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職業名稱
服裝制作工。
1.2職業定義
以人體為依據,通過測量制定服裝號型規格,合理用原輔料進行服裝裁剪、縫制
的人員。
1.3職業等級
本職業共設四個等級,分別為:初級(國家職業資五級)、中級(國家職業資格四
級)、高級(國家職業格三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
1.4職業環境
室內,常溫。
1.5職業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理解、判斷及計算能力,非色盲、色弱,手指手臂活動靈活,并有一
定的空間感和形體感。
1.6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畢業。
1.7培訓要求
1.7.1培訓期限
全日制職業學校教育,根據其培養目標和教學計劃確定。晉級培訓期限:初級不
少于300標準學時;中級不少手300標準學時;高級不少于300標準學時;技師不少于
200標準學時。
1.7.2培訓教師
培訓初級、中級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高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具有本專業初級
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培訓高級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5年
以上或具有本專業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培訓技師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
技師職業資格證書3年以上或本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1.7.3培訓場地設備
標準教室及具備必要工具和設備的實習場所。
1.8鑒定要求
1、8.1適用對象
從事或準備從事本職業的人員。
1.8.2申報條件
——初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經本職業初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2年以上。
(3)本職業學徒期滿。
——中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本職業
中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
(3)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
業學校本專業畢業證書。
——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
高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
校本專業畢業證書。
(4)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且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畢業證書,連續
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
技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本專業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
業工作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