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地面公共交通的不足問題日益凸顯。因此,城市化的延展極為依賴地下軌道交通的發展。但是,地下軌道交通的“過度”和“過快”發展卻帶來了不和諧的因素——“地陷”問題。而“地陷”從學術角度解析,是地面沉降的一種,特指地面由于地下物質移動而發生的漸進下陷或急劇下沉。“地陷”更多地并非屬于天災,而是城市現代化過程中,脫離“科學發展觀”的“負產物”。
為何城市化進程中屢屢出現“地陷”現象?就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幾點:首先是地質因素。部分地鐵施工地點土質疏松,為終的地陷埋下隱患。其次是施工因素,包括施工人員的素質不足及施工過程中的監管不力。再次是技術因素,施工和布點過程中,技術環節把關不嚴也是原因之一。
然而,從背后更深層次原因剖析,問題的核心卻在于,少數地方政府錯誤政績觀指導下過于求快,脫離科學發展觀所導致。許多城市地鐵工程都被列入了政績考核指標當中,如何趕在“限期內”完成工程成為一根隱含的“指揮棒”,間接導致了“地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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