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薪休假:不敢休也不知道怎么休 |
已閱[5076]次 [20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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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黃金周的熱鬧讓人流連,但無處不在的擁擠同樣令人頭疼。黃金周長假究竟該怎么休?當人們對“一刀切”的黃金周感到有些厭倦時,對個性化休假制度的呼聲漸高。帶薪休假,再次成為眾說紛紜的熱門話題。 盡管“帶薪休假”這個詞早在1994年就被明確寫進我國《勞動法》,但對大多數職場人來說,它似乎至今仍然“可望而不可及”。新華網近期就帶薪休假進行調查,結果顯示,今年已休假的人群占15.63%,將休假的占13.75%,而選擇不休假的卻占到了70.62%。對大多數職場人來說,帶薪休假雖好,但更多時候,卻是“想說愛你不容易”。
休假制度有時形同虛設
“公司雖有休假制度,可現在競爭這么激烈,連部門經理都從來不提休假的事,我怎么還敢說要休假。況且,我是做銷售的,每月拿多拿少都要看這個月的業績,要是我休息10天半個月,這個月的銷售業績不能完成,就只能拿底薪,連基本生活的保障也成了問題。”在一家香港咨詢公司工作的王小姐這樣告訴記者。王小姐在大學畢業后的5年里換了3家雇主,都是規模不大的三資企業。經歷了這些年的職場拼殺之后,王小姐對“飯碗”的來之不易感觸頗深。“帶薪休假當然好,可像我們這樣的小白領,還真不敢休假,也不知道怎么休。”
像王小姐一樣放著休假制度卻不敢休假的職場人士不在少數。據新華網近期進行的一項有關帶薪休假的調查顯示,被調查者中今年已休假者占15.63%,將休假者占13.75%,而選擇不休假者卻占到70.62%。上海市勞動部門有關人士表示,盡管勞動法有規定,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帶薪年休假。但據勞動部門了解,目前滬上企業明確將帶薪休假作為公司福利制度固定下來的仍屬少數,且以外資企業為主,大多數企業尚未建立明確的員工帶薪休假制度。另據調查,職工對帶薪休假制度的知曉度和利用率也比較低,不知如何享受休假和有假不休的情況比較多,不少企業的休假制度被束之高閣,成了“擺設”。
上班族不休假理由多
上班族為何不休假?記者隨機采訪了一些上班族,結果發現,不休假的種種理由,足有一籮筐。
現在一家德國企業工作的嚴先生告訴記者,公司的休假制度很明確,工作第二年可以享受帶薪休假5天,第三年6天,逐年遞增,多不超過15天。這在公司的員工手冊里寫得明明白白。本來嚴先生對休假滿心期待,可過不了多久他就發現,公司里根本就沒人提休假的事。嚴先生有次試探著向部門經理要求休假,對方臉色一沉,“你要休假,手頭的項目交給誰做?”同事一聽說他要休假,也馬上露出不悅之色。碰了一鼻子灰的嚴先生只好放棄。現在,嚴先生多也就是在春節長假時“揩點油”,提前兩天回老家,休假的事情輕易不敢再提。
而在一家證券投資咨詢公司工作的宋小姐的理由更干脆:“不敢休假。”“現在競爭這么激烈,你的飯碗指不定有多少人在盯著呢。休假完了,飯碗也丟了怎么辦?”宋小姐所在的是一家臺灣老板經營的小型公司,公司管理還比較“粗糙”,老板也沒有明確說可以帶薪休假,宋小姐壓根就不敢提休假的事。
吳先生現在一家民營企業任市場部經理,工作出色,頗受老板賞識。按公司規定,中層干部可以享受帶薪休假,可吳先生還是休不了,原因是公司里每個人都是一個蘿卜一個坑,市場部經理要是休假了,整個市場部的工作誰來主持?再說了,把整個部門的工作交給別人去操持,吳先生心里也不放心。所以,雖然一直想好好放個假,可總也脫不開身。
李小姐所在公司的做法更絕。公司規定,休假可以,但不帶薪,而且還要扣獎金。休個假要少拿好幾百元,大多數人想想不合算也就作罷了。而且公司還把年終考核和休假掛鉤,休息得少能多拿獎金,還有哪個員工敢提休假呢?
現在一家報社工作的張女士回憶自己10年來休假的情況,記憶中竟然一次也沒有,“要說休假,也就是父親去世那一次請了幾天假吧。”
競爭激烈,怕砸掉飯碗;工作纏身脫不開;薪水要打折扣;領導都不休假下屬豈敢休假……種種理由,讓現在的上班族對帶薪休假總也“愛”不起來。帶薪休假制度,對大多數人來說,就像是一件擺著好看卻不能使用的奢侈品。
強制休假浮出水面
由于休假制度很多時候成了一紙空文,今年8月開始,上海市寶山區開始實行公務員強制帶薪休假制度。近3000名公務員不僅可以享受到帶薪休假,休假者還可以獲得一定數額的年休假補貼。
記者了解到,為了激發公務員的工作熱情,保證國家公務員年休假制度的貫徹,不僅寶山區,浦東新區早在2002年就對公務員帶薪休假作出硬性規定:機關部門干部輪休率必須達到90%以上,并將其作為公共目標考核內容。靜安區還為休假者安排了一定的休假參考路線。蘇州、溫州、深圳等一些城市也先后出臺了強制公務員帶薪休假的措施。蘇州規定,按當年實際休假的天數給休假人員發放一定數額的休假補貼,但當年沒有休假的不發補貼,且不休年假者沒有資格參加年終先進的評選。
在強制休假的制度出臺背后,反映的正是休假制度的尷尬。上海市公共行政與人力資源研究所所長沈榮華認為,鼓勵帶薪休假是一種趨勢,也是一件好事。在國外,帶薪休假制度早就開始執行。他認為,休息是為了更好地工作,同時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休假制度的推行,對于調節工作壓力,改善身體狀況,都是有幫助的。
帶薪休假何時“摸得著”
如果說公務員強制休假給現有的休假制度注入了一劑強心針,并使更多職場人對休假不再陌生,那么,帶薪休假何時才能更加“人性化”,成為更多職場人看得見摸得著的權利?
據上海市勞動部門有關人士介紹,目前關于帶薪休假有法可依的,只有《勞動法》第45條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另外,滬府辦發(92)15號文件規定:“企業職工連續工齡5年者,從第六年起,可享受年休假,其中工齡5~15年,休假7天;工齡15~25年,休假10天;工齡滿25年以上,休假14天。”
盡管法律明確了“帶薪休假”制度,但由于說法比較籠統,大量細化的規定至今還是空白,以致在實施中經常被打折扣。盡管規定了勞動者擁有“帶薪休假”的權利,但如何保障這一權利卻沒有詳細說明。據了解,不少企業的休假制度通常列于單位的獎懲條例中,私企和外企則出現在勞動合同中,實行起來比較隨意,靈活性大,且無保障。另外,還有一些工作人員,并不適于《勞動法》所規定的范疇,這類人員是否享受帶薪休假也無法可依。
除了制度以外,造成職場人有假不敢休或不能休,更多是觀念方面的原因,許多人認為休假會影響升遷,影響收入,大多數人對休假的作用還不夠理解,等等。據了解,國家已經把《職工帶薪年休假規定》列入立法計劃中,人們對帶薪休假的理解也在逐漸深入。但愿不久的將來,帶薪休假就像培訓充電一樣,成為更多職場人的關鍵詞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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