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教練員隊伍建設,根據工作需要,并報上級批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體育項目教練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用人原則。
二、招聘名額
面向社會擬招聘事業單位教練員15名,其中:乒乓球2名;跆拳道1名;散打1名;拳擊1名;籃球1名;舉重1名;田徑:中長跑1名、跳躍1名、競走1名、投擲(長投)1名;足球:4名。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體育事業,遵紀守法,品德優秀;
2、具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心,具有較強的團體精神和奉獻精神;
3、具備本崗位的專業知識與技能,能履行本崗位職責;
4、男性在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周歲以下)、女性在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26周歲以下);
5、具有體育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6、在市級以上體育部門專業訓練四年以上,在省運會比賽上取得前三名,達到二級運動員標準。
(二)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適當放寬年齡和學歷要求(年齡三十五周歲以下、學歷大專以上):
1、本人在省級以上專業隊訓練四年以上的。
2、有培養省運會以上比賽冠軍業績的。
3、培養運動員達到省運會前三名五人以上的。
4、培養的運動員輸送到省級以上專業隊4人以上的(以正式調入為準)。
5、培養的運動員在全運會或國家級錦標賽以上大型賽事進入前六名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未成年管教的;
(2)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過黨內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或受行政記大過及其以上處分的;
(4)因違反興奮ji有關規定受到處分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
四、招聘方法和資格審查
1、由市體育局會同市有關部門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每人只限報考一個項目。
2、報名時間:2010年10月28日—11月8日。
3、報名地點:市體育局人事科。
4、報名與資格審查:報名人員報名時應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相應復印件;訓練簡歷(由所在訓練單位出具證明)、個人參加省級以上比賽成績、帶隊成績的證明(市以上體育部門認定的比賽秩序冊及成績冊原件或復印件)等材料。所有應聘人員需提供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應聘人員按照招聘的要求和條件報名,經資格審查后,交納報名考務費100元。
享受優惠條件的應聘人員,應提供相應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五、考試內容與方法
招聘考試分為面試和筆試。
(一)面試
1、基本素質測試(100分):60米跑、立定跳遠、后拋鉛球(男5公斤、女4公斤)、800米跑。
2、帶隊能力測試(100分):對應聘者進行實際帶隊訓練的考核,根據報考項目分別帶隊訓練一節課,時間大約為一個半小時左右。
3、答辨(100分):帶隊能力測試后進行綜合能力和專項知識的答辯。
面試結束后,按照制定的面試成績計算方法(基本素質測試成績×20%+帶隊能力測試成績×60%+答辯成績×20%)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筆試人選。末位面試成績并列的人員都進入筆試。不足3倍的筆試的人員,按實際人員筆試。
(二)筆試(100分)
根據市體育局統一安排,考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宜另行通知。 筆試結束后,按照制定的考試成績計算方法(面試成績×80%+筆試成績×20%)由高分到低分依招聘名額及體育項目,確定進入體檢人員。末位出現并列時,按筆試成績高者確定。
六、體檢和考察 對考試成績合格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對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應聘資格(體檢出現不合格時,依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遞補)。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主要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績能表現、遵紀守法、是否勝任工作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考察組根據考察結果,提出聘用建議,報經局黨組研究后,由市體育局辦理相關手續。
七、聘用待遇
考察結束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無異議的,被招聘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任期目標和聘用合同。
招聘的教練員均為合同制,其工資參照市直事業單位人員標準核發,并按規定繳納相應保險,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聘期按省運會周期四年一聘(試用期一年)。聘用期滿考核后根據工作實績和省運會取得的成績再確定是否續聘,在聘用期內不勝任的可隨時解聘。
八、監督與檢查
招聘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做到招聘政策、計劃、條件、范圍、結果公開,要廣泛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邀請監察機關參與招聘全過程,要嚴肅組織、人事紀律,嚴格考風考紀,嚴格遵守考試的規定和程序,認真執行有關政策,嚴格把關。
1、設立考試招聘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的監督,監督電話分別設在市體育局人事科,電話:2033961;市體育局監察室,電話:2033389。
2、要嚴肅人事工作紀律。對違反考試錄用政策和人事紀律的,要追究直接責任人和主管領導的責任。
3、對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紀律的招聘人員,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參考資格。
張家口市體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