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根據《關于印發高級技工學校標準的通知》(勞社部發[2007]27號),為進一步做好高級技工學校申辦、審批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辦資格 符合《高級技工學校標準》要求,并列入省級勞動保障部門發展規劃的學校,具有申辦資格。 二、評審程序 (一)學校按照《高級技工學校評審細則(評審表)》(附件1)的評分標準,進行自評,填寫評審表,并進行高級技工學校設置可行性論證。經辦學主管部門同意后,將申辦報告、《高級技工學校申報表》(附件2)和評審表等有關材料按隸屬關系逐級上報至省級勞動保障部門。 (二)省級勞動保障部門組成專家評審小組,對申辦學校進行初審,并于每年11月底前將達到450分及以上學校的有關申報材料報送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 (三)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組織高級技工學校評審專家組進行評審。高級技工學校評審專家組由技工學校國家級督導員等有關專家組成。 (四)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根據專家組評審意見,擬定高級技工學校名單,并報送勞動保障部培訓就業司。 (五)擬定的高級技工學校經社會公示無異議,批準為高級技工學校。 三、申報材料 省級勞動保障部門報送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的申辦材料包括: 1.省級勞動保障部門推薦函(函中應明確擬設高級技工學校的名稱); 2.本地區高技能人才需求預測報告和省級勞動保障部門編制的高級技工學校發展規劃; 3.學校申辦高級技工學校的可行性論證報告; 4.學校申辦報告和《高級技工學校申報表》; 5.申辦學校和省級專家填寫的《高級技工學校評審細則(評審表)》; 6.有關部門對學校規模、編制、領導班子和經費來源的批復; 7.國家重點技工學校認定復印件; 8.擬設置高級工專業(不少于4個專業)的教學計劃; 9.《高級技工學校評審匯總表》(附件3); 10.省級專家組評審報告(附專家名單、投票及簽名); 11.學校針對省級專家組初審意見的整改方案。 各省級勞動保障部門要統籌規劃本地區高級技工學校發展,指導高級技工學校進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養制度,在實施學制教育培養高級技工的同時,為企業在職職工高技能人才培訓提供服務,將高級技工學校建設為本地區高技能人才培養的重要基地。 附件:1.《高級技工學校評審細則(評審表)》 2.《高級技工學校申報表》 3.《高級技工學校評審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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