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全省流動人口將揮別暫住證,自愿申領居住證,居住證上附加了更多的權益和保障。記者專訪此次《
河北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的起草人之一———河北省公安廳治安局人口支隊付江勇科長,求解兩證轉換之間的差異。
■不僅是名稱的改變
1995年公安部出臺《暫住證申領辦法》,全國各地開展了針對流動人口管理的暫住證模式。同年,我省開始實行流動人口暫住證制度。
自2009年,每本5元的暫住證在河北境內開始免費申領。
從今年3月1日起,運行了17年的暫住證將有新名字———居住證。名字的變化,會帶來新的內涵嗎?
付江勇強調,這次的居住證,確實有了很大的改變:首先是針對流動人口從管理轉化為服務;第二,規定了流動人口享受的12項權益,其中包括憑居住證并按規定條件申請保障性住房,持有居住證流動人口的子女符合義務教育入學條件的,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按就近入學原則安排就學等具體而實際的措施。
■自愿免費申領
“過去的暫住證是流動人口必須強制申領的證件,是流動人口的一項義務。實行居住證的主要目的是便于公安機關在日常工作中查驗流動人口居住登記狀況,并為流動人口參加有關社會公共事務和享受規定的服務提供方便。領取居住證是流動人口的權利而不是義務,公安機關應當在辦理登記時主動頒發。”付江勇介紹。
1995年實行的《河北暫住人口治安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了不辦理暫住證的相關處罰措施,警告甚至是200元以內的罰款或者15天以內的行政拘留。這些措施在新的規定中統統消失了。“現在的居住證附加了很多的權益,希望是吸引流動人口主動前來辦理。另外,考慮到流動人口往往通過房屋租賃、職業介紹等中介服務機構進行租房、求職,因此也規定了房屋租賃、職業介紹等中介服務機構登記報告流動人口信息的責任。把這部分責任和義務,轉移到用工單位、中介機構、房東身上,這一點也是考慮到流動人員的經濟收入和政府管理的社會職責。”
付江勇強調,居住證的申領依然免費,發證機關還是公安機關,目前已做出了居住證的樣本,近期將在全省試點發放。
■河北現登記191萬流動人口
此次規定的出臺,也有著流動人口不斷增加,從管理到服務流動人口的大背景。
截至2011年12月底,我省登記在冊的流動人口已達到191萬余人。根據省政府規劃,“十二五”期間,我省城鎮人口將由3186萬增加到4100萬,其中城市人口由1655萬增加到2500萬,這就意味著每年要有近200萬農村人口轉移到城鎮或城市。
付江勇介紹,針對全省的流動人口,他們曾有一個統計分析,從居住原因上分析,務工的流動人口約占70%、經商的約占10%、服務的約占8%、學習培訓的約占4%、投親靠友的約占2.5%;從居住處所分析,居住在出租房屋的約占50%、居住在單位(學校)的約占25%、居住在工地的約占15%、居住在居民家中的約占5%、居住在賓館的約占1%。“務工人口占據著大多數,因此,做好以農民工為主體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不僅直接關系到農民工本身利益,而且關系到他們的親屬,關系到農村一半以上人口的利益。對維護社會穩定有重要的意義。”付江勇分析說。
■居住證將來也會取消?
暫住證變居住證,河北并不是第一個吃螃蟹的省份。早在2008年,深圳、慈溪、嘉興、長春先后開始取消外來人口的暫住證,進而更換為居住證。
2009年,太原、大連兩座北方城市相繼取消暫住證,對外來人口實施居住證管理辦法。2010年開始,廣州、東莞、佛山、珠海等城市取消暫住證,全面推行居住證。
各地對不同戶籍人口的低保障的差距在縮小,比如在社保、醫保等基本保險制度方面,廣州的居住證制度就附加著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子女義務教育,兒童保健服務等。在附加服務上,河北參考了上述城市的同時,也有著自己的創新。
提供給流動人口的權益和保障越來越多,是否意味著居住證也會逐步消亡?付江勇個人認為,這種可能性并不遙遠。“這是將來社會管理和服務的一種趨勢,將來,每個公民憑個人身份證就能享受在任何一個城市的各種保障措施。”
■促流動人口融入當地
有人稱,河北暫住證變居住證,涉及的附加服務和南方城市相比不明顯。付江勇說,因為之前河北的落戶政策對外來人口已經很寬松,提供給外來人員的各種保障性措施相比南方城市也更多。在這種對比之下,河北此次規定出臺,顯得略有“單薄”,但就保障性而言,相比南方城市并無減少。“實行居住證制度,一個重要方面就是為了盡可能地滿足流動人口的基本服務和保障需求,是為了讓流動人口平等地融入當地社會而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逐步解決流動人口在社會保障、子女就學、技能培訓、公共衛生、計劃生育、住房租購、法律援助、證照辦理、民主選舉等方面遇到的問題,并建立一種解決落戶問題的階梯式政策通道,為暫不具備落戶條件的流動人口在當地學習、工作、生活提供方便。”付江勇介紹。
因此,在廣泛征求各部門意見的基礎上,《規定》設定了流動人口及其憑居住證享有的基本權利和社會公共服務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