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為維護學校正常的辦學秩序,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平等協商,甲乙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職責:
1、嚴格執行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教學計劃,保證教學質量。
2、嚴格管理. 保護學生校內的人身安全。
3、為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民航專業課程且成績合格的學生頒發全國范國內通用、國家承認學歷、民航相關專業的相關層次畢業證書。
4、對于中專畢業后愿意繼續就讀大專者,學校負責將其升入國辦高校航空 (民航)類相關專業大專學習。
5、學生畢業后,學校負責在民航系統內 (空乘、值機、安檢、貴賓廳、易登機、票務、運輸及系統內其它崗位)按國家相關規定就業。
6、凡能準確反映我校學員在學習和工作期間的影像、文字、照片等資料,甲方有權在書報、電視等媒體以及招生簡章中用于教學成果、辦學社會效益、學校評估等方面的宣傳。
二、 乙方職責:
1、新生入學必須參加體檢、投保學生平安險。
2、在學校規定時間內交齊學年全部學費,否則不予注冊,按自動退學處理;
3 在校期間必須遵紀守法,服從管理,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①對打架斗毆者,視情節輕重予以適當處分,嚴重者開除學籍。
②嚴禁夜不歸宿,必須在學校規定時間內歸寢,違者予以記過以上處分直至開除學籍。
③嚴禁男女生互串宿舍,嚴禁在校園公共場所勾肩搭背、接吻、擁抱等不文明行為,違者予以記過以上處分,對教育不改者開除學籍。
④對于每學年累計曠課超過50學時以上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⑤為加強管理,保證學生安全. 在寒、暑假期間封閉宿舍、教學樓。學生一律離校,并按時返校。
⑥對于其它的違紀行為,學校有權根據《學生手冊》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4、對子在校園內因個人原因 (酗酒、打架、自殘等行為)出現的人身意外傷害,一切后果. 由個人承擔,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5、在校期間若乙方中途離校,按自動退學處理,本協議自行終止。
6、乙方受到學校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在處分撤消前不享受保證就業的權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對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由總校所在地教育主管機構或司法機關進行受理。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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