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發布了《關于加強中等職業學校班主任工作的意見》。《意見》指出,應保障中等職業學校班主任的待遇,學校應進一步發揮工資分配的激勵作用,學校內部績效工資分配要適當向班主任傾斜。
《意見》要求,中等職業學校每個班級必須配備一名班主任,學校根據需要可以配備助理班主任。助理班主任協助班主任工作。
《意見》指出,班主任應從本校在職教師中選聘,助理班主任可從本校黨政干部、共青團干部、教學輔助人員、退休教師和學校外聘教師中選聘。校長負責班主任和助理班主任的選聘工作。班主任和助理班主任的聘期由學校確定。助理班主任任職資格和條件由各地參照班主任任職資格和條件作出具體規定。
《意見》強調,應保障中等職業學校班主任的待遇。學校應進一步發揮工資分配的激勵作用,學校內部績效工資分配要適當向班主任傾斜。教師高級崗位聘用應向優秀班主任傾斜。學校在教育管理工作中應充分發揮班主任的骨干作用,注重聽取班主任意見,營造以從事班主任工作為榮的氛圍。要合理安排班主任的教學任務,保證班主任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做好班主任工作。
《意見》指出,應加強中等職業學校班主任培訓。各級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要將班主任培訓納入教師全員培訓計劃,組織開展國家級、省級、地(市)級、縣級班主任培訓,努力提高他們的思想水平和業務能力,建設一支高水平的班主任隊伍。教育部負責對全國中等職業學校班主任培訓工作進行宏觀指導,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對全國中等職業學校班主任培訓工作進行協調和質量監控。學校要制定本校班主任培訓計劃,積極組織本校班主任參加各層次的培訓活動。初次擔任班主任的教師必須進行崗前培訓,做到先培訓后上崗。認真執行職業教育教師到企業實踐制度,把班主任到企業實踐或考察納入計劃,與專業教師到企業實踐有機結合,與學生到企業實習有機結合。班主任培訓所需經費在教師培訓專項經費中列支。
《意見》要求,應加強中等職業學校班主任表彰獎勵工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和中等職業學校要將班主任的表彰獎勵納入教師、教育工作者的表彰獎勵體系,對長期從事班主任工作或在班主任工作崗位上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意見》要求,應加強中等職業學校班主任管理。學校應完善班主任日常管理制度,建立班主任工作檔案和考核機制,定期組織對班主任的考核工作。班主任工作考核結果作為教師聘用(聘任)、獎勵、工資發放的重要依據。學校選拔管理干部應優先考慮長期從事班主任工作的優秀班主任。對不能履行班主任職責的,應調整其崗位。
《意見》要求,應加強對中等職業學校班主任工作的領導。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落實有關班主任工作的政策保障措施,履行班主任管理工作職責,定期檢查學校班主任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班主任的合法權益。學校要建立健全班主任工作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學校領導和有關方面負責人要將班主任工作管理納入職責范圍,定期聽取班主任工作匯報,研究班主任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指導班主任工作。要建立健全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妥善處理班主任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難,支持班主任工作。
《意見》要求,應加強中等職業學校班主任工作的科學研究。教育科研機構和學校要加強班主任工作理論研究,提供經費、條件保障,積極探索班主任工作的規律,創新班主任工作方法,提高班主任工作的實效。
《意見》要求,各地、各學校可根據本意見,結合本地實際,積極探索班主任工作的新途徑、新方式和新方法,制定加強中等職業學校班主任工作的具體實施意見或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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