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改革開放不斷深入,國企改制浪潮卷起,從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開始,我國陸續出現了幾千萬的下崗、失業職工。這個群體除極少部分創業成功外,現大多已淪為社會底層貧困的弱勢人群,需要得到國家、社會的扶持和關心。 據互聯網上反映的各種數據和情況顯示,下崗失業職工群體境遇實為悲慘,有些連基本的溫飽問題都未能解決。以下是該群體的普遍遭遇: 一、經濟補償少。國企改制后,除了即將退休的人員(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內退拿三百多元生活費以外,其他均被“買斷工齡”后與企業脫離關系。這一筆名為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少得可憐,大多為幾千元到一萬多元不等,少部分有兩、三萬元。 二、再就業困難。下崗失業職工大多是40、50歲左右人員,受教育程度低、技術單一、學習速度慢,他們所擁有的技能隨著技術進步、產品升級換代越來越難以適應社會化大生產的需求。雖然國家出臺了不少促進下崗失業職工再就業政策,但收效并不明顯。絕大多數下崗失業職工只能找到清潔工、打雜工等月收入五、六百的工種,少部分找不到工作的,只能靠政府每月發放的低保款艱難度日。 三、經濟負擔重。多數下崗失業職工的父輩沒有社會保障,需要他們供養和醫療;他們的孩子讀中學、大學甚至找工作需要很大的開支,要求他們盡到父母的責任。大多數下崗失業職工家庭全家一年收入只有1—2萬,不僅要負擔上述開支,還要交納社保、醫保費用,目前個人每年需繳納的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普遍已達6000多元,甚至更高,且每年正以10%的速度繼續上漲。這給下崗失業職工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和生活壓力,瀕臨崩潰邊緣。 隨著社會貧富差距進一步增大,物價飛漲,下崗失業職工的生活將陷入更深的貧困中。而要靠其自身改變這種現狀是極其困難的,他們年輕時為社會發展作出了貢獻,后又為大局作出犧牲,現在卻在貧困線上苦苦掙扎,對其而言是極為不公平的。 這個涉及到數千萬家庭、上億人口的民生問題,應引起黨和政府高度關注和重視。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我國目前采取的退休年齡規定是男職工60歲,女職工50歲,特殊工種可提前5歲。據不完全統計,我國現有下崗失業職工3000多萬,隨著時間推移,這個群體步入4050的人越來越多,成為大齡下崗失業職工,其就業壓力、經濟負擔越來越重,龐大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已讓其承受不起。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工作年限滿三十年或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經申請批準后可以提前退休。”無數大齡下崗失業職工期望自己這個群體能和公務員一樣享受提前退休的待遇。我國2007年國家財政收入超5.1萬億,2008年國家財政收入預計突破6萬億,具有龐大的經濟實力承擔大齡下崗失業職工這個弱勢群體提前退休的社會保障費用。為此建議: 國家參照《公務員法》盡快研究出臺大齡下崗失業職工提前退休政策,幫助大齡下崗失業職工度過難關,解決數千萬家庭、上億人口的民生問題,促進社會安定、和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