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所在地學校免試就近入學,民辦初中政策內自主招生
●嚴禁組織各類入學考試,班容量控制在50人以內
●嚴查各類違規招生行為
3月4日,河北省邢臺市教育局發布了關于2011年市區初中招生工作的實施意見,對今年“小升初”招生各項工作做出了詳細規定。
今年,邢臺市區初中招生仍按照“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組織實施。4月至5月底,邢臺市教育局組織各市區小學完成畢業生戶口及家庭住址的調查登記;6月,根據市區各公辦初中學校招生計劃和周圍生源分布情況,劃定每所公辦初中學校的招生范圍,將小學畢業生按家庭住址分配到相應的初中學校,公布學校劃片招生范圍和分配學生名單后,各公辦初中學校將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送達學生家長(法定監護人);7月1日至7月7日,市區各公辦初中學校辦理新生報到手續,并核實新生的相關證明材料(材料明細附后)。市區民辦初中學校將根據有關招生政策,自行安排具體招生工作。
意見還明確要求,各初中學校需嚴格按招生政策,招收本學校招生范圍內的小學畢業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范圍內的小學畢業生,也不得擅自招收非本招生范圍內的小學畢業生。嚴禁組織任何形式的入學考試;嚴禁以任何理由收取“借讀費”、“贊助費”、“捐資助學費”等費用;嚴禁設立重點班、快慢班。要按規定隨機、均衡分班,要對帶班教師均衡編排。
邢臺市教育局重申,各初中學校要嚴格按招生計劃招生,控制好班容量,每班要控制在50人以內,如有特殊情況須獲得邢臺市教育局批準。
嚴查違規招生行為
邢臺市教育局表示,對擅自突破招生計劃并招收片外生的學校,扣除所有片外生的教育經費;對沒有突破招生計劃,但招收片外生的學校,扣除所有片外生教育經費的70%;對未經邢臺市教育局批準,班容量超出50人的學校,扣除超出人數的教育經費。
此外,邢臺市區各公辦初中學校不按規定招收的片外學生,在其初中畢業升入高中時,不享受邢臺市區省級示范性高中(邢臺市一、二中)推薦生的降分待遇。對提前進行招生、組織“小升初”考試等違犯招生工作紀律,擾亂招生秩序,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市區初中學校,將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
■相關鏈接:入學報到時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⑴市區戶口的學生:需攜帶戶口簿、房產證(尚未辦理房產證的需提供購房合同及交款手續原件)、小學畢業證書。
學生與祖父(祖母或外祖父)長期同住,戶口在一起的學生,戶口需遷入1年以上;對城區規劃拆遷戶子女,可憑拆遷協議和回遷協議,按當前實際居住地辦理入學手續。
⑵外來務工人員子女:需攜帶戶口簿、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協議原件)、工商營業執照或務工證、暫住證(1年以上)、居委會證明、小學畢業證書。
⑶常住流動人口子女:需攜帶戶口簿、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協議原件)、暫住證(1年以上)、居委會證明、小學畢業證書(需同時具備)
⑷非市區小學畢業生要求到市區上初中的:于7月10日至7月20日,攜帶戶口簿、房產證、小學畢業證書到邢臺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辦理登記手續,分配情況于7月25日前通知各學校。 如學生本人與父母戶籍不相符,以學生父母住址、戶籍為依據辦理入學;如父母雙方均喪失監護能力,可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由其法定監護人提供相應證明材料辦理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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