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北大“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名單出爐
10月11日晚,北京大學招生網公布了2012年“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推薦資格初審通過中學名單,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共有211所中學通過初步審核。與去年相比,河北省內新增定州中學,共7所高中校長具有推薦資格。
■ 全國211所中學獲實名推薦資質
據悉,北大招辦共收到來自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326所中學遞交的申請。經北大自主招生專家委員會評議,2012年全國共有211所中學獲得實名推薦制資質,推薦學生總額為260名。10月11日至18日,211所中學及其校長名單在北大招生網上進行為期一周的公示。
據統計,今年新增具備推薦資格的學校50所,河北省新增定州中學。省內共有7所學校具備推薦資格,7人將有機會“直升”北大。
除定州中學外,河北省石家莊市第二中學、邯鄲市第一中學、秦皇島市第一中學、唐山市第一中學、冀州市中學和滄州市第一中學也榜上有名。
■ “不孝敬父母”是不得推薦第一條
全國211所具備推薦資格的中學名單公示的同時,《北京大學2012年“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也同時亮相。該細則首次明確規定了中學推薦資質的申請與認定、推薦程序、推薦學生標準、考核、監督等一系列具體內容,對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
《細則》中北大人才選拔的具體標準,如志向遠大明確,具備發展潛能,有強烈的好奇心,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等價值觀評價,進一步明確和體現了北大人才選拔的特點和需求。其中,“不孝敬父母”成為不得推薦的首條標準。
北京大學特別嚴肅了“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度”的監督力度,北大招生監督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實名推薦制”實施過程進行全程監督,在公示期內受理信訪和電話舉報,及時調查處理。
發現具有推薦資質的中學,存在弄虛作假等違法違紀違規情形,將取消該中學和校長的推薦資質及該中學參與北京大學其他各類招生推薦資格。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被推薦:
一、不孝敬父母;
二、不關心他人,從未參與社會公益活動;
三、有不良誠信記錄;
四、考試作弊、受到處分或有其他違法違紀違規行為。
是否孝敬父母聽老師和同學反映
在《北京大學2012年“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實施細則(試行)》第三章“推薦”第九條“有下列情形者,不得被推薦”中,“不孝敬父母”是不得推薦第一條。此外,不關心他人,從未參與社會公益活動;有不良誠信記錄;考試作弊受到處分或有其他違法違紀違規行為的學生也不得推薦。
昨日,記者撥打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電話,招辦負責人介紹說,“是否孝敬父母”首次被列為推薦上北大考察的重要因素,體現了北京大學對高中德育教育的重視,但現在尚未制定具體判定標準和細則,要衡量被推薦高中學生的孝心,還要聽其任課老師和周圍同學的反映。
另外,招辦負責人還表示,《細則》首次明確規定,被推薦學生基礎學業成績應位居全年級前5%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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