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廳日前出臺《普通高中學籍管理規定(試行)》,加強高中學生檔案管理,以配合高考招生不僅看高考成績,還要參考學生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學分認定等日常表現的改革。
河南省新的學籍管理規定中明確了入學注冊、學生評價、升級留級、休學復學、轉學退學、借讀及畢業結業等各方面的規范要求。高中生學籍采用河南省教育廳統一的信息系統進行管理,學生的學籍號分為主號和輔號,主號一律采用學生的身份證號,輔號按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編排。學生在校期間一般不得更改姓名。嚴禁各地和學校為高中生辦理雙重學籍。嚴禁將往屆生辦成應屆生學籍。未經教育主管部門核準錄取的學生,一律沒有學籍。
為控制高考移民,防止各學校為提高升學率爭奪好生源和提前淘汰差生,或變相增加復讀生,“新規”嚴格控制學生留級。規定明確要求:高中學生確因學習困難無法跟班學生的,可向學校提出留級申請,經學校同意并報請教育主管部門審查后方可留級,留級學生數量要嚴格控制,高中三年級學生原則上不準留級。留級學生隨下一級學生重新建立學籍輔號,原學籍輔號作廢。此外,高三學生原則上也不得轉學,尤其是學生在休學和受處分期間,嚴禁各學校接收沒有正常轉學手續和沒有學籍的學生。
河南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相關負責人介紹,2011年,河南省將實施課改后的高考新方案。新方案規定,高招除看學生高考成績外,還要參考學生學業水平和綜合素質評定結果。這些內容都要記錄在學生學籍檔案中,因此學生學籍檔案對學生的高考錄取將至關重要。(郭久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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