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們中國許多企業在招聘員工時很忌諱頻繁跳槽的人,只要一看簡歷,此人呆過不少地方就讓企業倍加反感,似乎不論理由只要是跳槽頻繁的就不被看好,一個不成文的規矩把跳槽頻繁者打入“不安份”的行列。這種被認為是“不可任用”的員工在現實中的確不少,以穩定性勝過能力的用人方法也被許許多多的企業所推崇。用人單位的標準就是正確答案,“適合的就是好的”成為企業用人的“真理”,雇員在與用人單位的地位對比中是明顯不平等的,這是中國企業在人才市場中的現狀。
前些日子,全球雇主品牌調研機構優興咨詢(Universum)于日前公布調查結果,“全球理想雇主出爐 中國企業無緣50強”,面對這一調查結果的出爐,中國企業并沒多少反應。筆者認為,中國企業對這樣的調查結果不加理會的答案也很簡單,一方面中國是人口大國,求職者多如牛毛,企業認為不怕招不到想要的人;另一方面以中小企業為主體的中國市場,許多企業只不過是擁有法人執照的生意人,而生意人的用人標準和企業的用人標準本身存在極大的差距。在和不少企業老板的交往中發現,太多的老板不關心自己的員工,老板的內心有著高高在上的優越感,對員工的友善只停留在口頭。筆者當然不敢一棍子打死一大片,不把員工當“外人”的老板也有,只是這種老板太少太少。當老板把員工只當成一種幫助其賺錢的工具時,員工也就自然沒有把自己和企業的命運聯系在一起。
在許多的中小企業中,員工薪酬本來就偏低,還有被以各種企業規章制度為依據扣工資或罰款,工資被拖欠也是常有的事。在這樣的現象中還能保持“穩定”的員工,就是企業認為“適合的”員工。相反,不把這樣的企業看成是可以為之拼搏的雇主的人,也就成為企業淘汰的對象。作為企業的基層員工,合法權益不被企業所關注的現象是司空見慣的,甚至于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在老板的心目中只是工具一件的現象也屢見不鮮。一些老板善于給外聘來高管墻上畫餅,輕易作出種種承諾,而又對種種承諾不予兌現,導致高管發覺受騙后走人了事。從這方面看,說某些打工的人是企業的“不穩定分子”,倒不如說是太多的企業老板只是一個生意人!
說到企業家與生意人,我想還是給個說法加以區分,即兩者間有著以下區別:一是眼界的不同,企業家是以人類、社會、民族、他人利益為前提,而生意人則以個人利益為前提;二是理想不同,企業家以做大做強為目的,關注品牌與長遠利益,生意人則以眼前利益為目的,不考慮將來做成多大的企業;三是用人標準不同,企業家重視人才的專業能力,而生意人看員工是否啥都在做。四是愿意付出的代價不同,企業家愿意培養人才,而生意人則用別人培養出的人才;五是對員工的信任度不同,企業家把員工當自家人,管理透明度高,而生意人把員工當外人,企業機密過多。六是用人的原則不同,企業家用人為賢是舉,而生意人則任人唯親。在兩種不同的用人主體之間,中國市場明顯是生意人多過企業家,哪怕一些頗具規模的“企業”,其實他們只不過是把生意做大了而已。
筆者說不清什么是好老板,但決不否定全求性的調查權威,主張給員工一個優越的打工環境,一定是造就好員工的上策。筆者在福州“衣時代網”就向投資人強調“不要把員工當外人”,從決策到實施都讓員工廣泛參與,在待遇上“讓員工賺到錢”看成是企業的責任,使得員工積極性發揮到高境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