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一般銷售收入的確認 [例題考點提示] 銷售商品收入的確認與計量 [經典例題] 正保公司(以下簡稱正保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企業,適用的增值稅率為17%。商品銷售價格除特別注明外均不含增值稅額,銷售實現時結轉銷售成本。2007年12月份發生的業務如下: 1、12月1日,對A公司銷售商品一批,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銷售價格為200萬元,增值稅額為34萬元。提貨單和增值稅專用發票已交A公司,A公司已承諾付款。為及時收回貨款,給予A公司的現金折扣條件如下:2/10,1/20,n/30(假定計算現金折扣時不考慮增值稅因素)。該批商品的實際成本為160萬元。12月19日,收到A公司支付的、扣除所享受現金折扣金額后的款項,并存入銀行。 2、12月2日,收到B公司來函,要求對當年11月10日所購商品在價格上給予10%的折讓(正保公司在該批商品售出時確認銷售收入500萬元,未收款)。經查核,該批商品外觀存在質量問題。由公司同意了B公司提出的折讓要求。當日,收到B公司交來的稅務機關開具的索取折讓證明單,并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3、12月5日,向K公司銷售材料一批,價格為20萬元,該材料發出成本為16萬元。當日收取面值為23.4萬元的銀行承兌匯票一張。 4、12月8日,與W公司簽訂一項購銷合同,合同規定,正保公司為W公司建造安裝兩臺電梯,合同價款為600萬元。按合同規定,W公司在正保公司交付商品前預付價款的30%,其余價款將在正保公司將商品運抵W公司并安裝檢驗合格后才予以支付。正保公司于12月18日將完成的商品運抵W公司,至于12月31日估計將完成電梯安裝任務的50%。該電梯的實際成本為380萬元,預計安裝費用為10萬元。 5、12月10日,正保公司售給H公司商品一批,銷售價款為300萬元,正保公司已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將提貨單交與H公司,H公司已開出商業承兌匯票一張,期限為三個月。由于H公司沒有場地放置該批商品,經協商,待2008年1月31日再予提貨。該批商品的實際成本為200萬元。 6、12月31日,與G公司簽訂一件特制商品的合同。該合同規定,商品總價款為60萬元(不含增值稅額),自合同簽訂日起2個月內交貨。合同簽訂日,收到G公司預付的款項40萬元,并存入銀行。商品制造工作尚未開始。 7、12月31日,收到A公司退回的當月1日所購商品的20%。經查核,該批商品存在質量問題,正保公司同意了A公司的退貨要求。當日,收到A公司交來的稅務機關開具的進貨退出證明單,并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支付退貨款項。 要求作出上述業務的會計分錄。
[例題答案] 1、借:應收賬款 234 貸:主營業務收入 2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4 借:主營業務成本 160 貸:庫存商品 160 借:銀行存款 232 財務費用 2 貸:應收賬款 234 2、借:主營業務收入 5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8.5 貸:應收賬款式 58.5 3、借:應收票據 23.4 貸:其他業務收入 2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4 借:其他業務成本 16 貸:原材料 16 4、借:銀行存款 180 貸:預收賬款 180 借:發出商品 380 貸:庫存商品 380 5、借:應收票據 351 貸:主營業務收入 3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51 借:主營業務成本 200 貸:庫存商品 200 6、借:銀行存款 40 貸:預收賬款 40 7、借:主營業務收入 4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6.8 貸:銀行存款 46.4 財務費用 0.4 借:庫存商品 32 貸:主營業務成本 32 [例題總結與延伸] 對于一般的銷售確認問題,需要注意的的一點就是所謂的所有權上的主要奉獻已經轉移,而這個轉移是不以貨物是否發出為條件的。貨物是否發出只是一個必要條件,但不是充分條件。也就是說對于企業的存貨來說,如果提貨單已經提交給購貨方,并且已經獲得了收款的權利,那么可以理解為商品所有權已經轉移,收入就可以確認了。同樣的,對于購貨方來說,取得了提貨單就等于是擁有了存貨,這個是否屬于自己的存貨也不是以該存貨是否在本企業的倉庫為條件的。這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希望大家能夠明白。 另外對于一些特殊的銷售方式的,比如轉移所有權的部分權利,比如使用權,這是不能終止確認該項資產的,確認收入應該是該項使用權的收入。比如經營租賃租出資產形成的收入。對于使用權的問題,一般都是需要有相關的合同證明,辦理相關的手續的,一般情況比較容易判斷。 在銷售收入的確認上,會計和稅法一般都是一致的,尤其是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已經明確規定收入更加的注重權責發生制。比如對于分期收款確認收入的,會計上是在商品銷售的當時一次性確認了收入和結轉了成本,而稅法上是以合同規定的收款日期來確認收入,或者是在實際收款的時候確認收入。對于具有融資性質的分期收款銷售也是同樣的處理方式。這個需要特別注意一下。 另外其他的特殊銷售方式:比如委托代銷,分期收款銷售,售后回購,售后租回等特殊銷售方式的收入確認問題在以后幾節中逐步探討。
[知識點理解與總結] 銷售商品收入的確認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才能加以確認:1)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2)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4)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5)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的計量 根據收入和費用配比原則,與同一項銷售有關的收入和成本應在同一會計期間予以確認。成本不能可靠計量,相關的收入也不能確認。如已收到價款,收到的價款應確認為一項負債,如例6。 涉及現金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現金折扣前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F金折扣在實際發生時計入財務費用,F金折扣按含稅收入計算還是按不含稅計算主要看題目中的假定。涉及商業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商業折扣后的金額確定銷售收入。 銷售折讓,應分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1)已確認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折讓的,一般在發生時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2)如發生的資產負債表期間的,應當按照有關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處理。 對于銷售退回:1)未確認收入的,直接借記“庫存商品”,貸記“發出商品”即可2)對于已確認收入的,應在發生時沖減當期銷售收入,則時沖減銷售成本3)如發生的資產負債表期間的,應當按照有關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處理。 [容易犯錯的地方] 在確認收入時,收入的確認條件考慮的不完全;在發生現金折扣時沒有看清題目。 [錯題舉例] 1)在確認收入時,沒有完全考慮收入的確認條件。如:在例4中,雖然正保公司已交付該電梯,且W公司已付款30%,但是仍沒有滿足收入的確認條件(將商品所有權上的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如將其確認為企業的銷售收入則是不對的。在例5中,雖然H公司沒有提貨,但是正保公司的發票已開出,且H公司已付款,滿足了收入的確認條件,則確認為收入! ∥覀儾荒軆H僅因為沒有提貨不確認收入。在例6中,雖然相關利益很可能(大于50%)流入企業,但是商品制造工作尚未開始,其成本不能夠可靠的計量,根據收入和費用配比的原則也不能確認收入。 2)在計算現金折扣時需看清題要求。如:在例1中,計算現金折扣時不考慮增值稅因素,現金折扣為2萬元,如果計算現金折扣時考慮增值稅因素,則現金折扣為2.34萬元。由此可以看出兩者是有區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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