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部門發現,相當一部分私營企業法人因“心懷鬼胎”,在聘用會計時首先考慮的是如何做假賬偷稅,終自己反受其害。稅務部門近期查處的偷稅案件顯示,許多私營企業聘請的代賬會計良莠不齊,加上經營者本身對稅法、會計法不甚了解,造成私營企業偷稅和會計犯法的事例屢見不鮮。
某木業公司老板平時全聽會計的,會計一步步不斷要挾加工資,老板忍無可忍想換掉他,不料會計前腳剛走,舉報信就寄到了稅務機關,查證時請原會計到場說明情況,卻再也找不到人了,企業只得補稅、罰款,老板后悔莫及。有些私營企業主為了照顧方方面面的關系,經常委任根本不具備資格的“關系戶”充當財會人員,甚至企業公章、銀行票據、印鑒章等一切財務大權都交給會計,全憑會計“自由”做賬,給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機。例如南京某商務廣告公司老板請了自己的好朋友做會計,結果會計貪污了幾十萬,直到公司其他人發現后報告經理,經理才匆匆忙忙查賬、報案,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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