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主要參照
(1)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06版)》;
(2)關于修訂《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06版)》有關條款的通知;
1.兩年制中專學歷需要進行補學時后方可報名。報名時需提交學校補課培訓計劃、考核結果(結業證書)、補課名單(含姓名、身份證號、聯系電話)。
2.中等職業學校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入學時戶籍和所在學校不在同一省(區、市)的,需提供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部門出具的跨省招生計劃,否則不能報考醫師資格。
3.試用機構不在河北的河北籍考生,除提交規定材料外,另提交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試用機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件和上級主管衛生行政部門出具的合法機構證明,并加蓋發證機關公章。
4.2002年10月31日以后入學的其他初中起點5年制醫學專業畢業生,以及2002年10月31日以后入學的初中起點“3+2”或“2+3”等醫學專業畢業生,其學歷不作為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
5.2002年10月31日以后入學,畢業專業前、后加注專業方向的非中醫類別醫學專業專科和本科畢業生,不得以該學歷報考。2009年以后入學中醫、中西醫結合及民族醫專業專科和本科畢業生,畢業專業前、后加注醫學專業方向的,其學歷不作為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
6.考生報名申請表上的身份證號碼必須與本人身份證一致,自2009年起,考生由于報名信息錄入錯誤的核心信息,如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報考類別等,國家醫考中心一律不予更改。
7.考生上傳照片必須為近6個月內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該照片同時用于《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的制證,不得更換)。
8.考生必須本人持報名所需材料到考點進行現場確認,確認時需進行指紋采集,考生所提供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報考資格。
鄉鎮助理醫師考試
(1)鄉鎮助理醫師考試報名學歷條件與執業助理醫師報名條件相同。必須是鄉鎮衛生院工作的在崗人員,村衛生室的執業人員不能報考鄉鎮助理醫師考試。
(2)鄉鎮助理醫師考試只設臨床、中醫兩個類別。
(3)鄉鎮助理醫師考試報名材料除提交申請表、畢業證及復印件、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外,還需要提供鄉鎮助理醫師考試報考知情承諾書(在承德衛生考試網上下載)。
(4)取得鄉鎮助理醫師資格的考生,《醫師資格證書》標記“鄉鎮”兩字,只能注冊在報名所在的鄉鎮衛生院,執業滿5年后,可以變更到本縣其他鄉鎮衛生院執業。
衛生保健專業報考
(1)中等職業學校中的衛生保健專業只能報考執業助理醫師,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后,《醫師資格證書》標記“鄉村”兩字,限定在鄉、村兩級醫療機構執業注冊。
(2)2003年、2006年入學的二年制鄉村醫生中專學歷教育,取得衛生保健或社區醫學(鄉村醫生)專業畢業證報考的,需將報名信息中的畢業學校專業改為衛生保健。持此類畢業證書報考的可不補學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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