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市出臺的《關于發展學前教育的實施意見》中指出,石市將通過實施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提升學前教育水平。
到2013年,全市學前三年幼兒入園率達到88.8%,規范化幼兒園達到85%,公辦園幼兒入園比例由67%提高到77%以上;全市專任教師學歷全部合格,并持有教師資格證,幼兒園保健醫生和保育員均持有崗位資格證書。
到2015年,學前三年入園率達到90%以上,所有幼兒園均達到省頒辦園標準,每個縣(市)、區至少有一所省級示范園;按有關規定配齊配足專任教師、保健醫生和保育員。
鼓勵優質公辦幼兒園舉辦分園或合作辦園
各縣(市)、區要提供“廣覆蓋、保基本”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制定優惠政策,通過經費補助等方式,支持街道、農村集體舉辦公辦性質幼兒園;鼓勵優質公辦幼兒園舉辦分園或合作辦園。各地要采取優惠政策,積極鼓勵有資質、有信譽的社會團體、企業、公民等舉辦幼兒園。積極扶持民辦幼兒園特別是面向大眾、收費較低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發展。
不得改變小區配套幼兒園用途
新建居住小區配套幼兒園要與居住小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未按規定安排配套幼兒園建設的居住小區規劃不予審批。
城鎮小區沒有配套幼兒園的,應根據居住區規劃和居住人口規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套建設幼兒園。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變小區配套幼兒園的性質和用途。對已改變性質和用途的,由當地政府限期整改,予以糾正。
中小學教師教幼兒園公辦教師身份不變
經培訓合格后轉入學前教育的中小學教師,其公辦教師身份不變。非公辦幼兒園要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配足、配齊保教人員。
幼兒園公辦教職工工資由政府全額保障,納入事業單位社會保障序列。民辦幼兒園教職工工資待遇及社會保險由舉辦者依法保障,有條件的地區財政予以補貼。
從2011年開始,建立幼兒園園長、骨干教師培訓和農村幼兒教師全員培訓項目。開展每五年一周期的幼兒園園長、幼兒教師全員培訓。
幼兒園不得以辦興趣班為名另外收費
公辦幼兒園收取的費用納入財政專戶管理。不得用政府投入建設超豪華、高收費的幼兒園。嚴格實行幼兒園收費公示制度,接受社會監督。幼兒園不得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和其他名義另外收取費用。
取締城市小學舉辦的學前班
嚴禁舉辦各種違背學前教育規律的實驗班和興趣班活動,尤其要克服學前教育“小學化”傾向,堅決取締城市(含縣城)小學舉辦的學前班。所有幼兒園不得使用小學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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