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廊坊市物價局和新奧燃氣公司了解到,從8月1日起,廊坊市天然氣價格上調0.34元/立方米,新執行價格為2.24元/立方米。低保家庭價格不做調整,仍執行1.5元/立方米的標準。
據了解,為促進資源節約,理順天然氣價格與其他可替代能源的比價關系,引導天然氣資源合理配置,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提高國產陸上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的通知》,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向各設區市、擴權縣(市)人民政府下發《關于調整天然氣價格的通知》,提高天然氣出廠價格及供應價格。
另外,記者詢問物價局相關人員,此次天然氣價格上調不會影響相關行業同時抬價,出租車,公交車的運價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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