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石家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石家莊市財政局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石人社字【2010】172號)要求,制定本工作辦法。
一、培訓范圍及對象
(一)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技能培訓是指具有河北戶籍的年滿16周歲至58周歲(女48周歲)的農村勞動者。
(二)企業新吸納農民工上崗培訓是指企業新招用6個月內并簽訂就業合同的工人。在崗技能提升培訓是指企業招用6個月以后并簽訂合同的工人。
(三)未能繼續升學的農村初、高中畢業生(即“兩后生”)的勞動預備制培訓,是指畢業3年內未就業的農村初、高中畢業生。
(四)登記失業人員、進城求職農村勞動者、登記求職高校畢業生、復員軍人的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是指持有《河北省就業失業登記證》者。
二、職業技能培訓分工
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技能培訓、下崗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復員軍人的技能培訓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職業院校和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承擔;企業吸納農民工上崗和在崗技能提升培訓由企業所屬培訓機構承擔,不具備培訓條件的可委托職業院校承擔;勞動預備制培訓由技工院校承擔;創業培訓由就業服務機構組織實施。
三、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認定
(一)認定范圍:各類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各級就業服務培訓機構及具有培訓資質的企業培訓機構。
(二)認定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基本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取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且辦學3年以上。
2、遵守國家職業培訓法律法規,熟悉國家職業教育方針和就業政策,積極推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和就業準入制度,熱心承擔職業培訓任務。
3、具備承擔技能培訓、創業培訓相應崗位必備的專業設置、教學設備、訓練場所、實訓基地和師資力量等基本條件,具備信息化管理條件。
4、專業和課程設置符合人力資源市場需求,培訓方法和形式能滿足培訓對象需要。
5、有相對穩定的就業信息和渠道,就業指導得力,培訓后就業率較高。
6、熟悉職業培訓業務,具有較好的培訓工作基礎和業績,能夠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同意的培訓方案組織實施。
7、規章制度健全,內部管理規范,社會信譽良好,培訓收費合理。
8、近三年來無違反職業培訓法律法規被處罰記錄。
(三)認定職業培訓機構需提供的材料
1、培訓機構的辦學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團組織登記證書、收費許可證;
2、書面申請。申請需寫明機構的性質、規模、師資、制度建設及近三年的培訓情況和收費標準等;
3、辦學場地證明。自有場地應提交房屋產權證書,租賃場地應提交租賃協議;
4、設施設備基本情況(附設施設備購置發piao復印件);
5、專兼職教師基本情況(附教師學歷證明、資格證的復印件)。
(四)職業技能培訓定點機構由職業能力建設部門牽頭,會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等,建立專家評審、紀檢監察部門監督,通過評估招投標等方式認定定點培訓機構。
(五)上報備案。市職業能力建設處將認定的定點職業技能培訓機構上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職業能力建設處、就業服務局審核后,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下達通知并向社會公布,并發放職業技能培訓定點機構認定書。
四、組織培訓
(一)開班申請。定點培訓機構在培訓開班前10個工作日內,應向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交開班申請,填寫《職業技能培訓計劃申報表》,并提交以下材料:單位法人代碼證書、定點培訓機構認定書、《職業技能培訓人員花名冊》、培訓人員身份證、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訂單培訓合同(企業培訓的需附培訓學員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失業登記證》的復印件,以及根據國家職業標準和企業用工需求制定的職業技能培訓大綱等,經批準后開班。
(二)培訓監督。開班時石家莊就業培訓中心工作人員,到場宣布本期培訓班的補貼標準、培訓期限和相關就業政策、培訓機構名稱、培訓工種等內容;每期視培訓期限進行不低于3次巡查,填寫巡查日志;并出具監管報告。培訓人員在培訓時要攜帶身份證(登記失業人員出示就業失業登記證)以便身份核實。對沒有按規定時間、內容、程序完成培訓任務的,將取消其享受本期培訓補貼的資格。培訓結束后應進行結業考試,由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會同職業能力建設部門組織實施。結業考試分理論考試與技能操作考核兩部分(結合職業資格鑒定進行)。考試合格學員,職業能力建設部門發放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印制編號的“河北省職業資格培訓結業證書”,由培訓機構支付成本費用。凡有職業標準的職業(工種),學員結業時可自愿參加職業技能鑒定,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鑒定由各級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按職業技能鑒定相關標準和程序組織實施。
(三)培訓期限。職業能力培訓的期限一般為十天以上、一年以內,符合條件的人員,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補貼培訓。
五、申領補貼
(一)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資金由就業專項資金撥付。各級開展技能培訓的日常工作經費,應從部門預算中安排,不得占用就業專項資金。享受培訓補貼的培訓期限長不超過12個月,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不能重復申請。申領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繼續實行直補勞動者、直補企業和培訓機構代領相結合的補貼方式。個人申領有困難的,可以由定點培訓機構與參加培訓人員簽訂協議并墊付培訓費,按規定申請補貼,經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財政部門復核后,由財政部門將資金撥付培訓機構。
(二)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補貼標準
培訓結束后,培訓機構要在培訓合格人員《就業失業登記證》培訓情況一欄,填寫培訓記錄。按照每人每課時4元的標準,根據不同職業(工種)給予補貼,但高不超過1600元。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人員參加就業培訓后,取得培訓合格證書(職業技能資格證書),6個月內沒有實現就業的,按高不超過培訓補貼標準的60%給予補貼;對6個月內實現就業的,按培訓補貼標準的100%給予補貼。企業招收上崗和在崗農民工技能培訓按50%給予補貼,不足部分由企業職工教育經費補足;勞動預備制培訓以實際培訓課時數核算補貼;創業培訓補貼每人不超過1000元。對參加初次職業技能鑒定考核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含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補貼)標準,按相應職業(工種)職業鑒定收費標準的60%給予補貼。對享受低生活保障的人員,給予全額補貼。
(三)補貼申報時間和程序
每年申報兩次,6月1日—7月5,11月1日—12月5日。
培訓結束后,職業技能定點培訓機構持以下材料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領職業技能培訓補貼:《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審核認定表》、《職業技能培訓計劃申報表》(創業培訓提供SIYB培訓計劃審批表)、職業技能培訓人員花名冊、《河北省職業資格培訓結業證書》(創業培訓提供創業培訓合格證)、職業技能鑒定人員名冊、《就業失業登記證》、勞動合同、培訓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定點培訓機構與企業簽訂的培訓協議復印件、《職業技能培訓監管報告表》、學校墊付培訓費協議復印件、定點培訓機構銀行賬戶等。申領創業培訓補貼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要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六、有關要求
(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建立定點培訓機構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等級依次為優秀、合格、不合格。對優秀的定點培訓機構給予表彰;對不合格定點機構停止招生,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組織招生培訓。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定點培訓資格。
(二)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對企業、定點培訓機構培訓全程監督。可定期通過現場測評、設立舉報電話、網上投訴、電話訪談等方式實施監管。要將承擔培訓任務的培訓機構名稱、培訓專業(工種)及等級、培訓期限、收費標準等情況統一向社會公布。
(三)職業培訓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必須接受審計部門的檢查和監督。嚴格遵循公開、公正、透明的原則,接受社會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擴大補貼范圍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騙取補貼資金。對違反規定的,依法追回補貼資金,并取消定點培訓機構資質。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四)企業、各定點培訓機構要嚴格按照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開展培訓,規范培訓教學活動和教材使用,確保培訓質量。教材使用參照人力資源保障部公布的國家級職業培訓教材目錄。
(五)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建立領導責任制和目標考核制,健全工作協調機制,落實工作責任,抓好工作落實。
附件:1、定點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認定表 相關附件
2、職業技能培訓計劃申報表 相關附件
3、職業技能培訓監管報告表 相關附件
4、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申請審核認定表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