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培訓農民工100萬人以上,力爭到2015年,使有培訓需求的農民工都得到一次以上技能培訓,掌握一項適應就業需要的實用技能。
對農民工分類實施培訓
據了解,我省將對不同層次的農民工實施不同內容的培訓。針對擬轉移到非農產業務工經商的農村勞動者,開展外出就業技能培訓,主要內容為專項技能或初、中級技能培訓;對在崗農民工進行技能提升培訓;對農村未能繼續升學并準備進入非農產業就業或進城務工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籍退役士兵進行勞動預備制培訓;對有創業意愿并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農村勞動者和返鄉農民工進行創業培訓。
我省還將加強對具有初中以上學歷的青壯年農民進行中等職業學歷教育,通過2~3年的學習,使其成為具有一定技能、可自主創業或再就業的新型農民。
加強勞動密集型企業農民工、新生代農民工、水庫移民中的農民工以及拆遷改造中城中村勞動力和被占地農民的培訓。圍繞縣域經濟發展,開展實用技能培訓,大力開展訂單式培訓和定向培訓,培育勞務品牌。
培訓補貼每人每年限一次
各地要將農民工培訓資金列入財政預算。補貼方式采取直補勞動者、直補企業和培訓機構代領相結合的方式,實行培訓成果與就業掛鉤的申領辦法。
農民工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培訓補貼,不得重復申請。個人申領有困難的,可以由定點培訓機構與參加培訓人員簽訂協議并墊付培訓費。對農民工參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書后半年內未就業的,按高不超過培訓補貼標準的60%給予補貼;半年內實現就業的,按培訓補貼標準的100%給予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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