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領導不重視、工作不落實導致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的,對直接領導、分管領導一律先停止執行職務,待查清事實后再依紀依法處理
從現在起至今年12月,全省公安機關將開展執法過程中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問題集中整治活動,進一步提升民警的法制意識、群眾觀念和執法能力、執法水平,深入推進和諧警民關系建設。這是記者今天從省公安廳獲悉的。
省公安廳要求,全省各級公安機關和相關警種要逐步探索建立預防、遏制和妥善解決執法中非正常死亡案件問題的長效機制。當前,各地將以基層所隊和執法崗位為重點,集中一個月的時間,全面開展一次執法安全隱患和苗頭問題大排查,不留盲區,不留死角。以監督信息化建設為突破口,對各執法場所,訊問、拘押、監管場所,各執法環節、執法崗位進行實時、遠程、動態監督。以基層所隊為重點,加大案件倒查、執法監察、現場督察力度,建立常態化的明察暗訪機制。深入落實繼續盤問等措施報督察部門備案制度,強化事前、事中預警防范。加快專門辦案區建設,禁止在二樓以上訊問、審查犯罪嫌疑人。進一步健全完善過渡監室管理、新入所人員跟蹤觀察等制度,堅決鏟除滋生“牢頭獄霸”的土壤,堅決禁止無執法主體資格的非警務人員從事執法活動,堅決禁止把應入所羈押人員滯留辦案單位提審訊問。“今后凡發生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案件的,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省公安廳紀委有關負責人表示,發生刑訊逼供、濫用槍 致死人命的,縣級公安局長要向市公安局作出檢討,市級公安局長要向省公安廳作出檢討。由于領導不重視、工作不落實導致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的,對直接領導、分管領導一律先停止執行職務,待查清事實后再依紀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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