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教育收費檢查 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遭遇教育亂收費可撥打“12358”
新學期伊始,河北省已開展教育收費專項檢查,河北省物價局核定了全省2010年秋季中小學教材零售價格,分批公布,請社會各界監督。目前,河北已公布兩批書價。
本學期書價已公布兩批
根據國家發改委、新聞出版總署發改價格〔2006〕816號文件精神和河北省物價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材價格管理等有關事項的通知》(冀價管字〔2006〕46號)有關規定,河北省物價局核定了河北2010年秋季中小學教材零售價格,并將分批公布,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據悉,河北省出版總社、河北教育出版社、河北人民出版社、河北少年兒童出版社、河北美術出版社、河北大學出版社、人民出版社、人民音樂出版社、人民美術出版社、教育科學出版社的圖書已經全部核定完畢并向公示。
如遇問題,學生及家長可打“12358”價格舉報電話,對舉報較多的學校要納入重點檢查范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住宿費不得超2006年秋季
據悉,自9月1日起,我省已開展教育收費專項檢查。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大對教育亂收費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對違法性質惡劣、弄虛作假、刁難對抗檢查、屢查屢犯的典型案件,在經濟上給予從重處罰外,還將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追究有關領導、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
據悉,此次專項檢查的檢查主要內容為:各級各類學校(民辦學校除外)學費、住宿費標準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關標準政策落實情況。未達到“四獨立”標準并取得民辦學校資格的改制學校,以民辦學校名義亂收費的行為;不符合民辦學校認定標準要求,執行民辦學校收費政策的亂收費行為;經清理整頓轉回公辦學校仍按民辦學校標準高收費的行為。
學校不能收安全管理費
全省嚴禁以加強校園安全管理為名收取安全管理費、電子識別卡費、門卡費、保安費等費用的政策落實情況。
專項檢查還將注重農村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免除住宿費政策落實情況;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變相收取借讀費的行為;免除符合當地政府規定接收條件、在公辦學校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學雜費、借讀費政策落實情況;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三限”政策落實情況,在“三限”外以借讀生、民辦生等名義招收高收費學生的行為;公辦幼兒園(所)收費政策執行情況。
熱門專業收費標準不得提高
高等學校擴大范圍收取研究生學費,以熱門專業等名義提高標準收費,繼續收取各類證卡工本費(初次辦理)、押金、保證金的行為;高等學校未經法定程序審批,以中外合作辦學、示范性軟件學院、研究生收費體制改革等名義亂收費的行為;學校違反自愿原則和非營利原則,強制收取服務性收費、代收費或從中牟利的行為。
另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向學校違規收取費用的行為;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越權設立教育收費項目、越權制定教育收費標準、違規下放教育收費審批權限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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