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弄虛作假騙取學籍和資助、免費資金的,將予嚴肅查處。情節嚴重涉及違法的,將追究當事人和學校的法律責任。”省教育廳日前就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工作發布通知表示,學籍管理是落實國家中職資助和免費政策的重要保證,各學校要切實負起責任,要準確、及時、真實地填報學生信息。
據悉,我省還將從2010年秋季畢業生開始,在全省中等職業學校實行統一防偽畢業證書,由省教育廳統一印制。省管理權限內的職業學校畢業證書,春季畢業的在1月15日—31日辦理,暑期畢業的在6月15日—30日辦理。市管理權限的辦理時間由各市自定。中職學校新生學籍注冊時間每年兩次,春季招生注冊時間:4月15日—31日;秋季招生注冊時間:10月15日—31日。如因漏報、信息錯誤造成學生不能領取畢業證書,影響學生就業等,學校應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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