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從省教育考試院獲悉,根據國家有關要求,今年我省高考體檢中將取消乙肝項目檢測,學前教育等專業不能錄取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的限制也將取消。
據介紹,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附件)中,曾有關于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不能錄取學前教育、航海技術、飛行技術、面點工藝、西餐工藝、烹飪與營養、烹飪工藝、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的限制規定,而以上限制將在今年的高考中取消。同時,今年的高考體檢還將取消乙肝項目檢測,即乙肝病毒感染標志物檢測(也稱“乙肝五項”和HBV-DNA檢測)。
昨日從石家莊市教育考試院了解到,今年全市在高考體檢時將取消乙肝項目檢測,同時也取消了乙肝攜帶著不能錄取學前教育等專業的限制。
市教育考試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今年高考錄取時將取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附件)中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不能錄取學前教育、航海技術、飛行技術、面點工藝、西餐工藝、烹飪與營養、烹飪工藝、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的限制。同時,在今年的高考體檢中,將取消乙肝項目檢測,即乙肝病毒感染標志物檢測,俗稱“乙肝五項”和HBV-DNA檢測,繼續保留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簡稱轉氨酶)檢測作為體檢項目。如果受檢者轉氨酶正常,不得進行乙肝項目檢測,如果轉氨酶異常,可進一步明確診斷。
市教育考試院要求,各縣(市)、區要認真做好高考體檢工作,對體檢不合格或受限考生,主檢醫師在作結論前必須逐項認真審核體檢內容,并依據體檢項目作出準確結論。并于4月30日前完成信息錄入,及時組織考生認真核對簽字。石家莊市教育考試院相關負責人說:“考生的簽字確認也是對體檢信息錄入工作的監督檢查,如果考生對體檢信息有異議,一定要對信息錄入、體檢表的填寫和體檢站作出的體檢結論等環節進行全面檢查,對體檢結論不合格或專業受限考生的體檢表,在錄入時一定要反復核對,確保準確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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