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起,邢臺居民生活用水由原來的1.80元/立方米調整為2.35元/立方米。與此同時,開征居民生活用水資源費。調整之后的綜合價費,居民3.6元/立方米,特種行業17.7元/立方米,其它行業5.8元/立方米。
據悉,在此次調整之前的5月份,邢臺市曾就城市供水價格和居民生活用水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調整召開聽證會,20名聽證會代表圍繞城市供水價格和居民生活用水污水處理費是否提高、提高多少等方面提出意見和建議。
邢臺物價部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現行城市供水價格是2008年12月制定的,其標準是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為1.80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為3.80元/立方米;特種行業用水價格為11.00元/立方米。近年來,供水企業因水位下降、電價上漲、貸款利息增加等造成成本增加,使企業長期負債經營和成本倒掛。
當時盡管多數代表原則同意適當調整供水價格,但對調價幅度、提高企業服務質量等提出了意見和建議,這些意見主要為:供水價格調整要考慮居民的承受能力,調價的幅度不宜過高,應與本地居民收入水平相適應;水價調整應對低收入群體給予政策上的傾斜,減少調價對其生活的影響;供水企業要大限度地降低供水成本,提高供水質量和服務水平。
調整后的城市供水價格為:居民生活用水由原來的1.80元/立方米調整為2.35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由原水價3.8元/立方米調整為4.10元/立方米;特種行業用水價格由原來的11.00元/立方米調整為14.10元/立方米。
城市低保戶生活用水價格由1.57元/立方米調整為1.80元/立方米。每戶每月用水量在5立方米(含5立方米)之內,按1.80元/立方米收取,超出部分按2.35元/立方米收取。使用大總表立戶的規范物業小區執行躉售水價2.209元/立方米。需要二次加壓的規范物業小區居民生活用水價格,在居民生活用水價格基礎上扣減10%,以保證居民生活用水終價格不變。
該次供水價格調整,對邢臺市居民生活用水開征水資源費,標準為0.05元/立方米。隨水費代征的居民生活用水污水處理費,其收費標準由0.65元/立方米調整為0.80元/立方米。
與此同時,自建供水設施污水處理費價格也有所調整。其中,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以外的居民生活用水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由0.65元/立方米調整為0.80元/立方米。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以內的居民生活用水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由1.60元/立方米調整為2.00元/立方米。
城市低保戶的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每戶每月用水量在5立方米以內(含5立方米)0.65元/立方米,超出部分0.80元/立方米。
加上南水北調基金,調整后的自來水綜合價費共3類,分別為:居民3.60元/立方米;特種行業17.7元/立方米;非居民5.80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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