閱讀準考證注意事項。
五、命題、考試與評卷
(一)命題
1.命題組:由參加聯考院校的專家和行業企業專家組成,采取封閉式命題方式。試卷的印刷、運輸、保密等工作嚴格按照《河北省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2.命題依據:文化素質考試命題內容主要以國家發布的《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學科課程標準為依據。報考考試五類的考生職業技能考試命題內容主要依據相關專業的培養目標、職業能力、職業素質等要求命題;報考對口旅游類的考生職業技能考試命題內容以教育部發布的中職專業教學標準中核心專業知識和技術技能為基本依據。
3.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技能考試題型均為單選題,采取填涂答題卡形式,考生需自帶2B鉛筆。
(二)考試
1.疫情防控考生須知
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及有關政策要求,招生考試期間將采取防控措施,請報考本類的所有考生于3月21日后登錄秦皇島職業技術學院、河北政法職業學院和河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網站查看《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職單招考試五類和高職單招對口旅游類聯考考試疫情防控須知》,并按要求做好充分應試準備,以免影響考試。
2.考試時間
3.考試地點
為方便考生就近考試,本類擬在秦皇島、石家莊、邯鄲等地設置考點,具體安排詳見準考證,對高考報名時已申請合理便利并審核通過的高職單招殘疾考生可在3月28日至3月30日向聯考辦公室提出合理便利申請。
4.考試內容
考試內容分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技能考試。總分為750分,其中文化素質考試滿分300分,職業技能考試滿分450分。報考考試五類的考生職業技能考試科目為專業基礎考試、職業適應性測試;報考對口旅游類的考生職業技能考試科目為專業能力測試、技術技能測試。
(1)文化素質考試
考試科目為語文和數學兩科,每科150分,共計300分。
①統考考生,文化素質考試成績使用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以下簡稱“學考”)中語文、數學科目的成績進行折算。對應分值為:A-130分、B-110分、C-90分、D-70分、E-50分;學考成績全的考生直接使用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不再參加文化素質考試;學考成績不全的考生,可參加牽頭院校組織的文化素質考試(語文、數學兩科均考),也可使用現有學考成績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績為零(學考成績不全的考生須在單招報考繳費時進行選擇);沒有學考成績的考生須參加牽頭院校組織的文化素質考試,如不參加文化素質考試成績為零。
②對口考生,須參加文化素質考試,如不參加,文化素質考試成績為零。
(2)職業技能考試
①報考考試五類計劃的考生,職業技能考試分為專業基礎考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共計450分。專業基礎考試內容主要為地理學科知識,滿分10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含法律、旅游、公共管理與服務、時事政治、歷史等相關內容,滿分350分。如有地理科目學考成績,直接使用該科目學考成績折算替代職業技能考試中專業基礎考試成績,對應分值為:A-90分、B-75分、C-60分、D-45分、E-30分;沒有地理科目學考成績的考生和報考考試五類計劃的對口考生須參加專業基礎考試。
報考考試五類計劃的所有考生必須參加職業技能考試中職業適應性測試,如不參加成績為零。
②報考對口旅游類專業的對口考生,如有2022年河北省對口旅游類專業考試成績,可選擇直接使用對口專業考試成績折算代替職業技能考試成績(考生須在單招報考繳費時選擇“使用對口專業成績”項),具體折算辦法為: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對口旅游類專業考試成績×450÷390(四舍五入取整數),也可參加職業技能考試。沒有對口旅游類專業成績的,須參加職業技能考試,職業技能考試由專業能力測試和技術技能測試兩部分組成,其中專業能力測試滿分為100分;技術技能測試滿分350分。如不參加職業技能考試成績為零。
5.缺考處理
缺考考生缺考科目按0分處理。缺考考生能否被錄取以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簡章為準。
6.違規處理
牽頭院校負責考試中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工作。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33號令)對作弊考生進行處理,作弊處理有關材料(加蓋本校公章)報省教育考試院。如發生考場管理混亂、有組織作弊等重大違紀舞弊行為,除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外,涉嫌觸犯刑法等法律法規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求其法律責任。
(三)閱卷
1.閱卷組成員:由政治可靠、責任心強、業務水平高的人員組成閱卷組,實行責任制。
2.閱卷方式:采取封閉式,在紀檢監督下,使用讀卡器方式閱卷。
(四)成績公布與復核
4月14日9時考生可登錄河北省高職單招服務平臺查詢考試成績。如對成績有異議,請考生本人攜帶身份證、準考證于4月15日15時前向聯考辦公室秦皇島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提出書面申請。
六、志愿填報
高職單招實行成績公布后填報院校及專業志愿的方式,即考生先行選擇考試類參加考試,成績公布后再填報該考試類所包含的院校及專業志愿。考生須通過河北省高職單招服務平臺進行高職單招網上志愿填報。設兩個志愿,均實行平行志愿。每個志愿,考生可從本考試類(對口考生在所屬專業類)中最多選擇五所院校填報,每所院校最多填報六個專業,服從專業調劑的須勾選“服從專業調劑”選項。跨類填報的志愿無效。
4月15日9時至17日17時,考生填報一志愿;
4月21日14時至22日12時,考生填報二志愿。
考生應認真閱讀我省《高職單招報考須知》、本考試類考試實施方案、以及各單招院校的招生簡章,按照規定和要求填報志愿。未通過本系統填報的志愿無效。
符合條件的免試生在高職單招一志愿投檔前完成錄取備案,不再參加后期的單招錄取。已錄取備案考生的志愿無效。
高職單招二志愿采取公布缺額、征集志愿方式進行。一志愿未錄取的考生屆時可登錄河北省高職單招服務平臺查詢缺額計劃,按規定填報志愿。
七、錄取
高職單招按考試類分類投檔錄取,各單招院校按照本校單招簡章中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規則完成錄取及備案工作。
(一)投檔規則
報考考試五類及對口旅游類的考生首先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考生總分相同情況下,按如下規則進行投檔:
1、報考考試五類計劃的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按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若職業技能考試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專業基礎、職業適應性測試單科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如果所有單科成績均相同,則全部投檔,由招生院校根據本校的招生簡章規定錄取。
2、報考對口旅游類計劃的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按職業技能考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若職業技能考試成績相同的,按語、數順序比較單科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如果所有單科成績都相同,則全部投檔,由招生院校根據本校的招生簡章規定錄取。
(二)錄取原則
錄取原則以各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簡章為準。
4月21日14時,考生可通過河北省高職單招服務平臺查詢一志愿錄取結果。
4月24日9時,填報二志愿的考生可通過河北省高職單招服務平臺查詢錄取結果
考生也可向院校查詢錄取結果,最終結果以錄取通知書為準。已被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不能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考試(含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和對口招生考試及錄取。
八、免試資格
根據省廳冀教學〔2021〕19號文件規定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獲得免試錄取資格:
1.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
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
2.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
申請免試的考生只能申請與所獲獎項相同或相近的專業,持相關證件向報考院校提出申請,免試資格認定工作由考生報考院校負責,各院校要在招生簡章中明確免試申請相關要求,嚴格執行公示制度并在規定時間內將擬確定免試錄取的考生相關信息上傳至單招平臺,免試考生錄取備案后,不再參加后期的單招錄取。
九、新生報到及入學復查
新生入學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對違反規定者將按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十、其他工作要求
1.實施高考“陽光工程”
在單獨招生考試工作中,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的通知》中關于“十公開”和“六不準”的規定。
2.命題
參加命題工作的人員不得公開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關命題工作的文件、內容或情況。凡違反者,取消其命題人員資格,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閱卷
閱卷人員不得將答卷、閱卷及統分的文件、資料等帶出,閱卷情況不得私自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冊,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績。凡違反者,取消其閱卷人員資格,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紀檢監察
紀檢監察組全程介入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協調、組織、實施、公示和上報的全過程,監督檢查各項工作,保證單獨招生考試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透明。
十一、聯考辦公室聯系方式
地 址:秦皇島市北戴河區海濱聯峰北路90號
郵政編碼:066100
咨詢電話:0335-5926611、5926553、5926569
辦公電話:0335-5926819、5926820、5926930
傳 真:0335-5926733
網 址:www.qvc.edu.cn
郵 箱:qvczsjyc@qvc.edu.cn
舉報電話:0335-5926911、5926967
十二、其他牽頭院校聯系方式
1、河北政法職業學院
地 址:石家莊市新華區友誼北大街569號(校本部)和石家莊市新華區學府路77號(北院)
郵 編:050061
咨詢電話:0311-87115207、87115208、87115522、87115533
網 址:www.helc.edu.cn
QQ在線咨詢:1240877779、1240866655
2、河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
地 址:邯鄲市中華北大街515號
郵政編碼:056004
咨詢電話:0310-3178382、3178362、0311-83020652
網 址:www.jjgxy.com.cn
郵 箱:xsglc2015@163.com
傳 真:0310-3178362
特別提示:關于高職單招考試五類和對口旅游類考試單招動態信息及最新防疫要求都將通過河北省高職單招服務平臺或秦皇島職業技術學院、河北政法職業學院、河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網站發布,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