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賬戶管理費、密碼重置費、銀行卡掛失費、短信通知費……時下,銀行的各種收費項目越來越多。近日,伴隨著對私零鈔點鈔費的取消,市民對銀行“亂”收費現象再度不斷聲討——紛紛質疑部分收費項目的合理性,并期待監管部門再出“封殺令”。
那么,除對私零鈔點鈔費外,目前,還有哪些銀行收費項目讓市民廣泛不予贊同,并有望成為下一個被取消的對象?對此,記者進行了調查。
事實上,早在2007年,各銀行步調一致地推出ATM跨行查詢收費項目之時,外界就曾掀起一場對銀行收費的爭議風波,從而迫使銀行終自行放棄了收費。而對私零鈔點鈔費的取消與之前不同,這次是監管層出手。
收費一:小額賬戶管理費
質疑:余額不足銀行有告知義務
反對指數:★★★★
有錢存銀行是絕大多數中國人的習慣,因為大家都知道只要把錢存在銀行賬戶中,就會有利息。不過,需要提醒的是,現在,當持卡人的存款低于銀行的小額賬戶標準時,不但沒有利息可得,反而會遭遇資產縮水,給銀行報酬。市民趙女士就曾因為連續3個季度賬戶余額都不足300元,而被倒扣了9元的小額賬戶管理費。
所謂小額賬戶管理費,是銀行針對日均余額低于一定數額的賬戶,按月、按季度或按年收取的一定數額的管理費。據記者了解,目前多家銀行對小額賬戶管理費按照每季度收3元,或每月1元的標準收取。起收標準也多為300到500元不等。
其實,早在2005年商業銀行陸續開收小額賬戶管理費時,就有儲戶認為,“銀行的這種行為是對小額儲戶的歧視” 。近年來,因為小額賬戶管理費儲戶狀告銀行的案例也屢次發生。但面對儲戶的質疑聲,銀行仍是照收不誤,不僅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的銀行越來越多,收費標準也是水漲船高。此外,一些銀行規定,當借記卡賬戶余額不足無法扣取小額賬戶管理費用時,客戶一旦有資金入賬,銀行便會首先自行扣除小額賬戶管理費的欠款。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目前大部分銀行確實對個人儲蓄卡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但浦發、興業、北京銀行等暫未收取。此外,有些銀行規定,代發工資賬戶、自助繳費賬戶、銀證轉賬賬戶、信用卡關聯還款賬戶等賬戶不在收費之列。
收費銀行方面表示,賬戶管理成本包括賬戶數據、交易數據的存儲,以及因管理賬戶數據、交易數據所投入的銀行業務系統、通訊網絡的軟硬件成本和人力成本等。而對于大額賬戶,可以通過客戶儲蓄息差或其他中間業務收入等綜合收益用于充抵賬戶管理成本。
還有銀行稱,收取這部分費用能提升客戶理財意識,促進客戶歸并分散的不動戶,合理管理個人資產。但讀者黃先生認為,“銀行在收小額賬戶管理費之前,沒有提醒儲戶余額不足就直接通過系統扣款,等到我發現之后,錢都已經被劃走了。如果說是為了提升客戶理財意識,銀行就應該主動提醒,而不是直接扣款!”
收費二:短信通知費
質疑:銀行卡年費應包含此項服務
反對指數:★★★
為保證持卡人用卡安全,目前多數銀行都會提供短信通知業務,將賬戶變動情況通過短信等形式通知持卡人。但很少有人知道,銀行每月會收取2-3元費用。一年下來,光短信通知費就可高達二三十元,是普通儲蓄卡年費的兩到三倍。
某工廠退休職工謝女士在銀行取退休金時,發現存折上被扣了36元“短信費”。該行工作人員稱,該行通過短信提示儲戶賬戶資金進出情況保證儲戶賬戶的資金安全,開通時會事先經儲戶同意,如果儲戶不愿意使用這個業務,也可以隨時取消。有趣的是,謝女士并沒有手機,也就更談不上訂制了通知短信。
某通訊運營商相關部門的人士透露,銀行發送短信的成本實際上并不高。通常來說,銀行會選擇和運營商合作的形式,然后再對收入做一定的分成,不同的銀行跟運營商合作時分成比例也有不同,通常會由銀行拿分成的大頭。由于銀行業務的特殊性,運營商會提供專門的端口,并保證發送的安全性和可送達性。由于采用固定的端口進行短信發送,成本要比普通用戶的短信收費便宜很多,加之銀行個人用戶每個月賬戶變動并不是很多,許多用戶每個月收到的短信通知不足10條,即使除掉和運營商的分成,銀行的利潤仍然不菲。
對此,有用戶表示,目前的包月收費不甚合理,因為一旦持卡人開通短信通知業務,無論當月是否消費,費用都是照收不誤的。“如果按條來收費就更加合理一些。”另一位受訪者說。還有的用戶則表示,銀行卡本身就收取年費,短信服務應計入年費的服務項目內,更何況目前有些銀行對這項服務都是免費的。
收費三:轉賬失敗手續費
質疑:轉賬失敗憑啥照樣收費
反對指數:★★★★★
銀行間跨行轉賬收取手續費,早已是司空見慣的事情。而轉賬不成功手續費不退,許多用戶對此提出質疑。
市民林先生就遇到了這樣的煩心事,“我用網上銀行向自己另一銀行名下的賬戶轉賬,轉賬金額共3萬元。在所需填寫的信息中,網銀轉賬系統中的‘收款網點機構名’里并沒有我的開戶銀行,也無法另外手動輸入。所以我就選擇了跟開戶行距離近的分行營業部,結果導致轉賬失敗。3萬元已返回我賬戶,但45元手續費卻沒有如數返回”。他表示,“這是系統自身原因造成的,并非我自己輸入失敗。因為如果再操作也肯定是同樣的結果。對于銀行的這種扣費我不能接受,這是典型霸王條款”。
記者走訪多家銀行了解到,目前跨行轉賬失敗,手續費不退已成行規。某大型國有銀行人員對記者表示,銀行在受理跨行轉賬業務時,無法核實到收款行的準確信息,而手續費是針對客戶操作跨行轉賬這筆交易而產生的費用,即便終轉賬沒有成功,但只要銀行完成了這筆轉賬手續,就要收取手續費。“目前銀行間的跨行轉賬業務需要借助央行的大、小額支付系統來完成,每一筆交易都需要向央行支付手續費。由于銀行間的賬戶信息并不對稱,任何一個運行環節出現故障,或者是客戶填寫的相關賬戶信息不準確,都可能造成轉賬不成功。這筆手續費實際上是使用渠道的費用。”該客服人員稱。
另一家銀行工作人員表示,銀行為客戶提供轉賬服務,自身付出了成本和費用,向客戶收取費用應該說是有道理的,就像律師為當事人打官司,律師即使打輸了也是應當收取律師費的,實際上是一個道理。
業內專家指出,銀行通過央行系統轉賬的詳細過程就是轉賬行先發出指令到達央行指定的交易平臺,交易平臺將信息轉到對方商業銀行的信息系統。如果信息正確就執行轉賬操作,信息有誤就返回。返回意味著交易中斷或停止,對中斷的交易收費是明顯不公平的。“確實有部分轉賬失敗是客戶信息填錯導致,但也有些是銀行內部系統出問題,銀行不能推卸責任說自己的系統完全不出錯。如果因為銀行系統原因導致轉賬失敗,就應當退回手續費。”該人士稱。
收費四:打印對賬單費
質疑:此項服務成本應算經營成本
反對指數:★★★★
生活中出于提取住房公積金、貸款等多種原因,市民都會需要持借記卡的交易記錄,然而在大多數銀行實行折卡分離的當下,此事便成為了有求于銀行的“特殊要求”。日前,市民劉先生去查詢近一年的房貸還貸明細,就遭遇了“被收費”,讓其大為不滿。
銀行方面稱,收費原因是打印對賬單同時耗費了銀行的人力成本和紙張成本。但“到復印社打印一張A4紙一般多0.2元,即使是公共服務部門也不過1元錢,銀行緣何收費如此之高?”“打印對賬單,銀行除了查詢、打印外并沒有其他附加工作,此業務應為銀行職責所在,收費應屬于霸王條款。”劉先生對此表示質疑。
對于市民對打印對賬單收費屬于亂收費的“指控”,銀行方面指出,此項服務除了紙張的消耗,相對的人力成本更大。目前,隨著用卡人數的增多,一些銀行較早前的交易記錄都已進行了打包壓縮,如果客戶需要查詢,銀行則需要層層申請和恢復數據等多項工作。試想,如果此類服務免費,持卡人都要求打印對賬單,銀行其他業務便無法正常進行,銀行也是想借助這種收費手段避免這種狀況發生,或減少該類服務罷了。
表面看來,上述解釋合情合理,甚至有些讓人同情銀行的“被迫”。不過,有一點值得指出的是,據記者調查了解,目前,雖然打印對賬單收費在各家銀行中實行得較為普遍,但是仍有銀行尚未收費,建行和農行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免費打印對賬單也并未給銀行增加太多的附加工作,因為客戶也不愿意在不需要的情況下自找麻煩。此外,收費銀行的收費標準也大不同,拿打印3年期交易記錄為例,交通銀行收取5元/份,浦發銀行每份卻要收取150元以上,兩者相差如此之大,難道收費高的銀行此項服務付出的成本就更大一些嗎?
收費五:更換存折費
質疑:為儲戶提供存折是業務需要
反對指數:★★★★★
繼零鈔點鈔費之后,近日,銀行收取存折更換費又成為了“熱門”。近日,頻頻有消息傳出,有銀行新立開收“換折費”,即對活期類存折新開戶和換折業務按每本2-3元收取工本費。
儲戶孫先生日前去銀行取錢時,發現存折消磁了,不得不更換存折,銀行要求其繳納換折費2元。“雖然錢不多,但是感覺不舒服,我到銀行存款,排除利息等其他因素不算,銀行也得給我打個‘收條’吧?怎么變成收條成本由我自己來拿呢?”
此外,孫先生認為,如果把銀行看做是一個企業,銀行存折無非就是一個交易憑證,從來沒有聽說更換有效交易憑證還要收費的道理。
對此,銀行的說法是,存折用完后需要更換新的,銀行想通過這種收費的方式減少存折使用量,提倡環保低碳。同時,通過收費還可引導客戶合理使用銀行賬戶,如能用借記卡盡量辦卡,借記卡可以直接在自動柜員機辦理大部分銀行業務,這樣還能有效降低人力。
這些說法,市民大多并不買賬,收費可減少存折使用量?難道客戶會為了省換折費就一直不用存折?再說,借記卡年費少10元,而一本存折有100行,正常情況下起碼能用一年,換折費卻只要2-3元,要省錢當然還是存折。
記者了解到,目前換折費確實又悄然興起,因為費用不高,所以市民的反應還不是十分強烈。換折費大多數銀行是針對非正常損壞的存折收取,即因客戶原因導致存折污損、消磁等,而對于正常存款寫滿而更換的存折,則是不收費用的。不過也有的銀行不論原因,只要更換就收費。
觀點碰撞
銀行收費是否合規合理
對于銀行一些業務收費,記者采訪的多位經濟界專家表示,雖然我國銀行業股份制成功改革已有10余年,但是與國外先進盈利模式相比,現階段的銀行業還是依賴于存貸款利息差獲取盈利。在國外,銀行主要盈利渠道是中間業務,因此隨著我國現代金融業的發展,推行收費服務是必然的,只要是服務,就應該付費。這樣中間業務收入才能有所增加。
不過,不能否認,目前銀行確實存在“亂收費”現象,之前暫停的個人零鈔點鈔費就是一例。而每次有人質疑銀行收費的合規合法性時,銀行都會把《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當成擋箭牌,稱“除了銀行匯票等人民幣基本結算類業務等實行政府指導價外,商業銀行提供的其他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由商業銀行自行制定和調整”。但有市場人士指出,市場調節價不是銀行亂收費的理由。說是市場調節,可在銀行業相對壟斷的經營體制下,消費者根本無法指望市場調節能發揮作用。
因此,面對層出不窮的各種銀行收費,業內人士建議,監管部門是不是應該有個權威說法,別總是等到社會輿論嘩然后再出來收拾殘局。給銀行無限制收費權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首先應該適當修改,憑什么其他行業收費要聽證,銀行就可以自己做主?
涉及公眾利益的服務收費項目,經過嚴格審核和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后出臺,顯然更有助于維護消費者權益,對銀行提高服務水平也會有正面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