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河北省招生委員會消息,河北省對高考加分項目進行了調整。按照要求,從2011年秋季進入高中階段一年級的學生畢業當年開始,如下4類項目高考錄取時將不再增加或降低分值投檔: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獲得一等獎的學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全國性體育比賽集體項目取得前六名的學生、省級體育競賽獲單項前六名或集體項目前三名的主力隊員的學生、獲得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一等獎的學生;河北省授予“教育世家”稱號的教師直系子女報考師范院校的考生、飛行學員早期培訓基地初檢合格的考生;獲省教育廳等五單位共同表彰的“創業明星”稱號的對口考生、全省職業學校技能比賽獲一等獎的對口考生。
從2011年秋季進入高中階段一年級的學生開始,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六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六名的應屆考生,由原來的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改為增加10分投檔。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且在報考當年經省專項測試認定合格的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增加分值也由20分變為增加10分投檔。同時,該項目加分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河北省對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的考生組織的省專項認定測試項目為: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和健美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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