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9日電 教育部近日通知,要求做好2009年度全國普通高校校辦產業統計工作,3月底前報送統計年報。
通知指出,各有關單位和統計人員要如實提供數據,杜絕填報、錄入中的差錯,按時上報統計年報。各單位要進一步完善校辦產業統計工作制度,加強校辦產業信息系統建設,建立和完善校辦產業管理信息的基礎數據庫。
對于統計的范圍,通知稱,根據國家規定和審批程序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包括大學、學院、高等?茖W校和高等職業技術學院)的校辦產業,均應進行統計。
各高校須于2010年3月底前將高校校辦產業統計報表和數據報送所在地區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進行集中審核后,于2010年4月15日前將產業統計報表和數據報送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高校產業處。
全國普通高校校辦產業統計年報是各級教育管理部門了解和評價高校校辦產業的基本情況、資產狀況、經營狀況及其對高校和社會貢獻的重要依據,對推動高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和深化高校科技與產業體制改革發揮著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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