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1年中考政策出臺 命題滲透以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核心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我省教育規劃綱要,切實發揮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對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作用,日前,省教育廳下發關于《河北省2011年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對全省2011年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等作出具體規定。
《意見》指出,2011年,繼續推行將公辦省級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標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學校的招生改革,公辦省級示范性高中分配生比例將不低于80%,原則上招生低錄取分數線下降50分錄取。探索實行“升學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創新實踐成果評價”的綜合評價考試升學辦法,繼續深入推進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內容包括包括基礎性發展素質評價、專門性發展素質考查和綜合實踐與創新活動評價三方面,評價結果作為普通高中錄取的重要依據,同等條件下,綜合素質評價優秀的學生應優先錄取。根據要求,各縣(市、區)2011年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將于5月15日前結束。繼續執行將體育成績直接記入考生中考成績總分做法,體育成績滿分為30分。同時,還對中考體育的免考與緩考作出具體規定,因殘疾、傷病,喪失運動能力或不能、不宜參加劇烈運動的考生,經具有傷殘等級鑒定資質的醫療機構診斷證明,可免予體育考試,身體素質測試部分按滿分的70%計入升學考試總分;因臨時傷病申請免考的學生,必須有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身體素質測試部分按40%計分(不能免試單項)。
《意見》指出,為進一步強化素質教育,體現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方向,今年中考文化課考試中將不再有死記硬背、機械訓練色彩的題目。中考命題將依據全日制義務教育《學科課程標準(實驗稿)》,不依賴、偏向于某一版本的教材,不出偏、怪、難題,不出帶有死記硬背、機械訓練色彩的題目;命題將滲透以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核心的教育理念,加強與社會實際與學生生活實際的聯系。理科綜合、文科綜合的命題也將進一步體現發展學生素質的要求,堅持考查能力,突出課程的主干內容,試卷客觀題和主觀題的分值比例約為4:6。文科綜合中,思想品德學科的命題范圍包括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間的國內外重大時事政治。
《意見》強調,為確保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順利推進,各地要嚴格控制和規范中考加分(或降分錄取)項目。除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國家政策規定,對品學特別優秀學生、烈士子女等優撫對象以及華僑子女、港澳臺學生、少數民族學生等實行加分(或降分錄取)之外,不準把普通高中招生與招商引資、吸引人才等各種經濟因素掛鉤,不得將任何學科競賽成績作為加分因素。與國家規定相違背的加分政策,要立即作出調整。學校要及時將享受加分(或降分錄取)待遇的學生名單、所享受的優惠政策項目、分值向社會公示,并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要建立綜合素質評價誠信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要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者、學生本人等建立信用記錄。學生的信用記錄作為高中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信用記錄不佳的教師不能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小組成員。
《意見》強調,各地要進一步規范教學、考試、招生行為。要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學業負擔,學校不得違反規定提前結束初中畢業年級課程或擅自刪減非考試內容、亂編濫印各種形式的復習資料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學生參加中考;不得讓學生提前畢業離校;不得進行各種名目的區域性升學模擬考試;不允許普通高中學校未經批準自行招收新生,也不允許普通高中學校自行組織任何形式的學科性紙筆測試選拔新生。各設區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按中考成績給地區、學校、教師和學生排名或公布名次。對違反有關規定造成惡劣影響的,要給予全省通報批評,并追究當地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同時,要嚴格執行我省中考收費政策,嚴禁以中考名義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其他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努力為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營造良好的環境。
據悉,我省今年中考將于6月21日至22日進行。(基礎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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